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司安全质量流动红旗竞赛实施办法1(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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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吉电基建〔2011〕505号关于印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流动红旗竞赛实施办法》的通知公司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大建设”体系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及“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强化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管理,促进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公司组织编制了《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流动红旗竞赛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2—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流动红旗竞赛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电网发展和建设质量,落实基建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的要求,推进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标准化建设,推动工程项目建设、安全、质量管理再上新台阶,公司每年组织开展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活动(以下简称“竞赛活动”)。第二条通过开展竞赛活动,搭建公司系统基建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的交流学习平台,树立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的样板和标杆,促进先进经验的推广,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缩小不同地区、不同项目间的管理水平差异,均衡提高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总体水平。第三条竞赛活动重点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管理、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转、安全质量管理责任落实和规章制度执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施工工艺标准化以及“三通一标”、“两型一化”、“两型三新”等工作标准和管理要求在建设过程中的落实情况、工程的实体质量状况等进行考核评比。竞赛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四条安全质量管理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活动在每年二、三季度各组织一次。—3—第五条安全质量管理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活动按照变电工程安全管理、变电工程质量管理、线路工程安全管理、线路工程质量管理四个专业设置流动红旗,全年设置8面流动红旗,即:变电工程安全流动红旗2面、变电工程质量流动红旗2面、线路工程安全流动红旗2面、线路工程质量流动红旗2面。第六条具有满足参赛条件工程项目的单位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竞赛活动,否则将在基建管理综合评价当中予以考核。第二章参赛条件第七条竞赛活动的参赛项目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和资源投入等方面必须符合公司相关规定,不得因参加竞赛活动而提高建设标准或增加投入,不得因参加竞赛活动而刻意变更正常施工作业计划。第八条参加变电工程安全质量流动红旗竞赛的项目宜处在设备安装中后期,参加线路工程安全质量流动红旗竞赛宜处在架线中后期,以期做到对工程质量较全面的考评。第九条参赛工程的基本条件:(一)变电工程的电压等级为66千伏与220千伏新建工程;线路工程的电压等级为66千伏与220千伏新建工程,且长度超过20公里。(二)工程开工以来,未发生各类安全质量事故。—4—第三章项目申报第十条建设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安全质量管理流动红旗参赛项目申报工作。第十一条各建设管理单位按照公司年度安全质量管理流动红旗竞赛工作计划,结合本单位相关工程建设进度安排,向公司基建部报送满足参赛要求的工程项目清单,并明确参赛推荐项目(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流动红旗竞赛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第四章竞赛内容第十二条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评比主要考核安全管理工作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两方面内容。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考核评比申报单位及工程各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基建安全管理体系、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安全例行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主要考核评比项目现场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各项要求的情况,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2和附件3(根据管理要求的变化,具体检查时将对考核内容作适当调整)。第十三条质量管理流动红旗竞赛评比主要考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和工程实体质量两方面内容。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主要考核评比申报单位及工程各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基建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工艺”推广应用及实际工作效果等情况;工程实体质—5—量主要考核评比工程建设过程质量控制和施工工艺水平,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4和附件5(根据管理要求的变化,具体检查时将对考核内容作适当调整)。第五章竞赛组织第十四条公司基建部负责组织安全质量管理流动红旗评比工作,组织参赛工程项目现场评比、工作总结、情况通报等相关工作。第十五条公司基建部根据年度工程建设计划和进度安排,综合考虑各单位工程数量和进度、每批次竞赛参赛工程数量等因素,从各单位申报的工程项目(以推荐项目为主)中确定参赛项目,确保每批次每个专业流动红旗竞赛活动至少有3个工程项目参与,否则本次该专业竞赛活动取消。第十六条公司基建部组织安全质量管理专家组成检查组。检查组负责对参赛项目进行现场检查评比,并完成检查情况报告,提出流动红旗优胜项目建议。第十七条现场评比检查方式:(一)听取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对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情况的简要汇报,主要围绕项目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工艺”推广应用及取得的成果,安全文明施工及工程创优工作开展情况,结合本工程建设特点采取的针对性的安全质量管理措施应作重点汇报。—6—(二)抽查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工程安全质量管理资料,所提供的安全质量管理资料应真实、完整。(三)现场实地检查,按附件2至附件5的有关要求对参赛工程的安全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其中,变电工程应全站进行检查;线路工程现场检查不少于4基(处),并要做到随机抽查,且其中2基应正在施工中。多个施工项目部施工时应抽查不少于2个施工项目部及其作业点。(四)现场检查组应对参赛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并进行现场讲评,与工程参建单位进行交流反馈。