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山西省高平市大周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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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高平市大周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文本1山西省高平市大周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周历史文化名村建筑遗产的整体保护,指导保护、建设和管理,加强环境整治,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正确处理历史建筑保护和旅游开发,以及新农村发展之间的关系,特编制本规划。第二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年7月起施行)(4)《村镇规划标准》(5)《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7月1日起实施)(6)《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7)《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意见》(2004)(8)《山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和实施办法》(2005年)(9)《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规划原则(1)保护历史真实载体的原则(2)保护历史环境的原则(3)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4)系统保护、重点保护、特色保护相结合的原则(5)理论探讨和建设实践相结合的原则(6)遵循法律、法规,因地制宜,自主创新的原则(7)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的原则第四条、规划指导思想(1)深入挖掘大周历史文化名村的价值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客观评价历史文化资源,确定保护目标的和科学保护手段。(2)最大限度的保护文化遗产,即要保护历史建筑、街巷、格局等基本要素,也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氛围,为研究者和参观者提供真实的历史信息。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方针,坚持文化遗产保护的“原真性、整体性、可读性、可持续性”原则。(3)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和谐发展、可山西省高平市大周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文本2持续发展。第五条、保护规划期限本保护规划的期限是2009年至2022年,分为近期、中期、远期。其中近期2009年~2012年,中期为2013年~2017年,远期为2018年~2022年。第二章保存现状和价值特色评价第六条、历史文化遗产遗存现状大周村历史悠久,文献可考,可能在汉代就已经建镇。周时,改名周纂镇,并沿用至今。大周村扼守交通要道,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大周村发展于唐宋,盛于明清,极盛时,村中建有九城九门,仓库中有积粮数百石,武械一应俱全。村中多出武官,巨贾,如武氏家族,白氏家族。村中现存的历史建筑约占全村建筑面积1/4,分布较为集中。重要的街巷有东大街、西大街、后街、集贸南街,共记长约1000米。重要的宅院有刘家院、韦家院、武家院、祠堂院、武家灵堂院、白家院、琚家院、程家院、李家院、常家院、焦家院、酒坊院、段家院、刘家花园、王家院、秦家院、许家院、书房院等,寺庙建筑有资圣寺,汤王庙,关帝塔,火神庙,牛王庙,祖师阁,奶奶堂等,祠堂建筑有武氏祠堂院,其中,资圣寺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七条、保护价值评估根据《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价指标体系》中价值特色的评价指标,大周村的保护价值主要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1)历史久远度:村中资圣寺及汤王殿均为为宋元时期的建筑。(2)文物价值(稀缺性):(3)历史事件名人影响度:周时名将杨纂,北魏名将郭翻,宋太祖赵匡胤都曾在此镇守。(4)历史建筑规模:大周村现存历史建筑总面积达36000平方米。