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版高中语文必修一-8《十八岁出门远行》参考课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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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十八岁,你有什么打算?十八岁出门远行余华学习目标:•1、通过了解情节,把握小说的主题•2、品味精彩语句,体会其新奇独特的表达效果•3、探究“旅店”在文中的内涵,明确其象征意义余华介绍:•余华,浙江海盐人,祖籍山东。1960年4月3日出生于浙江杭州,后来随父母迁居海盐县。中学毕业后,因父母为医生关系,余华曾当过牙医,五年后弃医从文,进入县文化馆和嘉兴文联,从此与创作结下不解之缘。余华曾在北京鲁迅文学院与北师大中文系合办的研究生班深造。余华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是中国大陆先锋派小说的代表人物,并与苏童、格非等人齐名。著有短篇小说集《十八岁出门远行》、《世事如烟》等,长篇小说《活着》、《在细雨中呼喊》、《许三观卖血记》、《兄弟》,也写了不少散文与文学、音乐评论。其作品被翻译成英文、法文、德文、俄文、意大利文、荷兰文、挪威文、韩文和日文等在国外出版。长篇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余华自其处女作《十八岁出门远行》发表后,便接二连三的以实验性极强的作品,在文坛和读者之间引起颇多的震撼和关注,他亦因此成为中国先锋派小说的代表人物。余华并不是一名多产作家。他的作品以精致见长。作品以纯净细密的叙述,打破日常的语言秩序,组织着一个自足的话语系统,并且以此为基点,建构起一个又一个奇异、怪诞、隐秘和残忍的独立于外部世界和真实的文本世界及文本真实。余华曾自言:“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代表作-小说《活着》•故事的主人公福贵是一个嗜赌如命的纨绔子弟,把家底儿全输光了,老爹也气死了,怀孕的妻子家珍带着女儿凤霞离家出活着海报走,一年之后又带着新生的儿子有庆回来了。福贵从此洗心革面,和同村的春生一起操起了皮影戏的营生,却被国民党军队拉了壮丁,后来又糊里糊涂的当了解放军的俘虏。他们约定,一定要活着回去。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平安回到家中,母亲却已去逝,女儿凤霞也因生病高烧变成了哑巴。•一家人继续过着清贫而又幸福的日子。在“大跃进”中当上区长的春生不慎开车撞死了儿子有庆,一家人伤痛欲绝,家珍更是不能原谅春生,她说:“你记着,你欠我们家一条命。”文革时,春生遭到迫害,妻子自杀,一天半夜他来到福贵家,把毕生积蓄交给福贵,说他也不想活了。这时家珍走出来对春生说“外面凉,屋里坐吧。”春生临走时,家珍嘱咐他,“春生,你还欠我们家一条命哪,你可得好好活着!”后来凤霞认识了忠厚老实但偏头的二喜,两人喜结良缘。然而不幸总是不肯放过福贵一家。不久凤霞生下一子,自己却因难产而死。凤霞的儿子取名叫苦根,聪明可爱。影片结尾,福贵对苦根说,“你是赶上好时候了,将来这日子就越来越好了。”四十年,弹指一挥或是沧海桑田,无数黄面孔的、沉默的、坚韧的中国人就这么无声无息地继续活着。每读一页,都让我们止不住泪湿双眼,因为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代表作-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有着好奇心,责任心……生活成了他活下去的动力,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虽然卖血可以成为他生活的经济来源,但是他没有用卖血来维持,除非在非常无可奈何或者无助的时候,他才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非常多。•作者个人认为小说的最后一节尤其精彩,许三观想吃猪肝,身边又没钱,他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是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在这时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他坐着,哭了。研读课文,整体感知:思考:本文写了一个十八岁少年的出门远行,文章主要围绕什么事件展开故事情节?“找旅店”理清课文的情节:•开端:•发展:•高潮•结局•结尾:(1-3)出门兴奋,黄昏到来(34-50)苹果遭抢,遍体鳞伤(4-33)遇到汽车,反向远行(51-55)回忆出门时情景。研读课文,分析探讨:•讨论:你觉得本文与以前学过或见过的小说最大的不同点是什么?•1、小说语言的独特新奇•2、小说情节的“荒诞”色彩品味新奇独特的语言及其表达效果:•1、柏油马路起伏不止,马路像贴在海浪上。