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经济法概论资料国际经济秩序:国际经济交往中所发生的国际经济关系,在每一个特定历史阶段所形成的某种相对稳定的格局、结构或模式。P3国际经济法的作用:巩固现存,促进变革,建立新秩序。P5汉萨联盟:14-17世纪北欧诸城市国家结成的政治、商业联盟,以北德意志诸城市国家为主,主要目的在于互相协调和保护各加盟国家的贸易利益和从事贸易加盟国的公民,并且共同对付联盟以外的商敌。P5发展阶段的国际经济法:双边商务,多边商专。多边专商,近代习惯,近代商惯,近代国商。P8多边国际商务专题公约:巴黎、伯尔尼、马德里、船舶碰撞法规统一化、海上援救法规统一化、提单法规统一化、航空运输统一化、统一本票汇票支票法公约。P9近现代国际商务惯例:60约克-安特卫普、08劳合、28华沙、33跟单、36术语。P10近现代各国商事立法发展的原因:商事活动的越境,主权国家的属人、属地管辖。P12货币、复兴、关贸的特点:对象为货币金融、关税壁垒、国际贸易等重大要害问题;以实现国际货币流通自由化和商品流通自由为主要目标具有广度和深度;具有广泛的国际同一性和普遍性。P1340年代国际经济秩序的评价:西方发达国家、无条件互惠显失公平、旧式殖民统治占主导地位。P151955万隆会议:反对剥削、根除殖民、民族自决、维护独立、广泛合作。P151962年自然资源永久主权:承认各国对其境内资源享有永久主权,尊重各国经济独立,各国有权根据本国利益自由处置本国资源,外国资本遵守东道国规章制度,一定条件下可对外国企业国有化征收。P16196477国集团: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问题上采取统一行动。P171974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和行动纲领:确认主权不可剥夺,确认公平合理对世界财富和经济收益实行国际再分配,确认平等参与决策受益权。P19宣言和宪章的作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基本要求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承认,新型国际经济法基本规范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得到越来越多国际司法实践和缔约实践的直接援引。P21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促进贸易法协调统一的途径:推动缔结专题多边商务公约、促使国际惯例或商业条款法典化。P21区域或专业性国际经济公约的分类:西方发达国家、苏联与东欧、发展中国家。P22术语的修订:36、53、67、76、80、90、00。P22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修订:33、51、62、74、83、94。P22商业单据托收统一规则:58、67、95(URC522)P23国际备用信用证惯例:98(ISP98)P23各国涉外经济法的发展:发达国家资本主义垄断组织干预国家的经济生活促使各国立法日益细密;英美对德国、美国对日本密切合作促使两大法系相互融合;区域性或专业性国际经济组织不断增多,促使各成员国立法调整;弱小民族摆脱殖民统治注重创建自己的涉外经济立法体系。P25经济全球化的作用:使世界贸易和跨国投资总额连续多年大幅上升,导致世界经济整体持续稳定增长;经济全球化产生的巨大效益和巨额财富绝大部分流入拥有资金、技术、市场绝对优势的少数发达国家,使南北两大类国家贫富差距和发展继续拉大。P26国际经济法面临的新挑战:如何扩大和加强发展中国家对世界经济事务的发言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其各国国内法部分如何既做到与国际接轨,又能立足本国的国情,有理、有利、有节第维护各国应有的经济主权;既能充分利用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巨大机遇,,又能切实有效地抵御他给经济弱国可能带来的严重风险。P27国际经济法(狭):只是调整国家政府相互之间、国际组织相互之间及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P28国际经济法(广):调整超越一国国境的经济交往的法律规范。P31跨国公司国际投资受到的制约:1、属地管辖权2、双边协定或条约3、国际采购和销售涉及投资项目所在国、技术设备和原材料零部件供应国及生产成品输入国的各自民商与对外贸易法规3、来源地与住所地税收管辖4、争端用尽当地救济5、即使是某国有或官办公司也要受东道国国内法管辖6、据此用以调整超越一国国境的经济关系的国际经济法是涉及国际法、公法与私法、国际商法与各国涉外经济法、民商法等多种法律规范的边缘性综合体。