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参展手册上海顺起展览策划有限公司2011年4月2目录致参展商………………………………………………………………………3施工时间表……………………………………………………………………41.入场须知……………………………………………………………………42.展位配置……………………………………………………………………53.展位搭建规定………………………………………………………………54.出馆和撤展…………………………………………………………………75.展馆规定……………………………………………………………………76.搭建和运输…………………………………………………………………97.参展商守则及规条…………………………………………………………10表格一楣板及标准展台资料…………………………………………………14表格二会刊登记………………………………………………………………16表格三馆内租赁服务…………………………………………………………17表格四馆内服务租赁费………………………………………………………19表格五国内展品运输指南……………………………………………………21表格六光地搭建商资料申报表………………………………………………24表格七参展商工作证…………………………………………………………26表格八酒店服务………………………………………………………………273尊贵的参展商:欢迎参加我们的展会!这份参展商手册详细刊载了本届展览的展会须知、守则和有关资料,对贵公司展前的筹备工作甚有帮助。更重要的是本手册包括了在本展会会刊中刊登贵司介绍、展前网络宣传及展会现场宣传等方面的表格。凡贵司已呈交的表格,我们建议您打印一份作存案及方便日后核对帐目(如有租赁)。请详阅手册内所列各项规则,并留意各项额外设施及服务申请表上所列明的截止呈交日期,我们会尽力维持价格不变,可是,请谨记和体谅,所有价格可能因市场原因而变动。还有,参展商只可以展出其生产、代理、及分销之产品。如有任何查询或需要协助,请与组委会联络。上海顺起展览策划有限公司中国上海市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508号龙居大厦405室(200136)电话:862138710816传真:862151079767联系人:李洋手机:13122197003Email:lhlzzzs@163.com我们衷心感谢各位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并期望着与您相会于展会。谨祝贵公司展出成功。组委会(主办单位将尽量保证本手册的正确性,若出现疏漏或错误主办单位将不负任何责任)4施工时间表进馆时间日期/时间光地特装搭建商进馆2011年6月5日上午9时参展商报到/开始布展时间2011年6月5日上午9时展品进馆/机器定位完成2011年6月5日下午17时00分时展台布置、展品组装完成2011年6月6日下午17时00分时展馆最后清洁完成所有进馆、布展及搭建2011年6月6日下午17时30分时撤馆时间日期/时间切断电源/停止提供水、气、通讯等服务2011年6月9日下午14点00分分派空箱/包装展品2011年6月9日下午14点00分收回租赁项目/设施2011年6月9日下午14点00分撒馆开始2011年6月9日下午14点00分所有展品及搭建物必须清离展馆时间2011年6月9日下午19点1.入场须知1.1参展商组委会将为展商及其有关参展人士免费印制参展证,基于保安理由,所有参展人士在展览会任何时间内(包括布展,展期和撤展)必须戴上参展证才可以进入展馆,参展证不得转让他人使用。各参展商可于6月5日上午9点在会展中心办理报到手续,领取工作证。每个3×3展位可配备4名工作人员。馆内非标展位每9平方米配备4名工作人员。1.2观众此次展览为业内性质之展览。组委会将发放邀请函给相关行业之观众。各展商亦可向组委会索取门票,以便邀请个别之客户进场参观。所有现场观众必须填妥观众登记表方可进场参观。1.3搭建商基于安全及保安理由,任何未满十八岁的人士在布展,展期及撤展期间,不得进场。搭建商需填写表格七,提前向组委会提供所需进出馆证数量,以准备布撤展证,布撤展证只在布撤展期间有效。1.4展位租用费所有参展商必须于进场前付清所有展位租金及额外设施租用费,方可进馆布置。如有未付清的帐款项目,组委会有权拒绝任何公司人士进馆。