我走在这条山区公路上,我像一条船。•明确:把走路比作航海,恰到好处地表现了“我”出门时内心的激动喜悦和几分不安,也暗示着出门远行并不会一帆风顺。•2、我就这样从早晨里穿过,现在走进了下午的尾声,而且还看到了黄昏的头发。•明确:这句话用拟人的修辞手法来写“我”出门远行一天的奔波。“从早晨里穿过”,好像早晨是一片树林,“下午的尾声”则是把下午当成一首歌或一出戏,“黄昏的头发”则会出现一个人的形象。这样写显得欢快,充分抒发了“我”出门远行的兴奋心情。•3:我看到那个司机高高翘起的屁股,屁股上有晚霞。司机的脑袋我看不见,他的脑袋正塞在车头里。那车头的盖子斜斜翘起,像是翻起的嘴唇。•明确:这句话有两个地方显得新奇可笑。一是说司机“屁股上有晚霞”,把一俗一雅结合在一起,让人觉得好笑。二是说车头的盖子“像是翻起的嘴唇”,也很新鲜,会让人有一点担心,就是司机会被“嘴唇”吞进去。这种感受也充分表达了少年初次出门远行对外部世界的好奇。•4:那个时候太阳要落山了,晚霞则像蒸气似的在升腾。旅店就这样重又来到我脑中,并且逐渐膨胀,不一会便把我的脑袋塞满了。那时我的脑袋没有了,脑袋的地方长出了一个旅店。•明确:这句话的有趣之处在于说“我的脑袋没有了,脑袋的地方长出了一个旅店”。这样突出了“我”急于找到旅店的心理,这时候“我”满脑子想的都是旅店。•5:我坐在地上爬不起来,我只能让目光走来走去。•明确:这句话写出了“我”被打倒在地的无奈,“只能让目光走来走去”。这也说明“我”心里不甘被打败,这是少年典型的不服输的精神。理解文中荒诞色彩的情节及作用:•文中有许多看似“不合情理”的描写,使文章具有强烈的荒诞色彩。仔细阅读课文,找出这些荒诞的描写来。这些描写主要体现在哪些情节中?例如:•我想着箩筐里装的肯定是水果。当然最好是香蕉。我想他的驾驶室里应该也有,那么我一坐进去就可以拿起来吃了。•这里的“我”的想法看起来很荒诞,然而这种想法却又是现实中一个少年很合情合理的心理。由此,我们可以理解作者在这里真实地再现了少年单纯的心情,他们总是往好的方面去想,“我”打量世界的眼光很纯净。•(这里的情节看似荒诞却又合乎情理)•虽然汽车将要朝我走来的方向开去,但我已经不在乎方向。•毫无目的的远行•不一会他修好了车,就盖上车盖跳了下来。我赶紧走上去说:“老乡,我想搭车。”不料他用黑乎乎的手推了我一把,粗暴地说:“滚开。”•毫无缘由的生气•然而他却笑嘻嘻地十分友好地看起我来,这让我大惑不解。他问:“你上哪?”•我说:“随便上哪。”•他又亲切地问:“想吃苹果吗?”他仍然看着我。•“那还用问。”•“到后面去拿吧。”•他把汽车开得那么快,我敢爬出驾驶室爬到后面去吗?•司机这时在公路中央做起了广播操,他从第一节做到最后一节,做得很认真。做完又绕着汽车小跑起来。•正在修车却莫名地做操•他这才转身看了我起来,我发现他的表情越来越高兴,我发现他是在看我的鼻子。•我开始用眼睛去寻找那司机,这家伙此刻正站在远处朝我哈哈大笑,我便知道现在自己的模样一定比刚才的鼻子更精彩了。•对自己的苹果遭抢“我”很生气,他却无动于衷;对“我”的受伤不仅不予同情,反而幸灾乐祸•(荒诞色彩愈来愈浓)•这时我看到那个司机也跳到拖拉机上去了,他在车斗里坐下来后还在朝我哈哈大笑。我看到他手里抱着的是我那个红色的背包。他把我的背包抢走了。•让人不可理解的结局。本来是自己亲兄弟般的司机却偷走了“我”的书包,竟然和“强盗”一起坐车离开。•(这里的荒诞意味已经达到极点)读了全文后,文章让你明白了什么道理(本文对你有何启迪?谈谈你的一点体会)探究课文的主题:•思考:文章中尤其是高潮部分的这些荒诞情节的描写究竟想表达什么?在这些荒诞的背后深含着与“十八岁少年的远行”的何种关系?1、探讨人物之间的关系:孩子(无知)“我”(正义)司机(冷淡)农人(冷酷)---------------少年---------------成人社会2、探讨文中“旅店”的象征意义:•外面风越来越大,但我躺在座椅上开始感到暖和一点了。我感到这汽车虽然遍体鳞伤,可它心窝还是健全的,还是暖和的。我知道自己的心窝也是暖和的。我一直在寻找旅店,没想到旅店你竟在这里。•“这里”指什么?•自己的心窝•“旅店”本是自己想找的用来歇息的地方,而在这里指“我”心底的希望与力量,这是人生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动力。3、分析主题:•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知本文:•以一个十八岁少年的出门远行的事件告诉大家,社会是复杂的,人生是曲折的,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一定会经历艰难与挫折。但尽管如此,我们不应灰心丧气,而应在心底保存自信与希望,明白只有自己才能让自己重新振作起来。布置作业1、如果你是父母,你会给你十八岁即将出门远行的孩子写些什么?拓展延伸:•结合卡夫卡的《变形记》更多了解荒诞派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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