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致XXX(石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尊敬的公司领导:我司于8月10日进场,计划在8月15开始阳光城丽兹公馆景观示范区工程施工工作,由于场地原因直到9月2日才开始室外土方平整(期间因总包雨污及市政管网未施工完暂停),各专业交叉施工严重,按计划在9月30日完成的丽兹公馆景观示范区,几乎成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我司为了响应地产要求,按时达到示范区开放展示的条件,在施工过程中日夜加班,并增加劳力、物力投入,在地产公司支持和我司全体员工的努力下如期完工。我司在赶工期间花费巨大,在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贵方同意对我司在赶工期间的损失给予一定的补偿,特向贵司申请赶工费8万元。望领导支持、批准为盼!夜间加班日期平均加班人数金额(元)9.11—9.3020152000元顺祝商祺!福建省XXX发展有限公司石狮丽兹公馆项目部201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