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短缺药品信息直报系统技术指南一、整体业务流程图二、系统账号开通与发放国家卫生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负责开通各省级及以下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系统账号。医疗机构用户使用USB-KEY与CA密码登录系统,无需账号。三、访问地址全国疾控虚拟专用网络(VPN,地址)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全国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搭建的网络专用通道。医疗机构通过访问VPN,登录“全国短缺药品信息直报系统”。本系统医疗机构用户与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共用相同的VPN。可向属地疾控机构查询开通及使用事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用户采用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方式访问。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地址:;未开通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单位需向本级政务外网管理单位申请开通。2四、登录系统访问系统登录选择页,医院点击左侧“医疗卫生机构(填报端)”进入登录页面;主管部门点击右侧“各级主管部门(管理端)”进入登录页面。医疗卫生机构使用USB-KEY与CA密码登录,确认使用的电脑已安装“国家CDC项目——证书应用环境”。如未安装,需协调本机构内使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科室辅助安装。因医疗机构端使用CA验证登录,所以必须使用IE浏览器(版本为IE8以上)访问。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用户使用配发的账号密码与手机验证码登录。初次登录系统时,需输入激活码激活账号。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用户建议使用谷歌与火狐浏览器访问。五、短缺药品填报短缺药品填报为医疗卫生机构填报端业务。在医疗卫生机构填报端“清单外填报(含首次填报)”模块中,医疗卫生机构对已发生或有重大供应风险的药品信息进行填报,报送的药品范围与时间段无限制。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开展网上信息直报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定期(应不超30天)收集辖区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短缺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药具管理中心,由药具管理中心将有关信息导入系统。3六、处置情况查询处置情况查询为医疗卫生机构填报端业务。在医疗卫生机构填报端“上报短缺药品处置情况”模块中,医疗机构用户可查询已上报的短缺药品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处置情况。七、短缺药品上报情况短缺药品上报情况为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用户的管理端业务。在主管部门管理端“短缺药品上报情况”模块中,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用户查看本地区各医疗机构的上报情况、短缺药品情况并进行统计。针对统计列表提供导出、选择采集周期与具体上报详情查看。八、药品处置药品处置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用户管理端业务。药品处置包含本区域已短缺药品处置列表。在主管部门管理端“已短缺药品确认”模块中,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用户根据本级实际情况,判断能否处置短缺药品,可以处置在相应药品后选择“本级已处置”,无法处置在相应药品后选择“无法处置报上级”。省级卫生健康行攻部门用户除需选择能否处置外,还需选择药品类型,选择完成后点击“上报短缺药品信息”完成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