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要求8.1幕墙系统要求8.1.1本工程塔楼采用幕墙、裙楼采用幕墙。8.1.2办公塔楼外墙采用8mm+12A+8mmLOW-E双银钢化中空玻璃,K≤1.8W2/m.K,玻璃片厚度以乙方二次设计为准;8.1.3结构体系采用铝合金型材,作为饰面部分表面氟碳三涂处理,非饰面部分表面阳极氧化处理,铝合金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最小实测壁厚不小于3.0mm,饰面部分光度、色泽以建筑师及招标方确认之样板为准。8.1.4铝板采用3mm厚氟碳三涂铝单板,表面光度、色泽以建筑师及招标方确认之样板为准。8.1.5裙楼幕墙石材厚度不小于30mm(需建筑设计确认,以及表面防水密封处理)。8.2投标方应进行:8.2.1实地考察;8.2.2认真研究建筑图和主体结构图纸;8.2.3认真研究幕墙招标图纸与技术说明书,充分了解分包工作的内容范围及特点;8.2.4了解所有由总包商提供的工地设施状况及范围。8.3幕墙主要性能要求按照国家规范并不低于下列要求:抗风压性能Ⅲ级:基本风压:0.55KN/m2;(6级)雨水渗透性能Ⅲ级:(3级)空气渗透性能Ⅲ级:(6级)变形性能:按7度地震设防幕墙的防火性能为Ⅰ级;防雷性能:幕墙的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保温性能为Ⅲ级;隔声性能为Ⅲ级;耐冲击性能为Ⅲ级。8.4与幕墙设计与施工的有关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以最新现行版本为准):8.4.1建筑设计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6)《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98《建筑钢结构防火设计规程》DG/TJ08-008-20028.4.2幕墙设计规范《建筑幕墙》JG3035-1996《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金属、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程》DBJ08-56-96《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范》JGJ113-2003《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15225-94《建筑幕墙风压变形性能测试方法》GB/T15227-94《建筑幕墙雨水渗透性能测试方法》GB/T15228-94《建筑幕墙空气渗透性能测试方法》GB/T15226-94《建筑幕墙平面内变形性能检测方法》GB/T18250-20008.4.3铝型材规范《铝合金建筑型材》GB/T5237《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阳极氧化膜的总规范》GB8013《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GB/T3190《铝及铝合金轧制板材》GB/T3380-97《铝幕墙板、氟碳喷漆铝单板规范》GB/T429.2-2000《建筑用铝型材、铝板氟碳喷涂层》JGT133-20008.4.4玻璃规范《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浮法玻璃》GB11614-1999《夹层玻璃》GB9962---1999《中空玻璃》GB11944-2002《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GB15763.2-2005《建筑用安全玻璃防火玻璃》GBl5763.1-2001《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GB17841-1999《普通平板玻璃》GB48718.4.5钢材规范《碳素结构钢》GB/T700《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1994《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GB/T699《不锈钢棒》GB/T1220《不锈钢冷加工钢棒》GB/T4226《不锈钢冷扎钢板》GB/T3280《不锈钢热扎钢板》GB/T4237-92《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CECS24:90《焊接结构用耐候钢》GB/T41728.4.6胶等密封制品规范《硅酮建筑密封膏》GB/T14683-2003《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2005《建筑幕墙窗用用弹性密封剂》JC485《聚硫建筑密封胶》JC483-92《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剂》JC4868.4.7其它《铝合金平开门》GB8478《铝合金平开窗》GB8479《铝合金推拉窗》GB8480《铝合金地弹簧门》GB8482《绝热用岩棉矿棉及其制品》GB/T11835-988.5计算参考资料《建筑结构静力设计手册》8.6幕墙系统一般要求:所有幕墙设计必须按照相应国家规范和地方、行业要求,并不低于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幕墙工程的整体性能及独立构件的设计、生产、装配及施工安装必须在符合本说明指定的风压、荷载、温度变化及有关要求下不允许出现以下无论是可观察到的或可度量到的状况:任何形式或程度的损坏;超出指定限度的挠度;超出指定限度的渗水;超出指定限度的空气渗漏;超出指定限度的安装误差8.7幕墙图纸设计要求:投标时,投标方应提供图纸、计算书及技术资料以幕墙系统如何满足本说明书的要求,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8.7.1设计依据:工程外装饰效果设计图(含立面图)、招标图及相关政策法规、相关现行标准规范(按最新规范)。8.7.2幕墙设计总体要求:应按照招标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充分体现建筑师所表达的设计意图及建筑艺术的理念,并且具有安全耐久、性能稳定、结构先进、经济合理的特点。8.7.3幕墙设计文件中要使用标准术语及符号。与之相关现行的国家、行业、地方的标准及规范要求要标注齐全,并注明强制性标准,在设计时要严格执行其规定。