P40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的联系与区别:主体、对象、渊源P41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的区别:主体、对象、途径层次、渊源P47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商务惯例的区别:是否基于国家立法或国家间的缔约、是否源于当事人自愿选择、是否可以有所增减、是否直接来源于国家的主权或其他强权。P51国际经济法的组成:投资、贸易、货币金融、税法、海事、组织、争端P53中国对外经济交往的阶段:公元前4、5世纪至1840年古代时期、1840-1949半殖民地半封建时期、1949年以后社会主义新中国时期P60中国古代对外经济交往的法理内涵:是国内生产力发展的结果,也是生产力进一步发展所必须、动因植根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自身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基本上体现了自主自愿和平等互利的法理原则、中国古代对外经济交往源远流长,并且有过相当发达的时期。P64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对外经济交往及法理原则:独立自主精神的坚持与平等互利原则的贯彻(废除了帝国主义的各种特权,收回了海关管理权,建立了完全自主的新海关、把中国官僚买办资产阶级巨头垄断经营的规模庞大的对外贸易企业收归国有由国家对进出口贸易实行全面的统治管理、对民族资产阶级经营的外贸企业实行利用限制和改造相结合的政策、在国家金融财政上采取有效措施排除了帝国主义的垄断操纵和控制、在国内生产领域逐步建立强大的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主义国有经济。)、闭关自守意识的终结和对外开放观念的更新。P72深入学习国际经济法学对贯彻基本国策的重大作用:依法办事、完善立法、以法护权、据法杖义、发展法学P78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主权、公平互利、全球合作、有约必守2P79坚持主权的意义:只有坚持主权才能保障独立自主,在国际社会中享有平等地位,获得应有的权益;才能清除殖民主义残余,彻底摆脱压迫和剥削;才能避免和防止重新陷入被压迫和被剥削的境地。P80经济主权:就是国家在本国内部和本国对外一切经济事务上都享有独立自主之权,当家作主之权。P811974年联合国大会29届会议――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P84国家经济主权的主要内容:对本国内部以及本国涉外的一切经济事务,享有完全、充分的独立自主权利,不受任何外来干涉;各国对境内一切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各国对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享有监督管理权;各国对境内的外国资产有权收归国有或征用;各国对世界性经贸大政享有平等的参与权和决策权。P93当今世界性经贸大政磋商和决策的弊端:发达国家密室磋商;体制规章规定不合理的表决制度;超级大国的本国利益至上和对人对己双重标准。其主要症结在于世界性经济秩序的决策权利的国际分配存在着严重不公。P99WTO:1994年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继GATT的主要改革在于建立了一套新的争端解决机制,(反向协商一致的决策原则:一致反对才能否决,一票赞成即可通过。P101DSB反向协商一致决策原则的效果:只要受害的申诉方或潜在胜诉方在会议上坚持经过专家小组或上诉机构正式认定的正当要求,就会实现“一票赞成即可通过的”结局。是对于经济实力强大的缔约成员的一种较有力的约束。P103美国信念:其在参加缔结任何国际条约时,一贯把本国利益以及维护本国利益的美国主权和美国法律放在首位;其参加缔结条约所规定的各种国际规范通常都必须通过国会加以审议、批准和立法才能转变为法律的一部分而贯彻实施;一旦其认为有必要采取某种措施、行动来维护本国的重大利益它就有权自由行动。