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第三版)李惠强唐菁菁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高校土木工程专业规划教材第七章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控制第七章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控制第一节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控制概述一、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概念国际标准化组织ISO9000族标准对产品质量的定义是: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其“特性”含义是指产品所应具有的功能和使用价值,满足要求的客体是指“顾客”。建设工程项目完工后作为建筑产品交付使用,应具有通常产品质量的属性。对于工程项目这样一种大而复杂的产品而言,其质量的含义应更为广泛,通常应从系统的角度来看待其功能和使用价值所构成的项目质量特性。参见图6-1所示系统。第七章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控制第七章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控制建设项目功能与使用价值质量特性适用性平面、立面和空间布置合理采光、通风、保温隔热、隔音良好满足生产或生活功能要求生产工艺合理、技术先进适用可靠性保证结构强度、刚度、稳定要求防灾、抗灾、安全性好耐久性寿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经济性节约用地、工期合理、造价经济全寿命维修及使用费低项目运营经济效益好美观性建筑造型美观并与自然环境协调装饰艺术效果好环保性施工建造及生产运行污染排放达标保护及改善自然生态环境图7-1建设项目功能与使用价值质量特性系统二、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形成过程建设项目质量形成过程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质量。一般工业建设项目的生产能力、产品类型、生产条件、工艺流程、建设地点、条件等都需要通过可行性研究分析比较,并提出报告供决策部门决策。因此可行性研究的科学性、充分性对一旦决策通过付诸建设的项目影响至关重大。2.建设项目方案决策的质量。决策所选择的项目方案直接成为项目设计的依据,也就是从大方向上确定了项目的功能和使用价值内涵、建设规模、项目的经济效益等基本格局。3.项目勘察设计的质量。在可行性研究、决策基本正确的前提下,项目的功能使用价值质量就取决于勘察设计的工作质量。没有高质量的设计是不可能出高质量的项目的。第七章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控制4.项目施工的质量。施工阶段是工程项目实体形成的阶段,设计质量再好,如果没有好的施工质量,图上的精品在实施中可能会成为令人婉惜的粗制滥造之作。同时施工阶段也是影响质量因素最多,实体质量控制难度最大的阶段,是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阶段。以上四个阶段的质量都应处于控制状态,即只有实施建设项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才能使建设项目质量尽可能完美。但由于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的审批和实施分属不同的专业部门,其质量的控制也是由各自的专业部门控制。目前工程监理介入的主要是项目施工阶段,少量项目已在设计阶段委托监理。第七章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控制三、建设项目质量控制的概念1.工程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是指为满足产品质量要求所采取的作业技术和监督管理活动。质量控制不等于质量保证,监理的责任是督促项目承包者采取措施去达到质量目标,项目的质量保证应由工程承包者去实现,因此监理对质量主要是控制。如果产品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生产者负有直接责任。设计质量问题由设计者负责,施工质量问题由施工负责,监理则要承担对质量监督失控的责任。从控制论的理论来看,质量的控制应是一个动态的负反馈过程,如图7-2所示。受着影响质量的因素干扰,质量总会有波动,因此要及时收集生产质量信息,与质量目标进行比较,当质量偏差超控时,要采取纠偏措施,即给予一个负反馈作用,使工程质量向质量标准趋近。第七章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控制第七章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控制质量目标标准质量检查与比较质量预控及纠编措施质量信息收集传递是否存在质量偏差?在建工程项目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投入影响质量的干扰因素是否图7-2工程质量动态控制图2.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分类(1)建设单位对项目的质量控制。在传统的方式下,一般是建设单位自行成立基建管理部门实施对项目质量的监控,由于建设单位不一定拥有齐备的专业人员,对质量的监控往往难以奏效。我国推行监理制度近三十年以来,除规定限额以下可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外,已全面实行工程监理,由社会化的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实施控制,建设单位则主要是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工程质量及项目竣工质量进行验收。对规定限额以下可不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第3.02条规定:“未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本标准涉及的监理职责”,若建设单位人员未能履行规定由监理应履行的职责,则属于工程违规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视情进行处理。由此也可看到,不论工程项目是否被委托监理,工程监理已制度化,成为工程建设的的基本制度之一。第七章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控制(2)设计、施工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这是属于生产者自检方式的质量控制工作,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基础工作。因为项目的质量是生产出来的,而不是检查出来的。只有设计者、施工者各自控制了自身工作的质量、项目的质量才真正有了保证。(3)监理对项目质量的控制。当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在施工阶段或设计阶段进行工程监理时,监理要督促设计和施工单位建立起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对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项目质量履行监理规范规定的工程质量控制及验收职责。(4)政府机构部门对建设项目的质量控制。这是体现政府对工程项目管理的职能,目的在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证技术性法规和标准的贯彻执行,例如设计图审查、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工程质量监督等。第七章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控制3.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质量的监督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认定,并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对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并对委托部门负责。主要任务如下:(1)受理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2)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在方案中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和关键过程,作出实施监督的计划安排。(3)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如企业资质及执业人员的资格,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责任制落实的情况,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等。(4)对工程主体结构及主要材料构配件进行质量抽查。对基础、主体结构实体进行现场质量抽查和质量验收监督,对用于工程主要材料构配件进行质量抽查。(5)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并向主管委托部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第七章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控制第二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对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将施工阶段监理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工作,依照项目实施的进展阶段分述如后。