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云南省煤矿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目录云南省煤矿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2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4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5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6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7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8灾害防治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9煤矿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10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12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13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14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15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16灾害防治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17-2-云南省煤矿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一、本建设标准适用范围全省各类井工生产煤矿矿井(以自然井为单位)。二、煤矿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一)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平均得分为90分及以上,且通风专业达到一级,另外5个专业中,达到一级的专业不少于3个,其余专业不低于二级。(二)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平均得分为80分及以上,且通风专业达到二级,另外5个专业中,达到二级的专业不少于3个,其余专业不低于三级。(三)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平均得分为70分及以上,且六个专业中,没有不达标的专业。三、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矿井参加评级的专业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灾害防治六个专业。四、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矿井必须具备的条件(一)实现安全目标,矿井百万吨死亡率按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云南省煤炭工业局下达的指标考核。凡年度内发生过一次3人及以上死亡事故的煤矿取消当年评比资格。(二)采掘接替关系正常。(三)回采率达到规定要求。(四)矿井有核准的足够风量,建立安全监控系统。-3-(五)制定并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及奖惩制度。五、煤矿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评级核准(一)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核准:三级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核准;二级由州(市)煤炭管理部门核准;一级由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云南省煤炭工业局核准。(二)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核准:三级由州(市)煤炭管理部门核准;一、二级由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云南省煤炭工业局核准;达到国家级由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云南省煤炭工业局进行初评,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核准。(三)安全质量标准化公司(局)、县由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云南省煤炭工业局进行初评,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核准。六、本标准自颁发之日起执行。七、对国家级和省一、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应当给予适当奖励和实行相应的优惠政策。-4-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一、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的条件:(一)采煤工作面回收率达到规定要求。(二)采煤工作面无一次3人及以上直接责任的死亡事故。(三)检查资料齐全。二、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一)采煤工作面应严格工程质量管理,达到“三直一平两畅通,安全完好浮煤净”的基本要求。(二)采煤工作面的支柱必须保证不低于10%的备用量,无失修、失效柱,不缺梁、少柱。(三)采煤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100mm/m。(四)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20m范围内超前支护完整,巷道高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相关要求。(五)放顶线整齐,切顶线支柱数量足,特殊支护符合作业规程规定。-5-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一、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的条件:(一)矿井采掘接替关系正常。(二)掘进工作面无一次3人及以上直接责任的死亡事故。(三)按期完成重点工程计划。二、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一)巷道掘进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巷道断面、坡度符合设计和作业规程要求。(二)砌碹巷道的支护材料和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作业规程的要求。(三)锚杆、锚喷、锚网巷道的支护材料和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作业规程的要求。(四)支架巷道的支护材料和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作业规程的要求。(五)坚持使用前探梁等超前支护。-6-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一、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的条件:(一)无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的机电事故。(二)年产6万吨及以上矿井两回电源线路供电,年产6万吨以下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的要求。(三)检查考核期间未发生两台(处)电气设备失爆。二、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一)全矿井机电设备完好率80%以上,设备待修率7%以下,机电事故率2%以下。(二)大型固定设备完好率100%,矿灯完好率95%以上,电气设备防爆合格率100%。(三)保护装置齐全、可靠。(四)必须保证矿井供电正常可靠。(五)井下电缆必须使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7-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一、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的条件:(一)矿井运输无一次3人及以上直接责任的死亡事故。(二)有便于操作的运输检查验收组织、制度及奖惩办法。二、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一)运输设备综合完好率80%以上,矿车完好率80%以上,主要提升运输设备(1.2m以上绞车、电机车、带式输送机、人车)完好率100%。(二)“一坡三挡”、绞车安全保护和制动装置、提升运输设备声、光信号齐全、可靠。(三)主要运输巷道轨道铺设质量符合规定;机车闸、灯、警铃、撒砂装置齐全、完好。(四)无轨胶轮车装设瓦斯自动报警仪和防爆灭火装置。(五)带式输送机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8-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一、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的条件:(一)通风系统合理可靠。