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报告2006年7月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湖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工作规范医疗机构部分、疾病控制部分、采供血部分、卫生监督部分传染病诊断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1989年实施第一部《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修订案,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湖北省卫生厅文件---鄂卫发〔2006〕23号二○○六年四月六日颁布《湖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工作规范—医疗机构部分》二、《湖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工作规范—医疗机构部分》1编制依据2总则3疫情报告管理4传染病患者的预检分诊与医疗救治管理5医院感染控制及医疗废弃物处理管理医疗机构疫情报告管理主要内容一、组织机构二、工作职责三、保障措施四、疫情报告五、疫情数据管理六、流行病学调查及疾病监测七、档案管理八、考核与评价(一)组织机构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建立预防保健科,负责本院及所辖区域内的疫情报告及其管理工作。疫情报告专职管理人员数量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有2-3名或以上,一级医疗机构必须有1名专职疫情管理人员。组织机构各级医疗机构疫情报告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当有变动时,应及时通知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排对拟上岗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二)工作职责1、建立和完善疫情报告管理制度(1)传染病报告制度:门诊日志登记管理、入(出)院登记、报告卡的填报、疫情卡收集、核对、登记、报告等。门诊日志、传染病疫情登记格式及内容见附件1、附件2。(2)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培训制度:在职职工培训、新职工上岗培训。(3)其它:定期检查及奖惩制度等以上制度应以单位正式文件形式予以确认下发,并将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纳入医疗质量考核的内容。工作职责2、负责每日收集各科室疫情卡及其它传染病信息,并按国家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上报。3、每月对全院各科室的疫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并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报至医院院长或分管院长,对违反疫情报告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理。工作职责4、具体实施医院疫情报告工作的培训。5、配合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样工作。(三)保障措施1、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应配备疫情专用计算机和上网必要的设备,确保疫情及时通过网络开展直报。2、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医及门诊部,可配备专用计算机和上网必要的设备,开展网络直报工作。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应配备疫情报告电话。3、非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由属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传染病信息报告方式。4、对双休日及节假日加班进行疫情报告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给予适当形式的补休或补贴。(四)疫情报告--疫情报告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责任报告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为疫情责任报告单位。责任报告人:各级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医学检验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报告人。疫情报告--传染病报告内容(1)传染病报告病种(37种,其中甲类2种、乙类25种、丙类10种)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疫情报告(2)传染病分型报告对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做分型报告。—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和未分期六类;—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传染病病例报告分为实验室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疫情报告(3)传染病报告类型病例报告:医生首次接诊的甲、乙、丙类传染病的实验室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时,必须按规定时限报告。病原携带者报告:对鼠疫、霍乱、肺炭疽、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如伤寒和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按照规定报告病原携带者。疫情报告(3)传染病报告类型订正报告:对疑似病例确诊后、临床诊断病例更改诊断时或发现因填卡选择病种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报告”,并填写订正后的病种名称。死亡报告:对已进行发病报告的传染病病例,死亡后应重新填写报告卡进行死亡报告(注明死亡日期);对未进行发病报告的死亡病例,在填写报告卡时,应同时填写发病日期(如发病日期不明,可用接诊日期)和死亡日期。疫情报告(4)传染病报告程序及方式①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执行首诊负责制。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门诊应规范门诊日志记录。③责任报告人在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④责任报告单位的传染病信息管理人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收集、核实传染病报告卡,并在当日开展疫情网络直报。疫情报告3、报告时限(1)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疫情报告单位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其他暴发的传染病疫情时,报告单位应在诊断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辖区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将传染病卡通过网络报告。(对发现的暴发疫情、疑似甲类传染病或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病种、本地少见的病种应先经疾控机构调查核实后,再行网络直报)。