52.展位配置标准展台由主办单位搭建,申请标准展位的展商请填写表格一,确认眉板名称及所需设施。展台内的宣传内容及布展工作由参展单位自行解决。每个标准展位配置如下:1块眉板(双面开口展台2块)展位内满铺地毯9块白色展板组成的三面展墙(3m×3m展位),双面开展位为两面墙板1张洽谈桌,2把洽谈椅2支射灯,1个5A/220v插座,插座仅供一般电器使用。每个插座只供一种仪器使用,拖线板并不适用。展商如需额外电力供应服务,请填妥表格四并传至大会指定搭建商申请。如展商有其他展具需要租赁,请参看表格三。3.展位搭建规定3.1光地展位搭建规定(1)光地展位仅为展商申请的展览用地,不包括任何设施(2)签订《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交纳施工管理费、施工押金、施工证件工本费、接驳费等各项费用,领取施工证,方可进馆施工。(3)参展商需于开展前一个月(即2011年5月5日)前将施工图纸等资料传真至组委会审核、认定,否则将被禁止进馆施工。所有材料须以A4纸的规格提交。资料内容包括:a)展台位置平面图及展位平面图(侧视、俯视)一份,须标明尺寸;b)特装施工效果图(两个角度)一份;c)展台照明及机械配电图一份。要标明用电总容量,各条线路的负荷,用电点的位置及容量,所用电缆电线的规格,用电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容量等;d)展台搭建材料的防火检测合格证复印件或搭建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担保证明,其中须列明搭建材料的种类、性质、规格等详细信息(见表格六);e)对于各展台的设计方案,展馆有权拒绝核准或要求其做出修改。未经核准的展台设计方案如果被要求在现场作任何更改,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参展商自行承担。搭建商须遵照已核准的设计方案施工,任何更改须得到展馆的书面批准。如需更改必须经主办单位及展馆审批同意,对擅自更改特装方案的展商,展馆有权不予供电。(4)光地展台不含电力装置,需额外租赁照明电。展商必须为所有需要电力供应来进行演示的展品,租赁独立的电源。每类供电服务只供一种仪器或机器使用,拖线板并不适用。展商如需额外电力供应服务,请填妥表格四(供电租赁),连同位置图一并提交。如有改动,请即时通知大会搭建商,否则现场所有改动均当作新申请。所电力装置的申请,请于2011年5月5日前呈交大会6组委会。(5)特装展位施工必须遵守场馆有关搭建高度不得超过6米的限制规定。(6)按照消防的规定,所有通道必须保证不小于3米宽,如有障碍物在中间则障碍物各个侧面的通道宽度须大于1.5米宽。所有靠墙的展位须与墙身有1米的距离,展位墙板背后不得摆放任何物品,保证通道畅通。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参展商承担责任。(7)光地搭建时应注意预留空位以方便牵设线缆(电线、电话线、网线等)之用。如所需的线缆已经放好到展位后,而遭到搭建材料遮盖或压制而无法移动,则展馆一概不受理,须搭建商自行解决。(8)所有光地展位的地面必须铺设地毯或制作地台全部覆盖,不可在地面直接喷涂漆料。展位装潢不可使用闪光灯或霓虹灯。(9)施工中不得破坏场馆内的一切设施或改变其使用性质和位置。如确有特殊施工要求应事先向展馆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施工。(10)展馆工程部负责对外来展览施工单位进行指导和管理,并监督其执行本规定之要求,展馆内所有电气设备由工程部统一管理和分配,任何施工单位不得私自连接、使用和损坏。(11)所有展位的搭建和装潢不得污染、损毁展馆地面及其它设施,更不允许在场地上打孔或钻钉及其他破坏场地的方式固定任何搭建,严禁使用双面、单面胶等粘贴材料在展馆通道墙面、柱子上粘贴任何物件。如发现违规,参展商将承担所有展馆要求的合理赔偿。(12)所有展位不包括清洁服务,展商应叮嘱其施工单位负责展台清洁,并将施工所产生的垃圾清出场馆外,否则,展馆将收取垃圾清洁费。(13)所有距离展馆展览场地超过2.5米高的施工都被认为是高空作业,高空作业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如系安全带等)对施工人员进行保护。