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病毒性乙型肝炎监测方案(定稿)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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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临川区乙型病毒性肝炎监测实施方案一、前言乙型病毒性肝炎(简称乙肝)是一种危害极大的传染病,全球每年约有60万人死于与乙肝相关的疾病。乙肝在我国也是危害最为严重的传染病之一,据1992-1995年全国病毒性肝炎血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表明,中国一般人群的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携带率为9.7%,由此推算,中国HBsAg携带者约1.2亿。江西省也是乙肝的高发区,1992年调查的结果显示我省的HBsAg携带人数15.5%,居全国第4位。乙肝的流行不仅影响整个民族健康素质,也给社会与经济发展带来沉重的负担,成为我国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之一。在我省乙肝也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我区在乙肝监测方面一直是较为薄弱的,现有的疫情报告系统报告的病例中,由于病例的多次就诊,存在重复报告的现象,甚至有部分将仅表面抗原阳性、无临床症状的病例亦误报为乙肝新发病例,造成我省每年真正的乙肝新发病例数及其报告发病率极不准确。现有疾病报告系统也不能全面、及时、动态、准确地反映出全省乙肝的发病、流行趋势,给防治效果评估带来诸多困难。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乙肝的监测工作,了解我区乙肝发病情况和采取乙肝疫苗接种干预措施后的效果,通过监测乙肝病例报告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掌握我省乙肝的真实发病情况及乙肝发病的危险因素,为乙肝防控提供参考。二、预期目标1、掌握全区的乙肝发病水平,乙肝在我区的主要传播模式及主要的危险因素。2、掌握2004年全区乙肝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后的干预效果。3、为全区开展乙肝监测奠定基础,提供参考经验。三、监测内容1、监测对象监测点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报告的本辖区内的所有乙肝病例,监测病例的诊断及分类标准详见“乙型病毒性肝炎的诊断标准”(附件1)。2、监测内容2.1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规范》的规定,监测点内的任何医疗卫生单位或其工作人员发现乙肝新发病例后,要通过法定传染病报告系统向所在县区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病例报告严格按照统一的监测病例定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检疫机构、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乙肝确诊病例后应在诊断后24小时内填写报告卡,并向乡镇卫生院(防保站)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疾控中心)送(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控中心或乡镇卫生院(防2保站)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2.2病例个案调查与上报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或防保人员发现乙肝确诊病例后即按《乙型肝炎疑似病例个案调查表》(附表2)对所有病例进行调查。调查完成后将“个案调查表”报至县级疾控中心或乡镇卫生院(防保站),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在收到《乙型肝炎疑似病例个案调查表》后将其上报至县级疾控中心。县级疾控中心在收到《乙型肝炎疑似病例个案调查表》后即将调查的乙肝病例通过“免疫规划监测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上报,同时将所有调查的《乙型肝炎疑似病例个案调查表》录入“江西省乙肝监测”(输入到“免疫规划监测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病例为15岁以下病例,输入到“江西省乙肝监”测数据库中的病例为所有调查病例,下同)。2.3病例实验室检查要求对每一例调查的乙肝病例均应有血清学检测结果,对没有进行过血清学检测的病例采集血标本,由县疾控中心使用统一的试剂进行实验室检测,检测指标包括HBsAg、HBeAg及抗-HBc。如医院就诊时已进行检测则疾控中心不再重复检测。