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公司质量奖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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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华东公司文件建三一华项字(2010)07号华东公司质量奖罚规定各经理部:工程质量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各经理部应在工程施工中切实抓好工程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努力消除质量缺陷,以促进工程质量的全面提高,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作出成绩。经讨论、修订《华东公司质量奖罚规定》,现颁布实施:1目的和适用范围1.1为提高华东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水平,公司采取:“奖优罚劣”措施,对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方面成绩突出的项目给与奖励,对施工质量不佳、社会反映不好的项目进行处罚,藉此充分调动所属工程项目的创优积极性,迅速追赶和超越同行业先进水平,以优质的工程施工质量树立企业良好市场形象。1.2本规定适用于华东公司所属各工程项目。2.编制依据2.1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2.2《中建三局一公司工程质量奖罚规定》2.3项目规模参照《项目管理手册》或者公司最新规定。2.4市优质工程仅包含地级市,县级市各项优质工程不予奖励,直辖市区级优质工程参照地级市标准执行。2.5安装、钢结构、装饰、基础设施等按工程造价计算,折算面积进行奖罚。折算面积(平方米)=工程造价(元)/2000元3.质量奖罚规定说明3.1本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凡2010年1月1日在建和以后开工工程的质量奖罚,均依据本规定实施。3.2本规定部分条款的将罚金额与工程建筑面积相关,市政、安装、钢结构、装饰等工程需按面积折算公式算出建筑面积后再套用相关奖罚金额。3.3奖励支出由公司承担,不计入项目成本。4.质量奖励4.1优质工程奖4.1.1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4.1.1.1由公司中承包或主承建的工程获“鲁班奖”,小型项目,奖励金额不少于20万元;大型项目奖励25万元;特大型项目奖励30万元。4.1.1.2由公式总承包或主承建的工程获“国家优质工程”,小型项目,奖励金额不小于10万元,大型项目奖励152万元,特大型项目奖励20万元。4.1.1.3由公司参与与建设获得鲁班奖或国优参建将的工程项目,按上述条款中对应奖励金额的1/4计奖。4.1.2省、直辖市、专业部优质工程4.1.2.1按工程规模奖励:10000平方米以内(含10000平方米)的项目按每平方米1.00元人民币进行奖励,超过10000平方米的项目,其中1000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1.00元计奖,所超出面积按每平方米0.50元人民币进行奖励。4.1.2.2获省、直辖市、专业部金奖或十佳工程的,按相应奖励的20%经予嘉奖。4.1.3市优质工程及中建杯4.1.3.1按工程规模给予奖励,10000平方米以内(含10000平方米)的项目按每平方米0.5元人民币进行奖励,超过10000平方米的项目,其中1000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0.5元计奖,所超出面积按每平方米0.20元人民币进行奖励。4.1.3.2获中建杯金奖的,按相应奖励的20%给予嘉奖。4.1.4中建三局优质工程:单项工程奖励5000元。4.2接受观摩活动、被电视、报纸等媒体表彰和其它质量荣誉奖项,公司酌情嘉奖2000—5000元。4.3以上奖励按最高级别核发奖金,不重复计奖。但嘉将部分可重复计奖。4.4优质结构将:参照优质工程的80%进行奖励,不急嘉奖。4.5不通知表状态和承包形式的计奖方式4.5.1公司作为主分包单位创优的,按对应奖励的50%计奖。4.5.2完成争创指标的项目按对应奖励的120%核发奖金;无指标完成创优的工程近对应奖励的150%核发奖金。