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单位:为更好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京安办发【2011】40号),特制定《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打好基础。附件:1、《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工作方案》2、2011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培训通知附件1: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工作方案为更好贯彻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京安办发【2011】40号),并借助新修订《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安全概念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影响力,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从而在企业内营造良好安全工作氛围,现定于9月在公司范围内开展《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针对新修订的《条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大宣传、大培训、大执法”活动。通过宣传、教育培训和检查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及力度,推动从业人员树立学法、知法、守法意识,为《条例》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贯彻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二、领导小组组长:陈希林副组长:王文治、卢常亘、田春艳组员:各部室部长、各项目部经理及书记《条例》宣贯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组织召开针对新修订《条例》的宣贯专题会议,部署宣传、教育培训和检查考核任务,确定责任人,明确职责;2、负责活动中的内部及外部信息传达,以及活动资金保障;3、检查、督促和指导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条例》宣贯工作;4、与上级部门密切配合,动员、部署、组织和实施相关工作;5、总结、推广宣传教育典型经验。三、工作重点1、详细解读《条例》重点条款,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重点任务,宣传《条例》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广泛营造学《条例》、促安全的良好氛围。2、深入开展《条例》教育培训,组织公司管理人员,特别是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深入学习《条例》,掌握《条例》内容和相关要求。3、针对《条例》开展“百题答卷”活动,要求各项目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普法考核。4、针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促进《条例》在企业内部的贯彻落实。四、重点任务安排(一)“大宣传”阶段(9月19日至24日)1、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召开《条例》宣贯动员部署专题会,对宣传贯彻《条例》工作进行部署,明确公司所属各单位宣贯工作职责、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2、公司工程管理部联合党群工作部负责宣传海报、板报、内部报纸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宣传,并指导帮助各项目的宣传工作及宣传信息采集。3、各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召开《条例》宣贯动员部署会议,传达《条例》宣贯工作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并制定宣贯方案,明确宣贯工作负责人及项目各部室职责,做好工作安排。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活动。(二)“大培训”阶段(9月21日至25日)1、公司组织人事部及工程管理部联合组织开展《条例》“大培训”活动,借助专家讲师的力量,建立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的《条例》“宣贯小教员”队伍,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为深入开展《条例》基层宣讲工作培养人才,以便于组织开展培训,保证培训质量。2、各项目充分发挥“宣贯小教员”的作用,深入开展针对项目主要负责人、基层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的基层宣讲,通过培训,使项目主要负责人、基层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熟知《条例》内容和要求,为深入贯彻《条例》内容创造条件。3、开展《条例》宣传培训“百题答卷”活动,公司统一编制答卷题库,由各项目自行编制百分制答卷,针对各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基层管理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培训的成果考核,进一步完成安全普法工作。(三)“大检查”阶段(9月26日至28日)为促进《条例》进一步落实,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相关部室对各单位宣传、教育培训及《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包括:宣贯方案、宣传形式及内容、组织培训的内容、培训形式、培训人员范围、培训考核记录、条例贯彻等,对《条例》宣贯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总,并指导整改。各项目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检查出的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落实。五、工作要求(一)明确意义,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和宣传贯彻工作,明确这次安全普法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首先要明确安全管理的本质和实际内容。在宣贯工作中明确部门、明确专人、明确责任、明确任务,保证《条例》的宣贯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二)调动资源,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借助网络、宣传板报、夜校、班组学习及其他贴近生活的有效途径开展《条例》宣贯工作,注重工作的合理、有效性。(三)各单位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同时,比对新修订的《条例》具体要求,及时调整安全管理工作思路和方案,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真正将《条例》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四)各单位要将安全普法作为长期有效的重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落实。加强信息沟通和研讨,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管理手段。(五)注重信息留存,各项目将宣传过程信息、教育培训及考核资料进行留存备检,考核成绩进行登记。并于9月29日将《条例》宣贯工作总结交公司工程管理部,要求项目根据实际分析《条例》在实际工作中的贯彻重点,并附宣贯过程图片资料。联系人:李兴宝、姜淼、张仲宇联系电话:87600838-8114。邮箱地址:gcb@shizheng4.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