所有的血清学检测结果均录入“中国免疫规划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和“江西省乙肝监测”数据库中。所有采血检测记录填入到“采样、送检登记表”中(附件3)2.4时间要求接到报告后,所有病例的个案调查由医院医生、乡(镇)防保人员或疾控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在48小时内按照统一的调查表(附件2)完成。调查工作由县级疾控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医疗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要予以积极协助配合。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每旬应收集辖区内的所有个案调查表,并上报至县级疾控中心。县级疾控中心在收到乡镇卫生院上报的个案调查表后,7日内将其输入“中国免疫规划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及“江西省乙肝监测”数据库。县级疾控中心逢双月25号前将“江西省乙肝监测”数据库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上传至市级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市疾控中心将县区的数据库每逢双月30日前上报至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以便对监测情况做实时监控分析。2.5主动搜索县级疾控中心应结合当地情况,每年可有计划地对辖区内重点医疗单位进行乙肝病例的主动搜索,全面了解和评价乙肝监测的工作状况,进一步提高监测质量。四、监测系统评价指标评价指标如下:①病例报告完整率:在该机构就诊并被报告的乙肝病例占在该机构就诊的乙肝病例的比率;②病例报告及时率:在该机构就诊并被确诊为乙肝的病例48h内进行报告的占在该机构就诊的乙肝病例的比率。③病例调查完整率:该机构报告的所有乙肝病例中已经开展个案调查的病例的比率;3④病例调查及时率:收到报告后48小时内进行调查的乙肝病例占全部报告病例的比率。⑤个案调查表填写完整率:该机构完成的乙肝个案调查表中,核心信息完整(年龄、诊断情况、免疫史情况等)的调查表所占的比率。⑥病例血清学检测比率:该机构已进行血清检测的病例数占报告的所有病例的比率;五、监测资料的管理监测点各级医疗和疾控机构要对监测资料实行档案化管理,县级疾控机构应有专人对监测数据实行微机化管理。省级疾控中心将统一建立并下发及“江西省乙肝监测”数据库,县级疾控中心必须要有乙肝病例个案数据库备份,市级疾控中心应有管辖区内监测点数据库备份。六、质量控制对有关人员开展专项培训,实验室使用统一的试剂和检测方法对血清标本进行检测。七、监测系统组成和各单位职责监测系统由省卫生厅、相关设区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相关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组成。其职责分别是:1、卫生行政部门省卫生厅领导全省乙肝监测工作,市、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乙肝监测工作,协调疾控中心及各医疗卫生部门,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2、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1监测方案的起草、论证、修改、调整和完善,为全省乙肝监测提供技术指导。2.2确定监测点。2.3组织对全省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省级监测点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2.4负责全省监测数据的收集、整理,重点对监测点的数据进行分析、反馈。2.5为监测点提供调查表格,相应的检测试剂和器材。3、设区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1完成本市的监测工作,参与本地区监测点的监测、检查、督导、考核。3.2对全市监测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对下级进行反馈。4、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1按监测方案要求,及时、准确地对所有新发乙肝病例进行个案调查核实、将个案调查表录入“免疫规划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及“江西省乙肝监测”数据库,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市级及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2及时将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首针及时接种率纳入常规免疫监测系统,并按规定时限上报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3组织接种率调查、人群HBsAg携带状况调查、儿童免疫成功率监测及其它相关监测工作。