8.7.4设计说明8.7.5理解和详细说明系统的工作原理、系统构造和与周边结构的关系。8.7.6设计计算书8.7.7根据国家规范和要求,进行所有结构、材料、连接的计算,显示最大应力、拉力和变形;提供完整设计计算书,必须由注册结构师签字或盖章。包括而不限于:幕墙系统及其连接铝构件及其连接玻璃和玻璃的安装结构硅酮胶钢结构支承构件及其连接连接锚固件,支架和支承螺栓和螺母连接焊接8.7.8投标设计图纸设计总体说明书及分项设计说明书、三维图及局部较大轴示图、防静电接地系统和外立面灯光效果等与专业的设计及施工单位配合。各系统的大样详图,包括系统的平面图、立面大样图、剖面详图。各系统的典型节点的全尺寸详图,以及各交接、收口部位的节点详图。对热工位移的考虑对建筑位移的考虑各系统向外排水构造的节点详图连接件布置和节点详图,及连接件荷载与反力钢结构骨架的节点详图支承钢构件与系统及主体结构的连接防雷接地系统幕墙系统的三维布置排板图,以及防水、开启设计建筑总面积、标高、层数、层标高、各区域幕墙的立面分格、幕墙种类、面积及幕墙总面积等数据在方案设计图中必须标注清楚,同时在设计说明中做文字说明。幕墙分格设计:依据工程建筑图幕墙分格图进行分格设计要采用标准规格的材料。投标人提供的图纸图面醒目,图线标注符合标准,各种节点图齐全,标注材料名称及结构尺寸,并符合相关标准。立面图有正、背、侧立面图;在立面图上标注典型局部分格区域线;并提供局部分格放大详图,在立面图上应标幕墙产品名称。提供每层的平面图并标注幕墙型号。提供典型放大分格图及水平、垂直剖面图。提供主要型材断面图并标注尺寸、比重、表面处理,惯性矩材料强度设计值等数据。提供详细的施工节点详图,尺寸、标高、材料名称标注清晰;图纸装订要求:按A3纸张装订成册,封面标明单位全称。正式施工蓝图用A2装订成册,并提供所有图纸的电子版本。8.7.9所使用的材料所有使用材料的技术数据。所有使用材料的产地,生产厂家,供货商。8.7.10其他资料和说明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及标注必须是公制十进位。应考虑工程所处自然环境,如:海拔高度、本建筑物高度、地区最高及最低温度、相对湿度、最大风速、抗地震烈度、主导风向及其它规范要求等。施工安装方法和程序。提交施工图、生产、和安装的初步时间表。质量控制和保护计划。投标方提供对该项目幕墙和材料进行物理性能测试的经业主、建筑师、幕墙顾问认可的独立测试机构名称。幕墙分包商需按业主、设计单位的要求,提供性能实验大纲、实验科目和实验模型图纸。8.8主要材料一般要求8.8.1本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均由投标方自行采购,并保证材料品牌、规格、型号及质量符合招标方要求。招标方未指定品牌之材料由投标方自行选定品牌采购。如招标方认为有需要,投标方需提交各品牌材料厂家的供货证明。每批材料到场必须通知招标方代表现场验收,并向招标方提交有关产品说明书、质量检验合格证、产地证明、生产许可证等,同时“填写设备、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并经招标方代表签字后方可使用。若投标方采购或使用的材料不符合国家标准及招标单位的有关规定,必须负责更换和处理,并承担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8.8.2所有玻璃必须是原厂出品,不允许买原片到其他厂家加工。8.8.3所有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标准相关规定,所有材料均由投标方负责送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投标方应将检测单位报招标方批准,招标方有权指定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材料的送检抽样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且须由招标方或监理在场监督,送检合格后方能使用。8.8.4招标方指定样板或品牌的材料,进货时按样板质量验收,如发现不符合样板质量要求或未按照指定的品牌进行采购,除按招标方掌握的该材料成本价计入结算外,并由投标方按材料款的20%向招标方支付违约金,或要求投标方重新订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负责。8.9铝型材和铝板材料具体要求:(提供测厚仪供现场检测膜厚)8.9.1本工程选用3mm以上厚铝合金单板,铝板为3003铝锰合金系列铝合金板。铝板长度及宽度偏差应≤1mm。颜色以招标人封样为准。8.9.2铝型材和铝板的物理性能及化学性能应符合《铝合金建筑型材GB/T5237-2000的有关规定。铝型材的厚度必须满足结构要求;主受力构件厚度不少于3mm。8.9.3铝型材和铝板作为饰面部分采用氟碳喷涂处理,其表面处理应符合《建筑用铝型材铝板氟碳喷涂层》JG/T133-2000的有关规定,当在自然光下从3m远的距离垂直目视涂层表面时,涂层应无流痕,裂纹,气泡,夹杂物或其他表面缺陷。颜色以招标人封样为准,涂层平均厚度为不小于40μm。铝型材非暴露面采用阳极氧化处理,铝板非暴露面采用粉末喷涂处理。8.9.4板材生产厂家应负责提供为本工程提供的材料的所有产品质量保证书。8.9.5加工精度金属板材加工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项目允许偏差边长≤2000±2.02000±2.5对边尺寸≤2000≤2.52000≤3.0对角线长度≤20002.520003.0折弯高度≤1.0平面度≤2/1000孔的中心距±1.58.9.6加工要求板材的所有转角和接头应沿拼接处焊接。加工涂层之前,所有焊缝应用180级砂纸打磨至平整光滑。生产的板材在加工涂层之前必须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应为浸泡法,最少为12阶段步骤,包括去油、酸洗、铬酸盐处理等,最后漂清。板材的所有涂层必须在板材加工之后进行。不应使用预涂的板材。涂层的加工应在传送炉中进行以确保加工温度的持续性。板材的设计最大挠度应该符合规范要求。所有铝板及铝型材应提交未经处理的板材材料证书供批准。确切厚度应以结构和美观的同时考虑而定。所有暴露的板材室外部件的设计、生产及安装都应确保其外观不论从任何角度都是平整的。8.9.7安装要求:任何部件偏离于垂直、水平或规定角度在1000mm长度中不超过1.0mm。两个首尾连续部件的与精确位置的最大平移不应超过1.5mm。在转角玻璃框构件之间的最大偏离不应超过0.8mm。为防止纤维状腐蚀,应要求分包商在喷涂、生产和安装过程中极为小心地保护铬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