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与成都新材料产业研究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协议双方:甲方: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乙方:成都新材料产业研究院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双方在新材料领域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形成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承诺对下述条款均持诚实信用的态度予以遵从。一、合作原则1、甲乙双方应当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业务。2、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均有义务维护对方名誉及形象。3、甲乙双方独立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合作目的1、通过合作,甲乙双方在新型电子信息材料领域实现资源共享,并增强双方信息交流。2、甲乙双方共同发展新型电子信息材料领域内的创新项目,对新材料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及新产品研发共同组织实施。13、在新材料技术开发、工程化及产业化等技术创新与扩散方面建立合作模式。4、在管理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创新服务活动方面建立合作机制。三、合作内容1、甲乙双方共建行业数据信息交流平台,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共办刊物、杂志,双方在各自网站基础上建立对方链接,双方互享对方的行业数据、文献与信息等,实现双方信息互通、资源共享。2、甲方在新材料领域的对外会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合办完成,合办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共同主办;甲乙双方共同承办;甲方主办、乙方承办;甲方主办、乙方协办。每一会议具体的合办方式由甲乙双方根据会议情况确定。3、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甲方的科技项目申报、成果转化、企业孵化等相关服务工作,具体的委托内容由甲乙双方根据项目情况另行商议。4、甲乙双方均在对方办公地址互设办公场地,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同时,甲乙双方均应将自己的单位名称在互设的办公场地挂牌。5、甲乙双方相互提供人才、技术、管理、平台、项目等创新要素保障和条件支持,并推进双方的公关推广活动。四、经费管理与收益分配1、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财务收支结算的,原则上通过乙方财务进行收支结算。乙方对合作项目单独建财务账,甲乙双方共同监管。若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22、甲乙双方因合作项目所产生的利润,由甲乙双方根据每一项目的具体情况另行确定收益分配方式。五、保密条款甲乙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作的性质和目的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本协议内容及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客户资料等保密信息,未经秘密持有方事先书面授权,另一方不得泄露和不正当地使用,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并且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所提供或出具的文件资料加以不适当的利用。六、其他1、本协议是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若需就具体内容进行合作,则由甲乙双方根据具体的合作内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协议。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五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需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下接签字页3此页无正文甲方:电子科技大学微固学院乙方:成都新材料产业研究院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订日期: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