44.4负责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5、监测点所在地医疗机构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各项监测工作,负责完成门诊和住院病例的网络直报以及协助开展病例个案调查,采血等工作。监测点工作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领导,监测点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监测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参与监测。八、附件附件1:乙型病毒性肝炎的诊断标准附件2:乙型肝炎疑似病例个案调查表附件3:采样、送样登记表附件4:乙型肝炎疑似病例个案调查表填写说明5附件1:乙型病毒性肝炎的诊断标准(GB15990-1995)(一)急性肝炎1、急性无黄疸型肝炎(1)流行病学资料:半年内接受过血及血制品或曾有其他医源性感染,生活中的密切接触,尤其是性接触而未采用避孕套者。(2)症状:指近期出现的无其他原因可解释的持续一周以上的明显乏力和消化道症状。(3)体征:主要指肝脏肿大,伴有触痛或叩痛。(4)肝功能检测:谷丙转氨酶(ALT)明显增高。(5)HBV标志物检测:符合急性乙肝的病原学标志,即①病程中HBsAg由阳性转为阴性,或HBsAg由阳性转为阴性且出现抗-HBs阳转。②抗-HBcIgM滴度高水平,而抗-HBcIgG阴性或低水平。(6)病理组织学特点:如鉴别诊断需要,有条件者可作肝活检。在以上各项中病原学指标、症状和肝功能异常为必备条件,流行病学资料和体征为参考条件。疑似病例:符合以上诸条中(2)+(4)。确诊病例:疑似病例+(5)。2、急性黄疸型肝炎(1)同急性无黄疸型肝炎中流行病学资料。(2)指近期出现的无其他原因可解释的持续一周以上的明显乏力、消化道症状及尿黄。(3)体征:皮肤巩膜黄染、肝肿大,伴有触痛或叩痛。(4)肝功能检查:ALT升高,血清胆红素大于17.1μmol/L(大于1mg/dL)和/或尿胆红素阳性并排除其他疾病所致的黄疸。(5)HBV标记物检测:符合急性乙肝的病原学指标(见上)。(6)病理组织学特点:如鉴别诊断需要,有条件者可以做肝活检。疑似病例:(2)+(3)+(4)确诊病例:疑似病例+(5)(二)慢性迁延性肝炎(简称慢迁肝)1、急性乙肝病程超过半年尚未痊愈者,如无急性乙肝史,肝炎病程超过半年未愈者,病情较轻不足以诊断慢性活动性肝炎者。2、肝功能检查:ALT持续或间歇异常。3、HBV标记物检测:抗-HBcIgM滴度不高或阴性,但血清HBsAg或HBVDNA任何一项阳性病程持续半年以上。4、肝脏病理组织学特点:略。疑似病例:(1)+(2)+(3)确诊病例:疑似病例+(4)或(3)+(4)(三)慢性活动性肝炎(简称慢活肝)1、有明显的肝炎症状。2、体征:可见肝病面容、肝掌、蜘蛛痣、脾肿大或黄疸等(排除其他原因)。3、肝功能检查:ALT反复和/或持续升高,血浆白蛋白降低,A/G蛋白比例失常,γ-6球蛋白升高和/或胆红素长期或反复异常。4、HBV标记物检测:抗-HBcIgM滴度不高或阴性,但血清HBsAg或HBVDNA任何一项阳性病程持续半年以上。5、肝脏病例组织学特点:临床上慢活肝和慢迁肝很难区别,确诊须籍助于病理组织学特征与临床表现相结合加以鉴别。详细内容略。疑似病例:(1)+(2)+(3)+(4)确诊病例:疑似病例+(5)或(4)+(5)(四)重型肝炎1、急性重型(1)既往无乙肝病史。以急性黄疸型肝炎起病,并在发病后10天内迅速出现神经精神症状(Ⅱ°以上肝性脑病),而排除其他原因引起者。此外并有黄疸迅速加深,严重的消化道症状。(2)体征:肝浊音界迅速缩小等。(3)肝功能异常,特别是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凝血酶原活动度低于40%。(4)HBV标记物检测:符合急性乙肝的病原学指标。但HBsAg可阴性而早期出现抗-HBs阳性和抗-HBe阳性。(5)肝脏病理组织学特点:有条件者可做肝活检。详细内容略。疑似病例:(1)+(2)+(3)确诊病例:疑似病例+(4)或疑似病例+(4)+(5)2、亚急型重型肝炎(1)以急性黄疸型肝炎起病,并在起病后10天以上8周以内,出现意识障碍(Ⅱ°以上的肝性脑病)。同时出现黄疸迅速升高,并有出血倾向。(2)实验室检查:肝功能全面损害,血清胆红素大于171μmol/L或每天上升大于17.1μmol/L,胆固醇降低,凝血酶原活动度小于40%。(3)HBV标记物检测:符合急性乙肝的病原学指标。(4)肝脏组织学特点:(略)疑似病例:(1)+(2)确诊病例:疑似病例+(3)或疑似病例+(3)+(4)3、慢性重型在慢活肝或乙肝后肝硬化基础上发生,临床表现和肝功能变化基本上同亚急性重型肝炎。(五)淤胆型肝炎1、急性黄疸型肝炎起病,黄疸持续2~4个月或更长。2、临床表现为肝内梗阻性黄疸,并能除外其他原因所致的肝内外梗阻性黄疸。3、实验室检查:血清胆红素升高,以直接胆红素为主,碱性磷酸酶、γ-GT、胆固醇明显升高。4、HBV标记物检测:符合急性肝炎的病原学指标。5、肝脏病理组织学特点:必要时可以做肝活检。详略。疑似病例:1+2+3确诊病例:疑似病例+4或疑似病例+4+57(六)乙型肝炎后肝硬化1、肝硬化活动期(1)具有慢活肝的临床表现。有门脉高压征及显著脾肿大和脾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