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生信用档案建设及有效运行的法规保障、政策指引和社会实践1、法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征信管理条例》,目前此两项基本法律法规,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法律保障。(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作为教育行政机关,虽然不直接掌握学生档案的日常维护权,但却负有对学生思政工作、就业工作与助贷工作的宏观管理职责,并且对加强学生诚信道德体系建设、建立学生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肩负着极其重要的历史责任和社会责任,其本身就是教育行政部门不能不为的行政职责所在。本条例“第三十七条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各高等院校作为教育事业单位,直接掌握了对学生档案管理的部分日常维护权限,与社会各方(包括学生本人)形成分权管理和持续动态维护的信用档案共建体系,学生在这一体系中是主人翁的地位,不仅有利于学校自身加强对学生的长效管理与学生自律管理相结合,形成对学生教育管理的社会多方互动,并且有力地推动、并参与了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这本身也是学校的重要职责、义务和历史责任。本条例“第十四条、、、、、、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公开。”。教育行政机关基于思政工作、就业工作和助贷工作的宏观管理需要,本着对代表社会文明与社会发展起点的新一代大学生长效教育管理机制建立的历史责任和社会责任,从行政层面加强推动学生诚信长效机制的建立,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并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而作为高等院校在其信息维护权限内向学生信用档案各个独立空间导入的“学生成绩、毕业评语、在校优良纪律、在校不良记录、助学贷款记录”仅五项校方导入信息,也不涉及个人隐私;至于学生本人在自己密码掌控的档案独立空间中自由维护的信息,学生本人是否提请校方给予审定,以构成本人未来有价值的档案信息,以及校方是否愿意配合学生给予审定,那是校方对其学生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不仅不涉及侵犯学生隐私,反而帮助了学生未来流向社会的档案价值的确认和提升。(2)、《征信管理条例》已进入第五稿征求社会意见阶段《征信管理条例》“第三章征信业务的一般规则”之“第十五条征信机构应当依法收集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息,不得通过欺诈、窃取、贿赂、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收集信息”。在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统筹规划、协调推动,及有关部门监管和社会共同监督下,学生信用档案建设突出学生本人的主人翁地位,以学校为主导,形成学校、学生与社会各方(主要是用人单位和第三方)多方共建和互动体系,并实行延续性的分权管理和维护,学生本人拥有档案查询密码终身控制权、个人独立信息管理维护权和对全部档案信息的知情权。因此,这种科学有效的信用档案共建、互动和运作体系,前瞻性地与本条款保持了高度一致性。“第十六条除下列信息外,征信机构收集、保存、加工个人信息应当直接取得信息主体的同意:(一)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已经依法公开的信息;(二)其他已经依法公开的个人信息”。学生信用档案建设以学生本人为主体,由学生本人通过个人密码来激活,由学生本人密码授权来查询,通过档案日志管理来监控,多方共建、分权维护、电子流通、日志管理、短信通知的联合控制体系,决定了第三方(我方)不可能、也无法实现单方面的收集、保存、加工个人信息,无论《征信管理条例》如何变动,都不会影响到本档案体系的依法有效运作。“第十七条征信机构对所收集的信息应当客观、及时进行整理、保存和加工,不得歪曲、篡改,并应当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以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学生信用档案共建、互动体系,决定了第三方(我方)不存在单方面的征信和认证行为,更不存在本条款所列举的整理、保存、加工,甚至歪曲、篡改等事项,我方只是在政府的立项支持和行政推动下,为社会建立了一套信用运行服务体系和信用档案互动、流通的技术保障服务平台,为信用档案的有效运行和流通提供社会一体化服务,并在档案主体人主动提请的情况下,为档案主体人提供负有连带责任的个人独立信息的依法认证和担保。“第十九条征信机构应当向信息主体本人或经其授权的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信息主体的信用信息,但法律规定可以不经同意提供个人信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不经同意提供法人及其他组织信息的除外”。本信用档案共建、互动体系,决定了任何第三方及任何信息维护单位都无法随意查看或对外提供其维护权限以外的任何档案信息,即使有人恶意攻击、篡改、查看或下载,都将在档案日志管理系统中留下备份,并通过短信息呼叫中心即时智能反馈给档案主体人的手机短信和电子邮箱。因此,无论《征信管理条例》如何变动及《个人隐私保护法》未来怎样出台,本体系都能做到前瞻性的适用和吻合。2、政策指引(1)、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工作报告加快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五年左右完成我国包括政府、企业与个人三个层面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在近几年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一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党的十六大就明确提出:“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系统阐述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进一步明确“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明确指出,“要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要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信用体系建设”。2008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这些都是我国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行动纲领。