5质量罚则5.1发生四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30万元)或四级以上质量事故的工程项目,按直接经济损失金额的30%—50%对项目处以罚款,其中项目经理承担罚款总额不得少于30%。造成恶性后果触犯刑律的,责任人交由司法部门进行处理。5.2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按直接经济损失金额的30%—50%对项目处以罚款。5.3发生未遂质量事故(事故事实存在,但由于处理得当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性社会影响的)按事故情节假定事故处理方案并测算经济损失。按照5.1/5.2处罚条款的30%—50%对项目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5.4列入创优计划的项目,竣工质量等级被评为合格的项目,按创优计划最高确保完成指标奖励额的80%对项目进行处罚。5.5工程质量差,社会影响坏,被电视、报纸等媒体曝光的,公司视情节对项目处以5000—10000元罚款。5.6在地方和上级部门组织的检查中,由于施工质量问题被通报批评或责令整改、返工的,视情节对项目处以5000—10000元罚款。6.质量通病的处罚在工程局、公司总部或华东公司组织的工程质量大检查中,如发现质量通病,没发现一处(以现场整改单为准),对项目罚款50—100元,罚款额中项目经理承担20%。6.1发生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人身安全的质量通病,在检查中每发现一处,给予100元人民币的罚款。6.2发生一般影响工程使用功能及美观的质量通病,在检查中每发现一处,给予80元人民币的罚款。6.3发生一般影响工程使用功能及美观的质量通病,在检查中每发现一处,给予50元人民币的罚款。6.4对于同一种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人身安全的质量通病,经检查发现并指出后,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而造成重复发生的,给予加倍处罚。6.5由于不采取有效措施即时整改,致使质量通病累积发生造成质量事故的,按5.1、5.2条的规定加倍进行处罚。6.6在工程质量资料的收集中,不能做到齐全、及时、准确等基本要求,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罚。6.6.1在公示质量主管部门进行的工程质量资料检查中,按照公式《工程质量资料检查评分标准》检查评分,得分率在90%以下(不含90%),每减少15%给予项目50元的罚款。6.6.2在检查中发现工程质量资料有严重缺项或得分率在70%以下的,应在公司范围内对资料员和资料提供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于不能胜任的人员应调整其工作岗位。6.7以上罚款均在项目当月工资中扣除,不足的累计扣除,累计扣除超过3个月的,不足部分从兑现奖中扣发。7、奖金和罚款分配7.1质量奖励用于奖励创优有功人员,获奖项目项目经理所得奖励不少于总奖额的20%,项目质量总监不少于总奖额的10%。7.2质量罚则中未明确罚金分配的条款,项目经理和质量总监分别承担罚款总额的20%和10%。7.3对项目的奖励由项目负责分配,公司项目管理部提取总奖额的10%,作为奖励基金,奖励机关有功人员及其他质量奖励。7.4本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项目管理部。附录一建筑工程质量通病分类1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通病:基坑(槽)泡水影响地基承载力的、回填土密实度未达到设计或规范要求、回填土下沉影响上部结构安全的、基坑轴线位移、地基不均匀下沉造成局部墙体开裂的、基础埋深未达到设计要求的、房心回填土下沉造成地坪空鼓及开裂、基础标高错误、基础防潮层失效、设备基础轴线位移等。2混凝土工程质量通病:轴线偏移超过规范要求、混凝土未按配合比进行配料、搅拌不匀和易性差、截面尺寸不足、柱墙混凝土烂根、构件错位、护筋性能不良、梁板起拱不足或反拱、超过规范允许范围的孔洞、夹渣、缺棱掉角、露筋、缝隙、蜂窝、爆模、麻面、表面平整度差、混凝土结构裂缝等。