第十八条公司基建部审核现场检查组提交的检查情况报告,提出流动红旗竞赛优胜项目的意见,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以文件形式公布竞赛结果。第六章奖励第十九条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流动红旗旗帜分别授予荣获变电工程安全管理、变电工程质量管理、线路工程安全管理、线路工程质量管理优胜的建设管理单位,同时给优胜项目主要参建单位颁发荣誉证书。第二十条安全质量管理流动红旗旗帜应在优胜工程业主项目部悬挂。第二十一条在竞赛活动中作出突出成绩的有关人员,建设管理单位给予适当的奖励。—7—第二十二条公司采用适时组织开展安全质量管理现场会,汇总、印发安全质量管理流动红旗项目的先进经验等方式,宣传优胜项目的先进事迹,交流、推广先进经验。第七章处罚第二十三条获得安全质量管理流动红旗的工程项目,如工程建设期间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或检查发现存在其它明显不符合流动红旗荣誉称号的情况,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旗帜及荣誉证书。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基建部负责解释及执行监督,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8—附件1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流动红旗竞赛项目申报表申报单位(章):推荐项目名称建设管理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程规模变电容量:MVA线路长度:km项目计划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项目进展情况线路工程基础施工()铁塔组立()架线施工()变电工程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试验()注:项目进展情况栏:指竞赛当月情况,在()内填写已完成工作量的百分数。—9—附件2项目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检查评分表(变电站工程)序号考核项目评分标准扣分及原因1安全管理体系与例行工作(50分)1.1安全管理组织体系(7分)未依据公司基建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体系,扣2分。施工安全管理网络不健全,未按规定配置专兼职安全员,每人次扣1分(最多扣2分)。重要施工工序及特殊作业安全监护不到位,每处扣1分(最多扣2分)。项目监理部未配备专职(220千伏及以下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扣1分。1.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分)业主项目部未按照要求建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每项扣0.5分(最多扣1分)。施工项目部未按照要求未建立施工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施工分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施工措施管理及交底制度、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等制度,每项扣0.5分(最多扣2分)。监理项目部未按照要求建立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审查备案制度、安全巡视和旁站工作制度、安全检查签证制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缺少一项0.5分(最多扣1分)。未按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监理和巡视监理实施细则或监理细则中未含有相关内容,缺少一项0.5分(最多扣1分);没有相关记录,缺少一类扣0.5分(最多扣1分)。公司有关基建安全管理的文件未及时传达(或转发)到工地,每份扣0.5分(最多扣1分);监理部、施工项目部无传达、学习记录的,每份扣0.5分(最多扣1分)。1.3工程招标合同管理(5分)未按规定与施工、监理签订安全协议,扣1分;安全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不明确,扣1分。工程分包不规范(资质、合同、安全协议,主体工程分包等),每类扣1分(最多扣2分)。—10—序号考核项目评分标准扣分及原因未按规定管理、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施工承包合同未明确、使用不规范等),每处0.5分(最多扣2分)。1.4人员资格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6分)业主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等不满足相关规定要求或者未按规定每两年接受一次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每人扣0.5分(最多扣2分)。特种作业人员未做到持有效证件上岗,每人扣1分(最多扣2分)。未组织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和考试,每人扣0.5分(最多扣2分)。1.5安全文明施工策划(5分)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未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扣1分(最多扣1分);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不符合基建安全管理规定要求、主要管理措施无针对性等,每处扣0.5分;未根据新的基建安全标准和要求及时修订完善,扣0.5分(最多扣1分)。施工单位未编制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扣2分;存在引用标准错误、编审批不规范、内容有明显错误、安全目标未响应建设管理单位安全目标要求、针对性不强等,每处扣0.5分(最多扣1.5分)。监理单位未编制施工安全监理工作方案(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未设置安全旁站点,扣2分;存在引用标准错误、编审批不规范、内容有明显错误、安全目标未响应建设管理单位安全目标要求、针对性不强等,每处扣0.5分(最多扣1.5分)。1.6安全应急管理(4分)未制定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扣4分;操作性不强(人员分工、联系方式不明确,现场医疗急救药品未配备、演练等),每项扣0.5分(最多扣2分);未进行演练扣2分。1.7危险因素辨识预控(2分)未针对工程或作业场所实际情况开展危险因素辨识,或未制定项目危险因素预控措施,扣2分;措施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扣1分。1.8施工方案编制、交底与执行(6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要施工工序及特殊作业等未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每缺一项扣1分(最多扣2分);方案(措施)缺乏针对性,每份扣0.5分(最多扣1分)。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签字、责任人等),扣1分。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扣1分;未全员签字扣0.5分;不按经审批的方案施工,扣1分。—11—序号考核项目评分标准扣分及原因1.9安全监督检查(7分)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未按规定每季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活动的或上级布置的专项安全检查活动的,每次扣1分;有活动通知,但无活动记录,每次扣0.5分(最多扣2分)。施工项目部未按规定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的,每次扣0.5分(最多扣1分);发现问题整改未闭环,每次扣0.5分(最多扣1分)。项目监理部未按规定对工程重要及危险的作业工序及部位实施旁站的,每次扣0.5分(最多扣1分)。未针对查出的隐患及时处理,未作隐患整改反馈或未采用曝光、点评等手段促进整改效果,每项扣0.5分(最多扣2分)。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50分)2.1安全设施标准化(16分)建筑脚手架搭设不合格、不规范(间距、斜撑、立杆支垫、脚手板等),每类扣1分(最多扣2分);脚手架未经验收签证或挂牌就投入使用,扣1分。临边未设置安全围栏等防护设施,孔洞无盖板,每处扣1分(最多扣2分)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