(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2007】17号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政府推动、培育市场,完善法规、严格监管,有序开放、维护安全”的原则,建立全国范围信贷征信机构与社会征信机构并存、服务各具特色的征信机构体系,最终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结合我国实际,明确长远目标、阶段性目标和工作重点,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政策,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促进信用信息共享,整合信用服务资源,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3)、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信息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8】618号“各部门要围绕推动政府信息资源开放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益信息服务,开展相关领域的信息资源整合和深度开发工作。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探索信息资源公益性开发的良性发展模式和长效发展机制”。“探索区域性信用信息服务模式,建立信用信息动态采集、信息交换、信息服务、失信惩戒机制”。“面向信贷、投资、交易、社保、人士聘用、劳动纠纷等领域、、、、、、”。加快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省信用建设工作的通知》【2002】24号“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必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组织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坚持不懈地推动信用建设工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信用服务中介机构为主体,分步推动”。“要根据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依照统一规范的个人信用联合征信制度,逐步建立起本地区个人信用联合征信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汇总”。“逐步实现信用信息体系网络化和社会化”。“统一规划、联合共建、互联互通”。“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加强分类指导,先试点后推广”。二、广东省教育厅在全国率先建立大学生信用档案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基于这样一种国家发展战略和有关法规政策之导向,广东省教育厅近两年多来(2008年3月开始),与时俱进,在全国范围内率先稳步试行建立社会一体化的大学生诚信体系,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不仅得到了试点院校的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而且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响应,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及省内43个商会、协会纷纷表示将与这套体系实现对接。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网、香港星岛日报、日本朝日新闻等诸多境内外主流媒体,以及国家教育部官方网站都对此作了报道和高度评价,人大和政协两会提案、国家监察部驻教育部监察局的相关文件、广东省纪委行风整顿办的相关文件中,分别以广东大学生诚信体系建设为个案,提出了在不同领域建立信用体系的基本要求。1、国家教育部官方网站及内刊给予高度评价和关注国家教育部官网报道称“广东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构建大学生信用体系,是新形势下广东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创新,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促进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省政协委员提案:《关于建立公民信用体系平台的建议》----广东省政协十届一二次会议提案(第【2009】0155号)。承办单位:省公安厅、省人大办公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教育厅(蒋宇英)、省金融办。“综合运用行政的、法律的手段,依靠先进的信息技术,逐步收集、处理分散在公、检、法机构、工商、税务、银行、社会保障、企事业单位等不同部门的公民个人信息及其它行为的记录,包括…..等。目前,广东省十余所高等院校已经启动大学生信用档案体系试点工作。”“要建立覆盖全省的征信体系和网络化的征信数据库。然后,逐渐扩大征信数据库的内容,由单纯的信用数据过渡到包括个人从读书工作生活的所有层面留下的必要记录及企业的应用。”3、党政机关(1)、全国文明办《大学生需要能融入内心的诚信教育》:“第一,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帮助学生树立“人无信不立”的信用道德观念,将诚信教育的深刻性寓于各项活动的丰富性和新颖性之中,潜移默化地将诚信观念融入学生内心深处。第二,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不能只停留在道德教化的教育层次上,还应当在实施教育的动态过程中,适时把握学生的诚信状态,并根据大学生的信用情况建立起大学生个人信用档案。第三,建立切实可行的诚信评价体系。通过运用诚信度测评体系考核学生过去、现在的诚信状况,并将结果记入学生个人诚信档案。第四,完善的诚信监督和惩罚机制。高校的纪检部门建立科学完备的监督制约机制,用制度约束学生的行为,促使他们形成良好的诚信品质。”(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办[2008]40号)该通知第一条中要求如下:“在高等学校推行大学生信用档案试点工作,协调制定全省统一的信用服务行业管理政策,配置和壮大本地信用服务机构”该通知第四条中要求如下:“建立市场诚信记录机制。推动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共服务机构、行业组织建立标准统一的信用档案数据库,完整、准确、及时地记录与之行使职能相关的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信用信息。建立市场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机制。督促抓好《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的落实,实现各部门掌握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最大程度地公开,积极推进部门间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联网共享,探索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市场诚信信息共享平台。三、为什么信用信息网络化与社会化平台由“社会第三方企业法人机构”来投资运作1、基于独立性、专业性与社会性原则除政府职能之基础数据库由政府直接投资维护外,社会化与网络化的信用运行平台,只能是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社会第三方机构来投资运作,并按照国际惯例和市场运行机制,实施可持续性与专业性的有效服务,以保持信用的独立性、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