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零件加工车间承包方案一、目的促使生产过程有效运行,确保产品质量及按时交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二、范围适用于公司五金零件加工车间生产计划、产品五金零件加工、统计等有关过程和环节的管理。三、职责1.总经办:负责生产方面领导、指挥、协调工作。2.管理部:负责下达生产订单(生产排程),调度、统计、加工单价制定、现场定置管理、安全生产及与生产有关过程的管理。3.五金零件加工车间承包人:负责五金零件的生产及相应的五金零件加工机、夹具等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4.采购部:负责根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组织原料、物资采购,满足生产需要。5.工程课负责:提供产品图样、零部件清单(BOM)、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6.品质课负责:负责生产过程的质量监控(进料检验、制程检验、成品检验、出货检验)。7.其它部门和相关岗位做好生产配合工作。四、内容1.承包方案1.1公司实行五金零件加工车间承包责任制,车间生产安排、设备、人员、物料由承包课长(后称承包人)自理;产品品质控制,车间卫生,夹具、设备维修保养,生产设备、人员安全由承包人负责。1.2公司设定每件产品加工单价:单价包括:①生产使用的水电费②工人工资、技术管理费用③设备维修费(详见2.8.3条规定)④加工利润,根据入库数量计算加工费。1.3五金原料、辅材、包材由公司根据订单需要及原物料损耗比例发放,承包人负责原物料盈亏。1.4加工单价标准:由五金零件加工车间课长,汇同总经办、管理部、品质课,工程课及承包人根据产品制作周期、班产能,使用设备及生产难度制订,经副总经理批准后生效。2.承包管理2.1人员管理2.1.1承包人必须对其员工进行培训,承包车间人员除需遵守车间管理条例外,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2.1.2承包人所需员工,除现有人员外,需补充的员工由承包人自主招聘或公司统一招聘;承包人有聘用、解雇权。2.1.3承包人所招聘的人员必须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登记,不符合国家劳动法要求的人员,人力资源部可以拒收;承包人私招人员不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登记的,保安人员发现后有权拒绝其进入公司;未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登记的的人员如发生工伤事故或因使用童工受政府部门处罚,所产生的费用一切由承包人负责。2.1.4公司有权对承包人经对员工的劳动时间(一个月最少要休息2天及每晚加班不能超21:00)或定额(计件单价)进行监督,如发现承包人故意降低单价或增加劳动时间,有违背劳动法行为或有克扣员工工资现象,公司有权责令承包人改进,如拒不改进导致员工流失及对公司声誉造成影响的,公司有权对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除经济处罚外,可终止承包合同。2.1.5承包车间员工因公负伤费用负担:⑴工伤费用在人民币200元以下的(不含200元),由承包人负责。⑵工伤费用在人民币200元以上的(含200元)由公司协同承包人向保险公司索赔。2.1.6承包车间员工工资:由公司统一代为发放。2.1.7承包车间员工福利:⑴现有老员工工龄奖补贴(在为了保留老员工的前提下),每月由公司支付,但后续增加的符合工龄奖补贴的人员,由承包人负责支付。⑵公司负责承包车间员工节日统一发放的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社会养老保险(其中国家规定的部分)、员工工伤保险费用。⑶未列其他福利由承包人负责。2.2生产计划及交货2.2.1由总经办根据客户交货要求及产品数量,向管理部下达生产计划,生产计划数量应包含备损数量;具体备损数量标准:订单数量在100件及以下的,备损数为%,订单数量在100件及以上的,备损数为%;订单数量在100件及以上的,备损数为%;2.2.2管理部根据生产计划及承包人生产状况,向承包人下达生产订单(生产排程)。