(5)历史传统建筑(群落)典型性:大周村现存集中的建筑群有马蹄圪洞建筑群、盐店圪洞建筑群、当铺圪洞建筑群、高楼圪洞建筑群、焦家圪洞建筑群、武家建筑群等。这些建筑群格局完整,保护较好,装饰精美。村边缘还留存有一段石城墙和土城墙遗址,村内还留存有一些古树、古井、古磨等。(6)历史街巷规模:大周村现存的街巷有东大街、西大街、后街、马蹄圪洞、当铺圪洞、高楼圪洞、府圪洞、盐店圪洞、西河圪洞、圪当巷、东阁口南巷、集贸南街、焦家圪洞、背圪洞、奄圪洞等,其中东大街、西大街作为古村东西向的道路全长约410米,其余街巷基本都在东西大街两侧延伸布置。(7)核心区风貌完整性、空间格局特色及功能:大周村自然环境山西省高平市大周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文本3优美,北、西、南三面环山,前河和沙河由西向东流经全境,折向东南流入晋城。古街巷格局较为完整。保护区面积为6.8公顷。(8)核心区历史真实性:保护区内现存历史建筑36000平方米,占地50000平方米。(9)核心区生活延续性:核心区原住居民人口为600,全部常住人口为800人,原住人口占总人口75%。大周人仍然遵循着大部分的传统礼仪,勤劳善良,待客热情,民风淳朴善良,邻里关系融洽,互帮互助,日间各家院门大开,随时欢迎前来的拜访的客人,甚至是外来的参观者都会得到热情的接待。(10)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周村的传统节日有正月十六祭祀祖先神灵、三月初三行香会、三月二十古庙会,传统饮食有各种富有特色的面食,传统手工艺有剪纸、酿酒、榨油、金银铜铁器的制作等。第八条、规划和建筑价值大周村古村落选址讲究,格局独特,建筑类型众多,有居住、宗教、文化、祭祀、商贸、防御等,在规划和建筑方面的价值主要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1)合理的选址,独特的环境。大周村三面环山:西有香山、南有掘山、北有黄花岭,村南有沙河和前河流经全境,折向东南流入晋城。境内依山面水,山环水绕,风光旖旎,秀色可餐,独具魅力。大周村古时的空间格局也非常独特,有八卦城之称。村子按五行八卦方位排列,按五行建东南西北四城门楼,又按八卦曾修东北、西北、东南、西南四门,城中央建一宏伟的中间阁。宋初,先人巧妙的利用地形,精心设计,形成了古镇独有的建筑格局,明末清初村子逐步形成规模。村子南部现存有一段石城墙,东部为一段为土城墙,高约十余米。再加上古时的护城河,整个村子可谓是固若金汤。(2)悠久的历史、深厚的文化。大周村中,资圣寺据称始建于唐代,现存建筑建筑为宋时修建,村中还存有北魏时的墓志铭碑,唐时佛像碑,足可见大周村历史悠久,绵延不绝。明清时,大周村因地处交通要道,逐渐发展强盛,成为周边地区的经济中心,军事要口,村子四周环以城墙,城门八座,四通八达,村中也因此涌现大量的巨贾,武将。村中的大家族如武家,白家,刘家,李家,都先后出现了不少武将,进士,大商户。(3)丰富的遗存,多样的建筑。大周村现存历史建筑36000平方米,历史院落70余座,寺庙30余处。建筑类型也非常丰富,有居住、寺庙、祠堂、阁楼、防御、商业等类型。这些建筑主要位于古村南部,形成了古香古色的建筑景观群,是非常珍贵的历史实证和历史文化遗产。其中,资圣寺始建年代无考,最迟唐代已有,后经历代修复,现存毗卢殿,观音阁均为宋初建筑。尤其是山西省高平市大周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文本4毗卢殿的歇山屋顶,形制古朴,是研究歇山顶的形成与演变的珍贵历史材料。此外,村南百子石桥,据称为后周所建,村北的迎圣石桥,为宋代所修,以及元代关帝砖塔,明代五佛殿等,保存比较完好,历史性延续完整,形式多样,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研究价值。(4)完整的古街,幽静的巷道。大周村有众多巷道,并且大部分保存完好。这些古街道都是用砂石铺砌,很有特色。街道两旁,古屋鳞次栉比,门楼显赫,古匾斑驳,具有一种远古的时空之美。古街、巷道大大小小各不相同,或拾级而上、或曲径通幽、或通达开阔,除了具有交通的作用外更形成了一道独特的景观。第九条、价值定位大周村为高平关地区一重要的军事关卡。建筑遗存非常丰富,是明清家族文化和商业文化的重要体现,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大周村环境优美,格局完整,选址讲究,宜居指数较高,孕育着生态理念,体现了华夏人居环境营造理念,具有很高的科学价值;大周村选址讲究,建筑形式典型,文化底蕴深厚,民俗丰富,装饰精美,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大周村古迹众多,历史信息丰富,自然景观优美,具有很高的观赏价值。第三章保护内容和层次第一节保护内容和技术法则第十条、保护内容大周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内容,总体上可分为三大类,即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环境要素:(1)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人们创造的物质环境。