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企业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各级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程度,强化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与管理,确保生产组织的各个环节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各车间、班组(班长以上管理人员)。3职责3.1公司领导带班职责(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抽查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环保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环境卫生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督促限期整改;(5)做好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巡回检查工作。负责指挥当日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6)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安全工作,并根据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当班期间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处理情况。3.2值班人员职责(1)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规定,对安全工作负责;(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安全、环卫监督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公司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汇报;(3)认真检查人、物、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处理;(4)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立即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领导汇报,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4工作要求(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每天必须保证至少一人24小时在公司值班;(2)公司带班、值班表由办公室排班;(3)公司领导干部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需提前向提前协调进行换班;(4)带班、值班人员每天早上8:30前到门卫室签到;(5)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下一班的带班、值班人员交接清楚;(6)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带班、值班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到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检查并做好记录;(7)加强夜间值班的检查、监督。对于大修、受限空间作业、开停车时带班领导要在现场监控。5考核与奖惩(1)公司对《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的执行实施统一检查与考核。检查与考核结果直接与本人当月的绩效挂钩;(2)对带班、值班人员迟到、早退的,每人次罚款50元;带班、值班期间外出,未履行请假或换班手续的,按照严重违纪处理;(3)对值班记录填写不认真或交班不清楚的,每人次罚款50元;(4)对带班、值班领导不到现场检查,不履行职责的,每人次罚款100元;(5)对弄虚作假、忽视安全生产的,经查明后按照严重违纪处罚;造成事故者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并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6)对突发异常情况不能做到及时汇报的,处以相关责任人100元罚款,对突发异常情况处置不积极,造成事故扩大或次生事故发生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7)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环保隐患,为公司节能降耗,避免重大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经过公司核实确认后每项一次奖励100元——500元。(8)在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各种突发事故中表现突出、做出重大贡献者一次奖励100元——500元。攀枝花市博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市博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编制:审核:批准:二零一八年五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