1海宁市统计局文件海市统(2009)15号关于印发《镇、街道统计信息中心工作制度和统计人员岗位职责》指导性意见的通知各镇、街道统计信息中心: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规范化建设活动,使统计信息中心工作制度明确,统计人员工作职责落实,我局统一制定了《镇、街道统计信息中心工作制度和统计人员岗位职责》,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各镇、街道的岗位设置情况,制定镇、街道统计信息中心制度和各岗位职责,并制作上墙。附件:镇、街道统计信息中心工作制度和统计人员岗位职责海宁市统计局二○○九年三月六日2附件:镇、街道统计信息中心工作制度和统计人员岗位职责前言根据嘉兴市统计局在全市统计系统开展统计基础巩固年和统计规范推进年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工作水平,在对镇、街道统计信息中心工作情况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部分镇、街道统计信息中心规范化建设经验,特制定《镇、街道统计信息中心工作制度和统计人员岗位职责》,旨在加强统计信息中心内部管理,规范日常工作行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组织管理体制,健全统计信息中心规范化运作机制,提高统计信息中心运行效能。请各镇、街道统计信息中心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把我市的统计基础工作,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镇、街道统计信息中心工作制度和统计人员岗位职责》由基本职能、统计信息中心工作制度、岗位职责、统计数据上报流程图四大部分组成。3统计信息中心基本职能根据《统计法》的有关规定,镇、街道统计信息中心的基本职能是: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本镇、街道辖区内的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为本地党委、政府(办事处)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优质服务。(一)负责完成本镇、街道范围内的农业、工业、能源、科技、建筑业、服务业、个私、劳动工资等统计报表的数据收集、整理、汇总任务。(二)在上级统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在本镇、街道范围内开展规模以下工业、第三产业和城镇住户、农村住户、农产量等抽样调查工作。(三)组织和实施本镇、街道范围内的各项大型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完成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各项调查任务。(四)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根据统计制度方法要求,建立、健全各专业统计台帐,同时为抽样调查提供完整的抽样框,确保统计源头数据的准确性。(五)组织协调本镇、街道范围内的统计单位登记、年检工作,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证的报名、培训、考试、发证以及继续教育等工作。(六)加强对所辖区域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统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统计业务水平。(七)负责收集和整理本镇、街道范围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数据,开展统计分析,撰写分析报告和统计信息,为领导决策及时提供服务,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八)完成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4统计信息中心工作制度统计职业道德一、忠诚统计,乐于奉献二、实事求是,不出假数三、依法统计,严守秘密四、公正透明,服务社会统计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守则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统计事业,勤奋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二、学法、守法,积极配合上级统计局执法,加强自身的法制观念,模范遵守统计法律法规。三、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四、办事负责,处事公正,服务热情,讲究文明礼貌,注重办事质量,讲究办事效率,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五、明确工作职责,出色地完成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团结友爱,互助协作。如遇上级交办的急事,要及时完成,不得推诿。六、服从组织领导,深入调查研究,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七、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取人之长,补己之短,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有错必纠。八、严肃财经纪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遵守保密纪律。5九、树立全局观念,要与有关部门做好配合和协调。不扯皮、不推诿,共同搞好工作。十、统计信息中心全体人员不准组织参与非法活动,廉洁从政。十一、建立制度,定期检查督促。统计信息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执行本守则,经常检查对照,中心主任(副主任)和党员要以身作则,做出表率。考勤制度一、统计信息中心实行统一的考勤制度,统计信息中心主任(副主任)对统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好考勤工作。二、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因事临时外出须向主任(副主任)请假并在去向栏上标明。三、统计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凡请病事假者,按镇、街道规定的制度执行。四、凡统计信息中心主任(副主任)的各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都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告知统计局。五、凡不办理请假手续不上班的,视作旷工,按镇、街道规定的制度作出处理。六、本制度如与镇、街道规定不一致的地方,按当地制度为准。会议制度为了切实提高统计信息中心工作效率和统计人员队伍素质,确保统计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统计信息中心会议制度。一、统计信息中心工作人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要,可临时决定召开,会议由统计信息中心主任(副主任)6负责召集并主持。二、会议内容:1、研究和讨论当地党委政府、上级统计部门会议精神和贯彻落实情况。2、讨论、研究报请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的重大事项。3、研究制定统计信息中心年度、阶段性、专项性工作计划。4、交流统计信息中心各专业工作开展情况及下阶段的打算和安排。5、需要讨论研究的其它事项。三、统计信息中心会议决定事项,应进行充分讨论,在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实行统计中心主任(副主任)负责制。四、必须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对需要共同执行及传达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五、执行保密原则,会后不准随便宣传、议论尚未公开的会议内容。六、对会议决定的事项,统计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贯彻执行。