(二)矿井必须采用机械式通风,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和反风设施;矿井通风能力符合生产要求,无超通风能力生产现象。(三)矿井必须每年进行一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四)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且系统运行正常。二、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一)矿井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或易燃煤层的采区必须有一条专用回风井(巷),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二)局部通风机的位置、安装、最低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风筒接头严密,无循环风和微风作业。(三)采掘工作面和其它工作地点无瓦斯超限作业和瓦斯局部积聚。(四)瓦斯检查做到“三对口”,无空班漏检,无假检虚报。(五)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正常,传感器的数量、种类、安设位置符合规定要求,传感器、瓦斯断电仪、风电瓦斯闭锁备用量不少于20%。(六)通风设施按规定设置,质量良好。-9-灾害防治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一、灾害防治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的条件:(一)矿井无透水和淹井责任事故。(二)矿井无火灾责任事故。(三)矿井无爆破作业引起的责任事故。(四)矿井无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责任事故。二、灾害防治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一)井下排水(水泵、管路、水仓)必须符合《规程》相关规定。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情况不清楚或怀疑的地点,编制探放水设计,制定探放水措施,配备探放水设备进行探放水。(二)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灭火措施,必须完善消防水池和消防管路。井上下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材料库。(三)井下主要巷道必须设置防尘管路和风流净化水幕。(四)井下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严格依照爆破作业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并必须使用水炮泥。(五)在突出危险煤层进行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执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10-煤矿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一、计分办法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参加评级的为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灾害防治六个专业,各专业计分以100分为满分,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评级计分以100分为满分。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在计入矿井总分时,先乘以各自的系数后,再输入矿井总分。1.采煤专业,系数为0.152.掘进专业,系数为0.153.机电专业,系数为0.154.运输专业,系数为0.155.通风专业,系数为0.206.灾害防治专业,系数为0.20二、检查项目中有缺项的,该项以标准分计入到各大项中,再计入到专业分中。三、考核评级办法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及各专业的考核评级,煤矿每月进行一次,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每季度进行一次,州(市)煤炭管理部门、公司每半年进行一次,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云南省煤炭工业局每年进行一次。四、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得分计算办法:-11-本年度专业单项得分=本年度矿井得分=(五、本考核评级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本年度内各月专业实际得分之和12个月本年度参加计分×各自系数)之和的专业单项得分-12-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一、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一级:采煤安全质量得分在90分及以上,工作面内无死亡事故;二级:采煤安全质量得分在80分及以上;三级:采煤安全质量得分在70分及以上。二、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一)采煤十大项,满分100分。(二)采煤工作面每死亡1人,矿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降一级扣5分,得分不得超过下一级的最高分,按降级后得分输入总分。三、此标准适用长壁全部陷落采煤法,其它正规采煤方法由各县(市、区)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参照本标准编制相应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并报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云南省煤炭工业局备案。评分表见附表一-13-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一、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一级:掘进安全质量得分在90分及以上,工作面内无死亡事故;二级:掘进安全质量得分在80分及以上;三级:掘进安全质量得分在70分及以上。二、评分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工程质量满分为70分,文明生产满分为30分。(一)工程质量标准分为巷道掘进工程与支护方式两部分,其中支护方式仅列三种型式,每种均为35分,按巷道实际支护方式考核评分。(二)文明生产标准共4项,按小项检查标准分别考核评分。(三)因掘进责任事故每死亡1人,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降一级扣5分,得分不得超过下一级的最高分。死亡3人取消评比资格。评分表见附表二-14-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一、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一级:机电安全质量得分在90分及以上,设备综合完好率80%以上,待修率7%及以下,事故率2%及以下;二级:机电安全质量得分在80分及以上;三级:机电安全质量得分在70分及以上。二、考核评级办法(一)按照《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对机电管理全面动态抽查,采掘工作面设备台台检查,采区其他设备及井上下变配电设备、电缆、各种保护抽查1/3,大型固定设备抽查1/2。(二)本标准中的机电设备是指生产设备。大型设备是指主提升绞车、主排水泵、主通风机、主压风机、主提升带式输送机、主变压器。评分表见附表三-15-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一、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一级:运输安全质量得分在90分以上;无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运输事故,运输设备综合完好率80%以上。二级:运输安全质量得分在80分以上;三级:运输安全质量得分在70分以上;二、矿井运输责任事故每死亡1人,矿井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降一级扣5分,得分不得超过下一级的最高分,按降低后得分输入矿井总分。三、考核评级: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现场逐项考核并查阅有关资料。评分表见附表四-16-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一、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一级:通风安全质量得分在90分及以上;二级:通风安全质量得分在80分及以上;三级:通风安全质量得分在70分及以上。二、检查评定内容(一)通风系统(二)局部通风(三)瓦斯管理(四)通风安全监控(五)通风设施(六)管理制度三、在检查周期内,每发生通风、瓦斯事故死亡1人,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降一级扣5分,得分不得超过下一级的最高分,死亡3人取消评级资格。评分表见附表五-17-灾害防治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一、灾害防治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一级:灾害防治安全质量得分在90分及以上,灾害防治系统无直接责任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