3钢筋工程质量通病:钢筋绑扎错误、搭接长度及锚固长度不足、钢筋严重锈蚀并未经除锈、钢筋严重偏位、不按图纸要求进行下料制作、下料尺寸不准、已加工成型的钢筋变形、骨架尺寸不准及变形、保护层尺寸不准、钢筋位移及错位、同一截面接头过多、钢筋代换错误、箍筋接头位置同向、箍筋间距过大且不一致、遗漏钢筋、机械连接接头不良、焊接接头不良、绑扎节点松扣、钢筋漏绑超过规范允许值等。4模板工程质量通病:支撑不牢固、未按规定安设抱箍及对拉螺杆、柱墙模板垂直度超差、模板变形、模板拼缝不密实、模板表面未经清理、漏刷隔离剂等。5砌筑工程质量通病:未按配合比进行砂浆配料、墙面平整度及垂直度超差、砖不按规定湿水、拉接筋不按规定放置、砂浆饱满度未达标准要求、砌体组砌混乱、砂浆与砖粘结不良、墙体留置阴槎及接槎不良、拉接筋遗漏及长度不足、拉接筋严重锈蚀、严重通缝透亮、轴线偏移、附墙烟囱及垃圾道堵塞、墙体温度裂缝等。6构件安装工程质量通病:构件断裂、空心板未堵头、板端搭接不当、板边压墙、安装不严实及不座浆、构件轴线位移、预制柱安装垂直度偏差超过规范等。7钢结构工程质量通病:构件运输及堆放变形、构件拼装扭曲、构件起拱不准确、构件尺寸偏差超差、构件刚度差、钢柱底脚有空隙、钢柱垂直度超差、构件位移、地脚螺栓位移、安装孔过大或位移、楼层轴线位移超差、楼层标高超差、安装时焊接缺陷或变形、单元安装挠度偏差大、整体拼装变形、整体安装平面扭曲等。8电气工程质量通病:金属线管无保护接地、金属线管接口处毛刺、线管穿防水层处漏水、开关安装位置不对、成排灯具不在一条中心线上、成排开关不在一个水平面上、线头外露过长。9防水工程质量通病:9.1屋面防水工程:保温层及找平层不按设计和规范施工、屋面积水及漏水、防水层起泡开裂、泛水部分未按规范进行施工、上人屋面地坪空鼓开裂、防水卷材搭接不良及空鼓、屋面排水沟倒坡、屋面排水口堵塞、泛水部位未粉圆角等。9.2其他防水工程:防水混凝土蜂窝麻面孔洞、大体积混凝土冷缝、混凝土裂缝渗漏、预埋件部位渗漏、管道穿墙(地)部位渗漏、水泥砂浆防水层空鼓开裂渗漏、地下室外墙渗漏及阴湿等。10楼地面工程质量通病:水泥砂浆地面:起砂、空鼓、开裂、卫生间厨房积水及漏水;水磨石地面:石子不均、分格条显露不明显以及压弯或压碎、不同颜色石子浆色彩污染、表面光亮度差、裂缝、空鼓;板块地面(地面砖、大理石、预制水磨石):铺贴不平、接缝宽度不匀、空鼓、裂缝、板材色差大;楼梯踏步:高度与宽度不一致、踏步倾斜、踏步抹面裂缝或脱落、严重空鼓;木地板:接缝不严起鼓、表面不平整、踩踏有响声、楼地面颜色深浅不一、楼地面平整度超差、木地板拼花不良。11装饰工程质量通病:墙面及天棚抹灰空鼓开裂、抹灰面层起泡开花、有明显抹纹、分格缝不平不直或缺棱错缝、水刷石石子不匀或脱落、外墙饰面抹灰颜色不匀或色差、板块饰面接缝不平、缝宽不均、纹理不顺、色泽不匀或有明显色差、空鼓脱落或污染、墙面抹灰不平整、阴阳角不垂直、不方正、墙面污染、表面色泽不一、管道后漏抹灰、细木制品露钉、安装不牢固、木料花纹或颜色不一致、楼梯扶手不直、接头不严、弯头不顺、油漆流坠、漆膜粗糙、漆膜皱纹、漆膜起泡、木纹浑浊、刷纹明显、金属构件刷漆前未经除锈、管道后漏刷油漆、门窗上下冒头漏刷油漆、玻璃压条不平整有缝隙、里见油灰外见裁口、油灰露钉或露卡子、油灰棱角不规矩、油灰流淌。12门窗工程质量通病:门窗扇及框翘曲松动不方正、位置不准确、安装不正确、门窗框与洞口间的缝过大或过小、门窗扇下坠、合页安装不符合要求、玻璃安装不平整或松动、油灰不饱满、木窗台板及门窗套不牢固或翘曲等、门窗框及扇缺棱掉角、门窗扇开启不灵活、门窗扇偏口过大或小、门窗扇缝隙不均匀及不顺直、门窗扇修刨面不平直、合页槽不齐整、门窗框与扇接触面不平、五金安装位置不正确、木螺丝松动或倾斜、夹板门扇无排气孔。13给排水工程质量通病:地漏高出地面、地漏周边渗漏、管道漏水渗水、管道卡具不牢固、管道堵塞、管道甩口不准、镀锌钢管焊接或配用非镀锌管件、卫生洁具安装不牢固或接口处渗漏、暖气管道坡度不当、管道支架或托架失效、丝接口的丝口过长、麻丝外露过多、管道结露、管道除锈防腐不良、管道保温不良、管道安装不顺直等。附录二工程质量资料检查评分标准项目分数评分标准检查情况得分质量检验评定资料60分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工程名称及部位5工程名称填写一致2分,基本一致1分,不一致0分未填工程部位的分项评定表在2%以内1分,未填工程部位的分项评定表在2%以上0分工程部位填写清楚、明确2分,工程部位填写基本清楚1分,工程部位填写不清楚或不填部位0分保证项目10内容完整,能准确反映质量情况5分,内容基本完整,能反映质量情况3分,只填“符合标准”或“符合规范”等笼统内容1分。无错项5分,每发生一个错项(多或漏)扣1分,不计负分基本项目10无错项5分,每发生一个错项(多或漏)扣1分,不计负分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