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县谷里镇江丰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方案编制人:王胜余编制时间:2012年3月1日审签单位及会审人员签字通防科:调度室:技术科:安全矿长:通风矿长:总工程师:矿长:黔西县谷里镇江丰煤矿2012年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扎实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我矿的瓦斯防治工作提高我矿的瓦斯治理水平,各级组织和干部职工必须坚定信心、下定决心,搞好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严防瓦斯事故发生,对于矿井安全发展、有效发展、和谐发展起到决定性作用,我们必须认清面临的安全严峻形势,进一步明确瓦斯治理目标,强化瓦斯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杜绝各类瓦斯事故,为矿井安全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一、2012年瓦斯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以通防为中心、地质为保障、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为重点”的瓦斯综合治理思想,落实各项瓦斯综合治理主体责任,构建“采掘部署合理、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煤矿瓦斯综合治理精细化管理,强化执行力、增强管控力,全面打好年度瓦斯综合治理攻坚战,实现瓦斯治理零事故目标。(二)工作目标1、杜绝各类瓦斯人身事故,消灭瓦斯侥幸事故。2、瓦斯治理考核基本指标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风量充足、设施完好,瓦斯抽放量45万立方米,抽采率40%,瓦斯抽采钻孔进尺29300米,瓦斯超限次数16次、保护层开采面积27000平方米。瓦斯抽放管路敷设1000米。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瓦斯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明确各级瓦斯综合治理的责任。矿成立瓦斯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颜士华副组长:黄军峰、陈奇文成员:王胜馀、冯祖桥、连宝庭、秦士荣、龚胜、陈光勇、潘野、曹广宇等瓦斯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由通防副总王胜馀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1、经理是瓦斯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者,经理对瓦斯综合治理的机构、人员、投入等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2、总工程师对瓦斯治理重大事项的执行负责,负责建立健全瓦斯综合治理组织机构、配齐专业人员,负责落实瓦斯治理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瓦斯综合治理重大安全技措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制定瓦斯综合治理规划、瓦斯治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召开通防、瓦斯治理工作会议等;3、副总工程师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分管瓦斯综合治理的技术管理,对瓦斯综合治理工作负技术责任,组织制定瓦斯治理方案、技术规定、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健全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等;4、分管生产的副矿长对瓦斯治理工作负措施落实责任,负责安排瓦斯治理区域、工作面的接续,平衡瓦斯治理与采、掘生产的关系,安排瓦斯治理时间、瓦斯治理工程等;5、分管安全的副矿长对瓦斯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6、分管机电的副矿长负责供电安全和设备安全运行保障;7、通防科是通风、瓦斯治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工作;8、其他各职能部门负瓦斯治理业务指导和监督责任;9、生产区队对本单位区域内的瓦斯治理工作负组织落实和管理责任。(二)构建完善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具体要求:1、建立健全瓦斯治理机构。为强化专业技术管控把关,通防科负责通防全面管理和业务技术工作,通风队和抽采队负责具体瓦斯综合治理措施的实施。要逐步配齐从事通防、瓦斯治理技术和管理专职人员18人,其中高级工程师3人、通防副总工1名、地测工程师1人、通防科科长1名、助理工程师工3人、专业防突人员6人。通防队设队长长1名,副队长1名,安监科设分管通防、瓦斯治理1名。2、严格通防瓦斯治理技术管理。通防瓦斯治理安全技术措施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有关规范标准编制,并严格执行报批和会审制度。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的通防瓦斯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执行中严禁随意修改。3、合理布局实现抽掘采平衡采区设计应坚持“四区域、三超前”,“四区域”即开拓区域、准备区域、抽采区域、回采区域,“三超前”即开拓区域超前准备区域,准备区域超前抽采区域,抽采区域超前回采区域。矿井瓦斯治理,防突措施必须坚持“区域措施先行、局部措施补充”的原则,四个区域均为瓦斯治理重点,实现抽掘采平衡采煤工作面抽采煤达标煤量可采期不小于6个月。4、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突出煤层工作面要有独立回风系统的基本要求。严禁突出煤层串联通风,杜绝专用回风巷不专用,杜绝巷道出现无风、微风,保证各采掘工作面正常供风。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双风机风筒合并设施推广使用铁质材料风筒,掘进工作面迎头使用硬质风筒。确保通风系统风量充足、安全、稳定可靠。5、切实做到先抽后采,抽采达标要准确掌握开采水平和回采区域煤层的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煤层透气性系数等参数,煤层瓦斯抽采工程必须与采掘工程同步设计、优先施工,确保瓦斯超前抽采,并选择合理的抽采方法和工艺,加强生产全过程的瓦斯抽采,利用一切可能的空间和条件充分抽采煤层瓦斯。建立月度瓦斯治理瓦斯抽采工程计划,月底验收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罚。瓦斯抽采工程完成后实行竣工验收和安全评估制度,对没有达到设计要求的工程,需要继续抽采瓦斯。6、加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确保监控有效建立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运行正常的煤矿安全检查监控系统。监控设备种类、数量、安装位置、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和信号传输符合规定。监测监控中心站实时监控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地点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三)以强有力的规章制度,促进各种瓦斯综合治理措施的执行。1、严格执行月度通防、瓦斯治理及防突例会制度。每月“三会”经理或总工程师组织召开,矿长、副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矿长、部室负责人等参加。