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部分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12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疫情报告3、报告时限(2)暂无条件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疫情报告单位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其他暴发的传染病疫情时,接诊医生诊断后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应以最快的方式向辖区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相应单位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12小时内向辖区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出传染病报告卡。疫情报告4、其它疫情报告责任报告人发现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可疑的新发传染病或发现其他传染病有暴发、流行趋势时,应及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现场调查。(五)疫情数据管理1、审核传染病报告卡录入人员对每日(包括法定节假日)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须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卡片必须即时向填卡人查询与核对。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传染病卡进行报告。(五)疫情数据管理2、订正对疑似病例确诊后、临床诊断病例更改诊断时或发现因填卡选择病种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报告”,并填写订正后的病种名称。对已进行发病报告的传染病病例,死亡后应重新填写报告卡进行死亡报告(注明死亡日期)。收到订正报告卡时,须当日通过网络对已报告卡进行修改或订正。(五)疫情数据管理3、补报对在责任报告单位中发现的未报告传染病病例,责任报告单位应及时补填传染病报告卡,并通过网络录入报告。(五)疫情数据管理4、查重报告单位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包括法定节假日)上网对年初至当日报告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查重,发现年龄、性别、现住址及诊断病种名称相同的报告卡时,要进行排查,对重报的报告卡,通过网络进行删除标记。(五)疫情数据管理5、信息安全及疫情数据保密责任报告单位疫情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疫情信息报告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发现帐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并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否则,由此导致的系统安全问题,由个人承担。(五)疫情数据管理5、信息安全及疫情数据保密责任报告单位疫情管理人员及责任报告人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流行病学调查及疾病监测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对传染病病人及疑似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采集样本等工作,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掌握本地区传染病流行状况而开展的疾病监测工作。(七)档案管理医疗机构对本单位的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报告卡收发登记册、疫情电话记录本及传染病疫情报告自查等资料保存3年。对有关疫情管理文件、疫情报表、书面资料应做成档案,进行永久性管理。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其传染病报告卡的保存由收卡单位保存,但本单位必须进行登记备案。责任报告单位对每天收集、报告、订正、删除传染病报告卡的情况须做好工作记录,每月进行汇总统计备案。(八)考核与评价1、组织与管理是否确定专门的部门及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管理工作,是否有医院领导分管负责,是否有正式文件;是否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包括传染病报告制度、业务知识培训制度、基础资料登记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及奖惩制度等(各项制度应以正式文件予以确认);(八)考核与评价2、法定传染病登记报告情况检查责任报告单位与诊治传染病有关科室的门诊日志,将其中诊断为传染病的病例与网上报告的或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核对,统计传染病登记报告情况。(重卡最好是经疾控中心审核后再删除)传染病登记报告率=实际报告数/登记数×100%(八)考核与评价3、传染病信息报告质量(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1)及时性填卡及时性:检查门诊日志中医生诊断日期和疫情卡填卡日期,两个日期是同一天即为填卡及时。录入及时性:检查医生填卡日期与网上报告卡生成日期是否在同一天内,两个日期在一天内即为录入及时。(八)考核与评价3、传染病信息报告质量(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2)完整性传染病报告的完整性: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患者单位、现住址、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填卡日期、疾病名称10项为必填项目;现住址的填写,原则是指病人发病时的居住地,不是户藉所在地址,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患者若为学生,患者单位必须填写患者就读的学校或托幼机构名称。符合以上要求的为填写完整卡片,1条未达要求即为不完整。(八)考核与评价3、传染病信息报告质量(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3)准确性凡字迹清楚,无逻辑错误,提供的基本情况准确的卡片判断为准确,否则为不准确;录入计算机的信息与原始报告卡吻合的为录入准确,否则为录入不准确。(八)考核与评价4、疫情资料档案化管理情况内容:是否按要求将有关疫情管理文件、疫情报表、书面资料等建档管理。5、传染病信息报告相关知识知晓率内容:抽查部分责任报告人考核传染病信息报告相关知识掌握情况。疫情报告应注意的问题1、部分病例无订正和死亡报告2、忽视丙类传染病报告1、按法定要求报告丙类传染病的医疗单位不多;2、丙类传染病漏报严重;3、造成由丙类传染病引起的突发疫情无法实现早期探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编号:报卡类别:1、初次报告2、订正报告患者姓名*:(患儿家长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如出生日期不详,实足年龄:年龄单位:岁月天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病人属于*:本县区、本市其他县区、本省其它地市、外省、港澳台、外籍现住址(详填)*: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门牌号)患者职业*:幼托儿童、散居儿童、学生(大中小学)、教师、保育员及保姆、餐饮食品业、商业服务、医务人员、工人、民工、农民、牧民、渔(船)民、干部职员、离退人员、家务及待业、其他()、不详病例分类*:(1)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病原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