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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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分析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石油集团,英文缩写:CNPC)是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于1998年7月在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的基础上组建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系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是实行上下游、内外贸、产销一体化、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跨地区、跨行业、跨国经营的综合性石油公司。中国石油集团注册总资本1149亿元,现有总资产9137亿元,在中国境内东北、华北、西北、西南等广大地区拥有13个大型特大型油气田企业、16个大型特大型炼油化工企业、19个石油销售企业和一大批石油石化科研院所和石油施工作业、技术服务、机械制造企业,在中东、北非、中亚、俄罗斯、南美等地区拥有近30个油气勘探开发和生产建设项目。2004年国内生产原油11176.1万吨,生产天然气286.6亿立方米,加工原油11077.5万吨;同时在海外获取权益原油产量1642.3万吨、天然气产量25.9亿立方米。全年实现销售收入5707亿元,实现利润1289亿元,实现利润在国内企业中位居榜首。作为中国境内最大的原油、天然气生产、供应商,中国石油集团业务涉及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炼油化工、管道运输、油气炼化产品销售、石油工程技术服务、石油机械加工制造、石油贸易等各个领域,在中国石油、天然气生产、加工和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2008年,中国石油在美国《石油情报周刊》世界50家大石油公司综合排名中,位居第5位,在美国《财富》杂志2011年世界500强公司排名中居第6位,在《巴菲特杂志》2009年中国上市公司百强评选中,荣获“中国25家最受尊敬上市公司全明星奖”第一名。在“2011中国企业500强”中,以营业收入14654.15亿元人民币列第2位。经过近50年的积累建设和6年多的快速发展,中国石油集团已经建成了一支门类齐全、技术先进、经验丰富的石油专业化生产建设队伍,具有参与国内外各种类型油气田和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的全套技术实力和技术优势,总体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不少技术已达世界先进水平。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石油集团在国家大公司、大集团战略和有关政策的指导、支持下,正在实施一整套新的发展战略,瞄准国际石油同行业先进水平,加快建设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跨国石油企业集团,继续保持排名前列的世界大石油公司地位。一.公司简介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油”)是中国油气行业占主导地位的最大的油气生产和销售商,是中国销售收入最大的公司之一,也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中国石油成立于1999年11月5日。中国石油发行的美国存托股份及H股于2000年4月6日及4月7日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纽约证券交易所ADS代码PTR,香港联合交易所股票代码857),2007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857)。截至2007年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拥有公司86.29%的股权二.上市原因“巨无霸”上市在“先境外,后境内;先分拆,后整体”的上市思路的指引下,一批“航母极”蓝筹公司在中国证券市场上不断浮现,得到了国内外投资者的认同。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是大型国有企业上市改制的主要目标之一。股权结构决定着公司控制权的分布,并是影响公司治理健康有效的最重要因素,而对于大型国有企业而言,大力引入战略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对构建多元制衡的股权结构大有帮助。其还将有助于企业按照惯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通过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制度、监事会制度、内部监控制度等办法,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战略投资者——上市催化剂对已经或拟上市公司进行投资的的法人投资者一般包括战略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两类。战略投资者是指那些与发行企业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或与其重要业务拓展有密切联系,社会形象好、规模较大,并愿意大比例、大额、长期持有发行企业股票的企业法人。而那些与发行企业无紧密联系的法人,则称为机构投资者。引入战略投资者是大型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的重要环节,其意义重大:1.战略投资者可以帮助企业改善股东结构,打破国有独资局面,同时建立起有利于上市的治理结构、监管体系、法律框架和财务制度。2.战略投资者(特别是国际战略投资者)所提供的市场视野、产业运作经验和战略资源可以帮助发行企业更快地成长和成熟起来。3.优质战略投资者进入,有助于带动市场人气,使发行企业获得投资者的青睐。4.发行企业通常与战略投资者约定持股锁定期(一般不低于6个月),避免了大盘股上市后的集中抛售,减轻了对二级市场的压力,有利于股价的稳定。三.上市过程回归时间表6月20日:中国石油董事会宣布,6月19日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建议发行不超过40亿股A股。8月10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回归A股议案,并最终以99.74%的高票通过了该议案。9月20日:公司宣布已向证监会递交A股IPO之招股书申报稿,并公布该申报稿。9月24日:证监会发审会议审核通过中国石油A股IPO申请。10月22日-24日:进行询价推介。发行价格及确定依据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累计投标询价情况,并参考发行人基本面、H股股价、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70元/股,该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21.9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22.4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10月25日-10月26日:网下申购时间及缴款日期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7号)及相关法规的要求,按照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名单对网下配售对象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484张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申购报价表》,有效申购总量为478.581亿股,冻结资金总额约人民币7,992亿元。发行价格人民币16.70元/股对应的有效申购总量为478.581亿股。10月26日:网上申购日期及缴款日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4,077,219户,有效申购股数约为1,544.07亿股。网上发行结果,本次网上发行最终股数为30亿股,最终中签率为1.94292037%。发行结构和回拨机制实施情况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公告》(下称“《网下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中签率约为1.81%,低于4%,也低于网下初步配售比例,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2亿股(本次发行规模的5%)股票从网下回拨到网上。回拨机制实施后发行结构如下:向网下发行10亿股,占本次发行总规模的25%;向网上发行30亿股,占本次发行总规模的75%。回拨机制实施后,网下最终配售比例为2.089%;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1.94292037%。10月30日:定价公告刊登日期11月5日: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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