(14)在展览会开幕前,施工单位应准时参加由公安、消防等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检查出的问题应在开幕前解决,不得拖延。(15)展馆工程部有责任对施工单位进行现场管理。对不按规定施工和携带相关工种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工程部有权禁止其施工,停止供电,并令其整改。违反规定使工程存在不安全隐患或造成损失的,展馆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16)基于安全要求及健康保障,展馆内所有施工工程仅限于装配或小型修改工序。馆内不得进行喷涂漆料、锯木、烧焊及一切产生火花的明火作业。(17)光地搭建商缴付的施工押金退还:待展览结束后,若展台的废物清理干净,展馆地面及装置没有任何损毁,押金将全数返还。展商如有大量废物需要弃置,请预早通知展馆以便安排,此项安排需额外收费。73.2标准展位搭建规定(1)所有标准展位不得自行加建,布置时不可打钉或钻孔在墙板和地面上。如布置上有何问题,请与大会指定搭建商联络查询。(2)标准展位内的任何装置高度不得超过2.5米,更不得伸展超越划定的摊位界限。包括装潢、展品、参展商的公司名牌、宣传材料、照明设备、标记等等。(3)参展商如未能使用全部标摊内所含的配备,组委会不会退还折扣价格或以物抵物。(4)所有标摊楣板及地毯颜色均由组委会决定,参展商不得擅自更改。包括更改楣板的结构、字体、颜色或增加额外部分(如:加插公司宣传照贴于滩位外沿或覆盖原有楣板等)。(5)严禁标准摊位的参展商擅自将其标摊改建为光地,包括改动标摊的基本结构或拆除其中任何部分。任何摊位形式的改变须在展览会开幕前一个月提交申请至组委会,在征得组委会批准后方可实施。4.出馆和撤展4.1展览期间所有展品展具,除特许外,一律不许携带出馆。4.2展览会闭幕前,各参展单位应将所有展品、展具开列清单,到组委会办理出馆手续。4.3展览会闭幕后,各参展单位应及时清理展品,由大会统一指挥按照“先外后内”的顺序撤展。4.4在闭馆后,随身物品或个人手提即可搬走的展品可由展商自行移出展馆。如展商已安排有储存服务,物品补给只可在开展前或闭馆后进行。如必须在上述时间外进行,请届时联络组委会或指定运输代理。4.5展览会将于2011年6月9日下午2点00分结束。所有展商撤展活动只可该时间后撤离会场。组委会若发现任何展品、摊位物料搁置于会场,将视为弃置物品。组委会有权将遗留之物品撤离会场,一切清理费将由展商自行承担。5.展馆规定5.1展厅使用时间1)展厅的使用时间为上午9:00到下午5:00;2)凡因业务需要,在规定的使用时间之前或之后,参展商要使用租用区域,均被视作加班。参展商须于当天下午3时前向组委会提出加班申请,经主办单位及场馆批准后,方可进行加班。参展商应按场馆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全部的加班费用。5.2展馆技术数据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88号上海光大会展中心邮编:200235载重:每平米1吨展厅地面:特殊矿物骨科耐磨地面材料注:表面易损展厅高度:12米(两侧限高4.5米)8货门入口:(3.5-3.9)米高X(3-5.8)米宽供电标准:220伏特(±10%)单相,50赫兹380伏特(±10%)三相,50赫兹展馆照明:约400勒克斯(亮度)电力供应:220V普通用电-5A临时用电/标摊用电10A接驳用电5A·24小时供电10A·24小时供电380V照明/机械-15A/30A/60A/100A驳用电15A·24小时供电30A·24小时供电给/排水:生活用水-无机械用水-20mm管径给水软管-10mm管径排水硬管压缩空气:终端压力-8~10Kg管径流量-8mm管径100L~300L/分钟10mm管径301L~600L/分钟12mm管径601L~1000L/分钟通讯设施:电话线路-国内长途/国际长途网络线路-100M有线终端网络接口100M无线终端网络接口商务中心:展馆的商务中心位于侧后方的注册大厅内广播系统:展馆内之广播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