大周历史文化名村主要有以下物质文化遗产:所有的历史建筑、古巷、古道、古井、古树等。物质文化遗产还包括上述内容之间的相互关系。(2)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指人们生活风貌的环境体现,反映了居民的生活习俗、生活情趣、文化艺术等多方面的状态。大周村历史文化悠久,民俗活动丰富,民间工艺独特,饮食文化丰富。村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融合了中国传统文化的耕读情怀,居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恬淡安静。村头巷尾到处都有闲聊的老人,庭院之中随时传来朗朗的书声,浓郁的传统文化和田园文化在这里交融。(3)自然环境要素:自然环境要素是指大周历史文化名村内部与外围有特征的地形、地貌、山体和自然景观。第十一条、保护的技术路线山西省高平市大周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文本5为了方便实施,本规划涉及的保护内容具体划分为下面几个层面: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重要院落的保护、历史建筑的保护、重要地段的保护、空间格局的保护、整体风貌的保护、建筑高度的控制和视廊的控制、古村落相关要素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周边环境的保护等十个层面。针对具体的层面,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第二节保护层次第十二条、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层次对于大周村历史文化名村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为了保护整体风貌的完整性和协调性,在分析和研究其价值特色的基础上,根据现存遗产的分布情况、完整程度,同时考虑现状以及现实的可操作性,采用“整体保护、分区对待”的原则,将之划分为重要保护点、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环境协调区四个层次,并分别提出相应的保护内容和整治措施。其中保护区面积为6.8公顷,建设控制地带为6.18公顷,风貌协调区为60.22公顷。第十三条、重要保护点的保护本次规划所指要重点保护点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历史院落两部分,具体有:白家院、武家祠堂院、琚家院、程家院、李家院、常家院、焦家院、刘家花园、段家院、刘家院、韦家院、武家院、武家灵堂院,牛王庙、举三庙、西南门、七间阁、百子桥,迎圣桥,火神庙、资圣寺、五虎庙、汤王庙、三皇庙、落灵庵、关帝塔。第十四条、保护区的保护保护区主要沿集中分布的历史建筑的外围边界线进行划定。本规划拟定大周村的保护区为1片,为现村落中东西向主街南部及北部的一部分(包含武家院,程家院,汤王庙,火神庙)。保护区内集中了现存的大部分历史建筑,对其实行严格的保护措施。保护区内的建筑宜区别对待,分别采用修缮、改善、复建、整治、拆除等措施予以整治。该区域最大限度地包含着载有真实历史信息的历史建(构)筑物,是体现古村落历史文化价值的核心地段。在保护整治中,要求“空间结构完整,传统风貌完好,视觉景观连续”。历史建筑的整治改造应统一规划,统一设计,但具体的修复建议采用循序渐进的方式。第十五条、建设控制地带的保护建设控制地带指在保护区范围以外允许建设,但应严格控制其建(构)筑物的性质、形式、高度、体量和色彩的区域。本规划划定的大周村的建设控制地带的范围为:南部南城门南边至田地的新建筑区,北部从汤王庙到黄花岭脚下的新建筑区。建设控山西省高平市大周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文本6制地带内的建筑应以居住、文化、服务等功能为主;建筑体量宜采用小的尺度,以三间或五间为主,最大不要超过七间;建筑形式提倡采用四合院的形式,单体建筑宜采用坡屋顶的形式;建筑色彩宜以灰色为主调,宜采用青砖青瓦,不宜采用红砖、红瓦、瓷砖等。对于严重影响历史风貌的建筑予以整治或拆除。与保护区街巷有对景关系的区域的建筑体量、色彩、材质要严格控制,保证景观的连续性。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少量历史建筑仍须按照保护区内历史建筑保护模式进行保护,其功能可以相应调整,内部设施可以予以改善。第十六条、环境协调区环境协调区指在建设控制地带外划定的以保护自然地形地貌为主要内容的区域。本规划设定风貌协调区为东到小山丘,西面延伸至香山,南为从村南原城墙遗址高地下到沙河前河两岸,北面延伸至黄花岭。在该区域内,严禁任何形式的开山采石、伐木毁林,严格保护山体,有选择性地进行退耕还林,恢复并改善大周村外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