P104美式事不过三:由五名美国联邦法官组成专门委员会,负责审查日后WTO争端解决机构通过的、不利于美国的各种专家小组报告书,评估和判断是否违反了四项特定标准:是否逾越授权或审理范围;是否不增加或减少美国在WTO中的权力与义务;办事处断是否公平;是否违反了应有的审查标准,包括反倾销审查标准。P108美国贸易法301条款:如果美国贸易代表确认外国的某项立法或政策措施违反了该国与美国签订的贸易协定,或虽未违反有关协定,但却被美国单方认定为“不公平或不合理”以致损害或限制了美国的商业利益,其可不顾国内其他法律及国际条约准则的规定采取单方面强制性报复措施。P118201条款:如果美国从国外进口的某项物品,其数量增长到足以对美国国内生产同类产品的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使其面临严重的威胁,则美国总统有权采取一切适当可行的措施,包括在一定时期内对该有关进口物品加征额外关税或限制进口数量,借以帮助和促进美国国内产业针对进口产品开展竞争。P124201争端案的结果:为了共同和长远的利益,各成员达成多边协议对各自关税主权实行一定程度的自我限制,互相实行关税减让;对各自关税自主权做出重大保留;为防止滥用单边主义的自我保护对各自保留在自己手重的关税自主权实行新的限制和多边控制;经济上强权国家往往不甘心受多边控制而凭借强势依然滥用单边主义的自我保障措施;为制止违反多边控制行为,各成员又协议规定,受害方有权争端解决向机构起诉,通过DSB依法审理、裁断,责成加害方撤销其单边主义的自我保障措施。P126主权辩论、301条款和201条款的小结:法理核心相同,都是美国经济霸权与他国群体经济主权之间的限制于反限制和美国于WTO之间的大碰撞;旗号相同,都是行使美国主权贯彻美国法律和维护美国权益以掩盖和粉饰经济霸权的实质;都是美国挑衅引起争端;虽201争端WTO小胜,但祸根未除,病根仍在;201初胜有赖于22个主权国家干预和善于运用掌握在自己手里的经济主权,及时开列报复清单、采取报复措施,并及时联合起来共同把超级大国推上被告席。P128主权辩论对发展中国家的启示:增强忧患意识,珍惜经济主权;力争对全球经贸大政决策权力实行公平的国际再分配;善用经济主权保护民族利益,抵御霸权欺凌和其他风险;警惕理论陷阱,摒除经济主权淡化论。P131适度自我限制的内涵:坚持权力与义务的平衡,坚决抵制外来的过苛刻要求;独立自主地全面权衡利弊得失,力争利大于弊;对于可能伴随机遇而来的风险务必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对于风险过大而效益不彰的让步和代价宜慎之又慎不可轻易许诺;约许前后早作安排,提高防御和消弭风险的能力。P141非普惠制关税的法理观念:既不是发达国家的施舍,也不是发展中国家的乞求(历史);非互惠实际上仍贯穿着礼尚往来的用意和商场上等价有偿的原则;发达国家凭借经济实力和垄断手段,可以随意操纵各种商品的价格,致使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农矿产品、初级工业产品,与来自发达国家以这些原料作根基的精制产品和其他科技产品间存在人为重大剪刀差;现代科技条件下,国际社会中各类经济在很大程度上是互相联系和依存的,只有实现共同发展才能有效谋求各自的繁荣;总之实行非互惠的普惠待遇有助于加强发展中国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扩大他们的出口,改善这些国家经济上贫困落后的处境,从而纠正国际上贫富悬殊的现状,同时也给发达国家带来许多现实的利益和对等的实惠,特别是从长远来看,对发达国家也是十分有利的。P144南北关系重要的原因:全球性;百年的历史渊源;利害冲突及其尖锐,互相关系密切。P146洛美协定:1975.2,1979.10,1984.12,1989.12,2000.06P149南北合作表明了什么: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互利合作是有生命力的;迄今为止仍然远未能从根本上改变南北双方之间的不平等经济关系。P149南北合作生命力的表现:合作的内容和范围不断扩大;参与缔约的国家不断增多;最后总能达成对发展中国家有利、使南北合作有所前进的新协议;新协议都更有利于双方在各个领域谋求更全面的合作,建立更稳定合理的国际经济关系。P149未能改变南北之间不平等经济关系的表现:交往中存在价格不合理的剪刀差;伴随非关税壁垒的限制;相对于积贫国家援助杯水车薪;造成发展中国家畸形经济。P153第三世界国家联盟的原因:现存的国际经济体制是在经济实力基础上形成的;历史教训表明在经济上过分依赖发达国家对第三世界国家民族经济的发展极为不利;实行南南合作,把各个分3散的、在经济上相对弱小的国建联合起来,凝聚成一股强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