学习、培训制度为了增强统计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提高统计人员工作业务水平,促进政治学习、统计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一、统计信息中心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次,因特殊情况需要,可临时决定安排,学习由统计信息中心主任(副主任)负责召集并主持。二、业务学习以统计基础知识、统计法律法规、各专业业务7知识、计算机操作技能为主,结合本镇、街道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当前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交流、探讨、研究,使业务学习内容更具针对性。三、政治学习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各阶段的学习内容,以政治理论、党的方针政策为重点,同时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四、统计信息中心具体组织好所辖行政区域内统计人员参加上级统计部门举行的各类业务培训,组织好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和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保证本行政区域内统计人员持证率达100%。五、统计信息中心根据统计方法制度的改革,及时对基层统计人员,主要对象为各村(居)委会统计人员、规模以上工业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六、学习方式采用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业务学习可采取集中培训或以会代训的形式,做到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注重学习培训效果,提高学习培训质量。统计数据评审制度一、统计数据质量评审是对调查、汇总、整理完毕的统计数据的质量进行科学的、实事求是的审核、分析和评价,对其准确性进行估计。评审的目的是为了掌握统计数据的可靠程度或误差率的大小,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二、反映经济运行态势的主要总量统计指标具有内在的逻辑关系,要对反映国民经济活动的综合性总量指标的数据质量进行定期评审。主要对农作物播种面积和农产品产量、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额、生产性固定资产投入、个体工业三产户数等指标进行评审。8三、为保证评审经常化规范化,统计信息中心建立评审小组,由统计信息中心主任(副主任)任组长,各专业统计人员任成员。各专业对季度、年度主要数据形成书面评估报告,由统计信息中心评审小组于季后10日召开评审会议,对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进行分析和论证,并提出评审意见。四、主要统计数据经评审发现有重要差错或疑问,各专业负责及时查对核实。一经发现差错必须要求下级单位对错报、漏报、虚报、瞒报的数据进行核实订正,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修改基层单位上报的统计数据。五、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单位统计台帐制度和原始登记制度,使统计渠道畅通,数据整理准确完整,将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落到实处。档案管理制度根据《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的要求,各镇、街道统计信息中心建立档案室,为了完整准确地保存统计信息中心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提高档案文件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一、归档范围:凡是反映统计信息中心各项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1、统计信息中心形成的工作计划、报告、总结。2、上级统计部门印发的属于统计信息中心要执行的各种文件、资料、刊物及有关材料;当地党委、政府关于统计信息中心的各种文件、资料。3、统计信息中心印发的各种统计分析、统计信息、统计资料汇编、统计公报。4、统计信息中心上报上级统计部门的各类统计报表和有关9统计台帐、原始资料。5、基层单位报送的各类统计报表和资料。6、各次普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计划、总结、材料和普查资料。二、归档时间1、统计信息中心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上报下发文件材料,在第二年上半年立卷归档。2、统计报表、统计台帐、有关原始资料在第二年三季度前立案归档。3、各次普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计划、总结、材料和普查资料在普查结束后即进行归档。三、归档要求1、归档材料必须完整准确,具有保存价值。2基层统计单位和统计信息中心上报的各类月报、季报、年报和统计台帐等基础资料按上级统计部门要求的保管期限存档。3、对统计信息中心形成的各种档案进行科学分类、编号,分年份、按档案内容、保管期限顺序排列。四、档案管理要求1、统计信息中心必须落实专人负责档案室的日常管理,为利用者提供方便。2、调阅或出借案卷须经统计信息中心主任(副主任)批准,并办理好借阅登记手续,案卷调阅完毕要及时归还原处。保密制度一、严守党和国家机密。二、统计中涉及到的未经公开的各种信息、数据和家庭隐私10等资料,任何人不得向统计信息中心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泄露,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查阅统计资料,严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和家庭个人隐私。三、机密文件、材料和统计资料要严格登记和交接手续,不随便乱丢乱放,不私自摘录或公开引用,不擅自翻印。四、不得将文件、资料、刊物当废纸出售,如确系多余或无保存价值的统计报表、统计资料等机密材料必须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审批,经批准后运送指定单位监督销毁。五、每逢节假日前后,进行保密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进行妥善处理。统计专业台帐建设和数据维护制度统计台帐是统计数据数出有据的根本保证,也是保证统计数据准确性的前提。一、建立、健全统计单位名录库。根据现有统计单位名录库,结合经济普查资料,建立健全辖区内所有统计调查对象的名录库,平常通过调查摸底掌握统计单位的变动情况,及时更新、维护统计单位名录库,做好动态管理工作。二、建立健全多级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制度。推行多级台帐制度,建立镇、街道专业统计台帐、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统计台帐、统计调查单位统计台帐。着重健全畜牧业统计、工业统计、个体工业统计、固定资产投资、个私三产统计等各专业的历史和进度数据台帐。1、畜牧业建立所有规模户和散户样本户原始数据采集台帐;2、工业统计台帐的建立要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小型工业企业抽样调查样本户建立在企业中,个体工业户台帐建立在村(居)委会(社区)一级;113、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台帐建立要求投资额500万元以上建立在投资单位中;4、个私三产户台帐建立在村(居)委会(社区)一级;5、上级统计部门其它抽样调查原始数据采集台帐均建立在抽中样本户上。三、统计专业台帐的建立要规范全面。统计台帐及其原始记录的登记内容、统计口径、计算方法、报告期等不能违反上级统计制度的规定。关于上级统计部门抽样调查样本户统计台帐的建立,要求严格按照下发的台帐内容建立台帐,如由各镇、街道、村(居)委会自己设计的统计台帐,统计台帐的内容(指标)则要完全满足上报的指标要求。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过录表、登记簿等统计核算记录,按照“数出有据”的原则认真逐月或逐季进行登录,台帐要求页面干净、整洁,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