一、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工作这一阶段是指施工监理合同签订后,项目施工开始前,监理机构对项目质量控制的工作包括:1.总监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参加设计交底。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是对项目质量要求的学习和理解,以便在施工过程中更好地把握住质量要求。在熟悉图纸时,还有可能发现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或有更好的建议,也可以通过业主向设计单位提出。总监还应组织监理人员参加设计技术交底会。对设计人员交底及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涉及工程质量的问题应认真记录,参与讨论。对三方达成一致的会议纪要总监要进行签认。第七章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控制2.总监应主持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建立监理机构的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监理规划是全面开展项目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由总监主持编制的,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报经业主确认的监理工作文件。监理规划中的工作内容、工作目标、组织结构、人员配备、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及措施、工作制度等内容均必不可少的应包括质量控制方面内容。从质量控制的角度,总监在主持监理规划编制中要注重监理机构的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要从组织机构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的配置、技术管理制度、质量控制的工作程序、制度方面精心考虑,精心安排。监理机构自身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是项目达到质量控制目标的保障体系,而技术管理体系则是质量目标的支持体系。第七章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控制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工程施工开始前,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对其中提出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可行性及可靠性要重点审查。4.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的质量保证体系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审核主要是从其组织机构设置、岗位设置、管理的工作制度、专职管理人员的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等方面审查。审查中总监要特别结合项目的技术、质量特点来进行,针对性要强。对承包单位为工程提供服务的的试验室,总监应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进行检查。试验室的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试验范围。(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3)试验室管理制度。(4)试验人员资格证书。第七章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控制5.对分包单位资格的审核及签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施工单位往往会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目前在分包工程方面情况十分复杂,难以排除靠关系承揽分包工程,而分包单位难免鱼龙混杂,最终必然给工程带来质量、安全风险。因此,监理必须加强对分包单位资格审查。分包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将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核的内容有:(1)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特殊专业施工许可证等;(2)分包单位的业绩;(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审核符合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分包单位资格的报审表应按验收规范要求填写,见表7-2。第七章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控制二、施工阶段监理的质量控制工作1.核查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核查是否符合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制定质量控制的重点、工作流程和监理措施。2.组织制定和审批质量控制的监理实施细则、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仅有监理规划尚不足以指导监理工作的实施,必须在相应的专业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监理实施细则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专业工程的特点;(2)监理工作的流程;(3)监理工作控制点及目标值;(4)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第七章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控制3.审查四新技术论证材料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质量认证材料和相关验收标准的适用性,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题论证。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相应的检验、检测、试验、鉴定或评估报告及相应的验收标准。审查合格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4.检查、复核测量成果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签署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查验,应包括下列内容:(1)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2)施工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测量成果及控制桩的保护措施。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应按验收规范要求填写,见表7-3。第七章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控制第七章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控制致:(项目监理机构)我方已完成的施工控制测量,经自检合格,请予以查验。附件:1.施工控制测量成果表:2.施工控制测量依据资料:施工项目监理部(盖章)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审核意见:项目监理机构(盖章)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表7-3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GB50300-2013附录B表B.0.5)工程名称:编号:5.对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验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并应按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平行检验。项目监理机构对已进场经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期将其撤出施工现场。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性能检测报告以及施工单位的质量抽检报告等。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事先约定平行检验的项目、数量、频率、费用等内容。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报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