2.2.3承包人必须按生产排程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承包人因品质或安排不当导致延误交期,对公司所造成的损失,需照价赔偿。2.3生产、品质控制2.3.1各类产品在正式生产前必须要求品检人员作首件检验,并制作首件样品为生产及员工自检提供依据;如首检不合格车间不允许生产。2.3.2工程课、品质课向车间提供生产工艺要求及产品品质标准和作业指导书。2.3.3操作工按照生产工艺、技术标准、首件样品进行操作和自检,每箱产品按规定做好标识。2.3.4车间品检员负责首检和巡检,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2.3.5所有产品必须经品检员检验合格并加盖合格印章后才能入库;返工产品必须经过重检确认合格后才能放行,检验记录必须正确填写。2.4物料控制2.4.1原料领用:承包人根据管理部下达订单数量开具《领料单》经管理部主管审核.生产经理批准,向原料仓领用原料。2.4.2管理部主管在审核原料前,必须根据订单数量、产品重量及正常所需损耗,核算领用原料数量是否相符;原则上不允许超领,如特殊情况需超领原料,必须经生产经理、副总批准。2.4.3原料损耗标准:⑴订单数量在1000件以下的产品,标准损耗为%;⑵订单数量在1000件以下的产品,标准损耗为%;2.4.4领用原料时必须有仓管员在场清点数量,仓管员严格按批准的《领料单》发放原料。2.4.5《领料单》一式三份,一份批准人存根,一份承包,一份仓管员交公司财务。2.5产品入库控制2.5.1承包人生产的产品经品检员检验合格并加盖合格印章后,开具《入库单》将产品运送到半成品仓。a.半成品仓管员依五金零件加工车间《入库单》,认真检查半成品货号、装箱、标示、品管合格印章是否符合规定。如有不符,半成品仓管员有权拒收。b.半成品仓管员必须以五金零件加工生产计划单所下达的计划数为实收数的上限,绝不允许超计划入库半成品。c.经双方清点数量,共同签字后,由仓管员指定放入规定的分类区域,整齐合理堆放,并及时建立或填写《物料管制卡》,进行悬挂标示。d.如五金零件加工车间(承包人)生产的产品不需后工序加工可直接进入仓库存放的,经仓管员清点,仓管清点确认后直接入库。e.产品在入库前仓管员清点发现实际装箱数量小于《入库单》数量时,该批入库产品每箱按抽点的实际数量计算。f.产品在入库前,仓管发现少数的由承包人负责。g.产品入库后,仓管发现少数的由仓管员负责。h.因仓库或车间清点不仔细而导致补数的经济补偿:(1)经管理部确认,承包人确实有上机生产补数产品的,公司除付该产品的正常加工费外,另给予补贴每台机100元的补数损耗费。(2)公司补偿的补数费用,由上述责任部门责任人承担。2.5.2仓管员在接收半成品前必须核算入库产品数量与订单数量是否相符;超出订单数量的产品,仓管员应拒收。2.5.3仓管员检查入库品无异常后,在承包人开具的《入库单》上签名确认。2.5.4《入库单》一式三份,一份批准人存根,一份承包,一份仓管员交公司财务核算。2.6不良品处理2.6.1产品五金零件加工生产过程中,IPQC发现批次不良率超过2%(不含3%),由承包人将该批次产品返工后,经过重检确认合格后才能入库。2.6.2严重品质问题经品质及工程人员判定报废的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因产品报废重新申领原料、辅材,由承包人负责,公司按原进价出售给承包人。2.6.3后工序加工车间不良品处理(1)属承包人五金零件加工不良(如制作不良、加工不良或因产品防护不良引起擦伤)经后加工生产挑选出的不良品退回承包人处理,并扣除相应数量的加工费。(2)因品检人员、工程人员、采购、业务及公司管理人员判断失误导致产品不良或报废的,由公司负责,不良品退由承包人处理,公司按产品总数的70%计算承包人领料数量。(3)因后工序加工失误导致的不良品,经品检人员检查确认,由公司负责,但不良品退由承包人处理,公司按产品总数的70%计算承包人领料数量。2.6.4客户退货及仓库呆滞产品,由仓库发承包人处理,公司按产品总数的70%计算承包人领料数量。