会议内容要求,一是总结本月“一通三防”瓦斯治理及防突工作;二是分析通风、抽采、防突、安全监控、防火、防尘等六大系统的状况及存在问题;三是研究“一通三防”瓦斯治理现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四是检查重大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五是确定下月“一通三防”瓦斯治理及防突工作重点和月度计划。2、坚持落实“三大系统”周分析制度。每周一次由总工程师组织对通风系统、抽放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对存在问题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时间完成整改,以确保矿井通风、抽放、监控系统运转正常。通风系统分析内容包括:矿井风量分配情况、主要通风机运转情况、矿井通风巷道情况、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性情况、矿井通风设施情况、矿井通风的供电系统情况等。抽放系统分析内容包括:高、低负压抽放系统的流量、负压(地面主管路负压、井下钻孔孔口负压)、浓度及其他相关参数,瓦斯抽放工程(专用瓦斯巷、瓦斯抽放钻孔、钻场、瓦斯管路安装)和瓦斯抽放量等;分析瓦斯抽放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如管路积水情况、巷道状况对瓦斯管的挤压情况、瓦斯抽放管路的安装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瓦斯抽放效果差和瓦斯治理工程未完成的原因等。监测监控系统分析内容包括:监测监控主机及其它设备运行情况;系统通讯情况;供电是否稳定、可靠性;电源避雷、信号避雷及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要求;井下监控分站、断电控制器的安设位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控制方式是否合理,供电可靠性,稳定性、通讯连续性等情况;系统巡检、维护及故障处理情况;井下监测电缆吊挂是否符合规定。3、继续开展瓦斯抽采精细化管理。一是把抽采队伍做为一线队伍管理,在干部管理人员配备、设备投入、薪酬待遇方面重点倾斜;二是抽采队要建立钻孔施工记录制度,每一个钻孔施工完毕,必须有人验收,并及时上图,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钻孔要及时补打;三是建立有通防科抽采队每天专人分析当天瓦斯抽采钻孔施工情况制度,对每个钻孔设计、施工、封孔、联抽、计量进行分析,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作出处理,确保钻孔施工到位,不出现抽采空白带;四是建立由总工程师或通防副总工程师为负责,由通防、地测和抽采有关人员组成的分析小组,每周分析瓦斯抽采钻孔施工进度、钻孔控制范围、封孔质量、联抽、测定抽采参数等情况;五是瓦斯抽采的设计、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必须经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批;每月最少组织一次复审,掌握执行动态,解决存在的问题;六是建立瓦斯抽采钻孔、封孔验收监督管理制度及联抽和流量统计监督管理制度,制定瓦斯抽采工序的具体考核管理制度;七是落实验收人员和监督人员的管理责任,瓦斯抽采钻孔出现造假和封孔不严,验收没有发现或没有检查到,给予验收和监督人员严厉处罚;八是对参加瓦斯抽采工作的职工进行瓦斯抽采精细化管理标准的学习、培训考试,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九是对瓦斯抽采工序漏检造假现象一经发现,给予直接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对举报造假,经查属实,给予举报者奖励500元。4、坚决落实月度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量化检查,公司季度检查考核的制度。一是严格按照防突量化考核规定要求每月组织自检,查找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二是要强化防突培训工作,不能流于形式或走过场。必须达到“必知必会”,且要求所有入井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矿在季度考核发现有未培训考试或不合格的入井人员,按照“三违”处理;培训内容包括:突出基本知识,突出预兆、紧急避灾、突出规律、区域、局部防突措施和防突的规章制度等。三是采煤工作面、石门揭煤、煤巷半煤巷工作面区域消突评估(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实行精细化管理。开采保护层的效果验证必须经过实际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压力和残余瓦斯含量;被保护层范围划定要以实际测定数据为依据,以防突规定为标准,严格划定。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时,要分析每个瓦斯抽放钻孔控制范围,钻孔布置均匀程度、在煤层中有无空白带、瓦斯喷孔等区域,有缺限要增补钻孔;分析抽采钻孔的负压是否达到要求,测定残余瓦斯压力和残余瓦斯含量的布置是否符合规定等;坚持采掘工作面消突评估制度,未按照规定进行区域消突评估的采掘工作面一律停止作业。四是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前,必须有局部防突措施工程竣工图,且局部防突措施符合设计要求和防突规定,在未有局部防突措施工程竣工图和局部防突措施不符合规定的采掘工作面立即停止作业。五是建立采煤工作面老顶周期来压与防突预测预报制度和现场防突批采和批掘控制制度,现场防突批采和批掘必须由当班的安监员和班组长进行实际测定,未进行实测的采掘工作停止生产。5、严格执行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处理制度和瓦斯信息管理规定。建立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处理制度,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瓦斯超限严格按照事故处理,查清瓦斯超限的原因,处理瓦斯超限相关责任人,以此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以便进一步落实瓦斯超限整改措施。根据井下各地点无计划瓦斯浓度超1%(含1%)~1.5%,由矿通风副总组织分析会;当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流和其他地点瓦斯浓度1.5%(含1.5%)~3%时,必须由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参加事故分析会;当各地点瓦斯超限达3%(含3%)以上时,必须由经理长或矿长参加事故分析会。发生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6、严格落实能化公司制定的“一通三防”十二项管理制度。即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局部通风管理、瓦斯检查、瓦斯检查员交接班、瓦斯报表审批、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瓦斯排放、通风设施管理、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及管理规定、防灭火、安全装备管理、综合防尘制度。7、深入开展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逐级落实排查责任,明确重点排查瓦斯隐患。加强瓦斯隐患治理监控,确保瓦斯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监控手段“六落实”。实现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动态跟踪、闭环管理。(四)加大瓦斯治理投入。一是要按照贵州省安全监管局和贵州煤监局要求,提足用好吨煤不少于40元的安全费用,其中用于瓦斯治理费用不低于50%标准;二是计划购买瓦斯监测计量装置并组织人员培训工作和正常使用;三是推广采用“大功率、大扭矩”钻机和封孔新材料,以提高钻孔施工进度和封孔质量;四是积极引进、消化、吸收瓦斯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技术成熟一个推广一个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