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8年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标准一、山东省2017年统计数字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7270元(暂未公布最新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789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307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18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342元。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工伤死亡赔偿金为36396元x20年=727920元)二、山东省2018年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明细表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残疾赔偿金城镇735780元662202元588624元515046元441468元367890元294312元220734元147156元73578元农民302360元272124元241888元211652元181416元151180元120944元90708元60472元30236元死亡赔偿金城镇36789元×20年=735780元60岁以上的每多增一岁减36798元;75岁以上的36798元×5年=183945元农民15118元×20年=302360元60岁以上的每多增一岁减15118元;75岁以上的15118×5年=7559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无劳动能力的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23072元×20年=461440元60岁以上的每多增一岁减23072元;75岁以上的23072元×5年=115360元农民无劳动能力的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10342元×20年=206840元60岁以上的每多增一岁减10342元;75岁以上的10342×5年=51710元住院伙食补助省内30元/天;省外50元/天丧葬费57270元(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2863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义务人为自然人的赔偿标准为1000-10000元,赔偿义务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赔偿标准为5000-100000元(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达到重伤、伤残、死亡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