2.6.5各后加工工序产生的不良品(包括:承包人五金零件加工不良;后工序加工失误导致的不良),客户退货及仓库呆滞产品,由加工序各车间、仓库将不良品分类整理,并开具《退料单》,经品检员检验确认后退回半成品仓,并整齐摆放在半成品仓管员所指定的地方;《退料单》一式三份,一份车间存根,一份半成品仓(核算该车间半成品出入数量),一份仓管员交公司核算。2.6.6半成品仓管员根据各生产加工车间《退料单》,开具《退料单》,并通知承包人确认签名,将不良品领回处理;《退货单》一式三份,一份承包人,一份半成品仓,一份仓管员交公司财务核算。2.7试产、打样控制2.7.1试产、打样由管理部合理分配,承包人不得借故拖延时间,更不能拒绝。2.7.2打样费用(1)打样费用:样品数量依据工程课下达的打样数量,产品单价按该产品生产定额的200%计算,原料按打样产品重量的200%计算。(2)工程课负责每月打样金额及使用原料统计,且按时将统计数据交公司核算。2.8设备管理2.8.1承包人所管辖的生产设备、辅助设备由承包人负责维修,并按规定保养,填写保养记录备查;公司每天对承保人设备保养及使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规操作设备的进行处罚。2.8.2生产设备、辅助设备日常保养费用由承包人负责。2.8.3生产设备、辅助设备维修费用:(1)因承包人使用设备不当、设备保养不到位或操作人员操作失误和人为故意损坏,其维修费用全部由承包人负责。(2)公用设备:因承包人使用设备不当、设备保养不到位或操作人员操作失误和人为故意损坏,其维修费用全部由承包人平均分摊。(3)所有设备需更换的零配件由公司统一采购,承包人需要时开具《领料单》到仓库领取,如需承包人负责费用的,在结算加工费中扣除。(5)设备维修责任:公司在承包人承包前10天内免费将承包人提出需要维修的设备一次性维修正常,后续每年维修一次,费用由公司负责;设备在维修正常后一年内需要再次维修的,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结算方式3.1加工费结算及支付3.1.1领用原物料结算:公司财务根据仓库提供的《领料单》、《入库单》及BOM(材料明细)表、生产订单核算出承包人是否超领原物料,如承包人有超领,其超领部份按公司原材料进价计算,在承包人加工费中扣除。3.1.2加工费结算:公司财务根据仓库提供的《入库单》及公司额定的产品单价核算加工费。3.1.3承包人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加工费制成对帐单与公司财务进行加工费核对,核对无误后由公司财务成员将对帐单呈报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3.1.4除承包人员工工资(保底工资)以外的加工费,每季度结算一次,并一次性付清。3.2承包人结余原料、废料处理及结算3.2.1承包人结余的原料不得自行处理,必须退回公司原料仓,由仓库开具《入库单》,公司按原料不含税价格的30%补助给承包人。3.2.2承包人产生的废料自行分类存放,由公司统一出售,所售款项归公司所有。3.2.3承包人因生产不良超领原料(原料费在加工费中扣除后)公司给予同等重量的废料费(原料重量-产品净重量的余料费用)。4.其他4.1公司责任及义务4.1.1公司负责确保承包人生产所需使用的场所、设备、水电,在现有设备不能完成生产任务时,考虑更新或增加设备。4.1.2公司负责保证生产原料、辅料、包材能及时、正常提供,确保生产顺利。4.1.3公司有义务向承包人提供生产订单,当公司内部订单连续15天少于机台的50%时,承包人经过公司同意,可以外接加工订单;公司从订单加工费中提取外接加工单价减去公司标准单价的差额作为设备使用折旧费及管理费。(1)对外承接加工单由承包人联系,订单下达到公司管理部。(2)来料加工的原材料,为便于公司统一对原物料的保管,一律入原料仓库按区域摆放,使用时按订单数量领取,承包人自行控制。(3)加工单价由承包人与客户确定,加工费由承包人收取,除交付公司设备使用折旧费及管理费外,其余归承包人所得;因加工费产生税务费用由承包人自负。4.1.4公司负责提供承包人及其工人的住宿及就餐;宿舍水电费、餐费。4.2承包人责任及义务4.2.1承包人应确保生产设备完整、干净卫生,对车间7S负责。4.2.2承包人必须保证产品质量及订单交期。4.2.1承包人押金:为确保公司及承包方顺利履行合同协议,承包方需向公司交付人民币元押金,作为承包方的承诺;押金在合同协议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