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秋刑法主干课程复习资料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刑法课程复习1.刑法的概念:所谓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详言之,就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刑法的本职属性:阶级性现行刑法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二部刑法。广义的刑法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非刑事法律中的刑法规范2.刑法的任务、目的、功能根据刑法第2条规定,我国刑法的任务包括惩罚犯罪和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两个方面的任务,具体讲,有四个方面的任务:第一,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第二,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第三,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第四,维护社会秩序。刑罚的目的是预防犯罪刑罚对犯罪人的功能体现在惩罚功能、剥夺功能、教育功能3.刑法的体系刑法的体系是指刑法的组成和结构。现行刑法分总则、分则和附则三个部分。刑法总则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则的规范体系,是认定犯罪、确定刑事责任和适用刑罚所必须遵守的共同的规则;刑法分则是关于具体犯罪和具体法定刑的规范体系,是解决具体定罪量刑的标准。总则与分则之间是一般与特殊、抽象与具体的关系。只有将总则和分则的规定相结合,才能正确认定犯罪、确定刑事责任和适用刑罚4.刑法的解释刑法的解释,是指对刑法规范含义的阐明。从不同的方面,可以将刑法的解释做不同的分类。(一)从解释的效力上可以将刑法的解释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二)从解释的方法上可以将刑法的解释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论理解释:当然解释、扩张解释和限制解释5.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了三项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反对的是封建刑法的罪刑擅断。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在分析罪行轻重和刑事责任大小时,要综合考虑行为的客观危害性、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行为人的主观恶性6.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域和对人的效力,也就是要解决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解决刑法空间效力的原则主要有:(一)属地原则: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不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都一律适用本国刑法。领域内犯罪是指犯罪行为或者犯罪结果有一项发生在领域内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的,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最高法定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律不予追究。(二)属人原则:以人的国籍为标准,凡是本国人犯罪,不论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法律。(三)保护原则:以保护本国利益为标准,凡是侵害本国国家或者公民利益的,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法律。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四)普遍原则:以保护国际社会共同利益为标准,凡是发生国际条约所规定的侵害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犯罪,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法律。现今大多数国家刑法采取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兼才其他原则。7.刑法的时间效力一.刑法的生效时间刑法生效时间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从公布之日起生效;二是公布之后经过一段时间再施行。二.刑法的失效时间刑法失效时间一般也有两种方式:一是由国家立法机关明确宣布某些法律失效;二是新法施行后代替了同类内容的旧法,或者由于原来特殊的立法条件已经消失,旧法自行失效。三.刑法的溯及力(一)概念:是指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就是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是没有溯及力。(二)原则:1.从旧原则:即新法没有溯及力。2.从新原则:即新法有溯及力。3.从新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有溯及力,但是旧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罚较轻的,则要适用旧法。4.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没有溯及力,但是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罚较轻的,则要适用新法。刑法第1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8.犯罪的概念根据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犯罪行为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这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这是犯罪的法律特征。刑事违法性即行为触犯刑法,刑事违法性是社会危害性在法律上的表现。这是犯罪的法律特征(三)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应受惩罚性9.犯罪构成犯罪构成的概念所谓犯罪构成,是指由我国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体。犯罪构成的内容:1.犯罪客体:即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与区别2.犯罪客观方面:即犯罪行为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有危害行为、危害结果、行为的对象、时间、地点、手段等。3.犯罪主体:即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危害行为的自然人,有的犯罪还可以由单位构成。我国刑法规定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一般采取双罚制4.犯罪主观方面:即行为人实施犯罪时的主观心理状态,包括罪过(故意或过失)、目的。决定社会危害性程度的因素主要有A.行为侵犯的客体B.行为的手段、后果、时间和地点C.行为人的情况D.主观因素因果关系是承担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却不是犯罪构成的要件之一危害行为是由行为人的意识、意志支配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按照递进式犯罪构成体系理论,危害行为是构成要件的该当性或犯罪客观方面最核心的要素言论是行为不是思想。犯罪要求客观上:有行为及危害主观上:有罪过表现:①法定罪过形式:故意和过失。②意外事件、不可抗力,不是犯罪。③故意犯罪,仅对能认识到的行为事实负责。④共犯,仅对有共同故意的犯罪事实负责。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中属于选择要件的是行为对象、危害结果、行为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危害结果是某些犯罪构成的要件而且指实际损害。①犯罪的核心:行为性。②犯罪基本特征:A.社会危害性。B.刑事违法性。C.应受惩罚性。③犯罪的基本要件:A.客观上有行为。B.主观上有犯意。不作为所谓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且能够履行义务而不履行义务的危害行为。不作为表现应当为而不为,违反了命令性规范。不作为的义务来源有①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②职务、业务上要求的义务③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④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10.故意、过失所谓犯罪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一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①故意的认识因素=对罪状描述的行为、对象、结果的认知=构成要件事实认识②故意的意志因素=对罪状描述的行为、结果的希望或放任③事实认识错误=对构成要件事实的误认=对罪状描述的行为、对象、结果的误认④过失=对发生构成要件结果应预见没预见或已经预见轻信能避免=对罪状描述结果的认识或态度所谓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⑤犯罪目的=希望实现犯罪结果的心态=希望实现罪状描述结果的心态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犯罪目的和动机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甲误把张三当作李四加以杀害,张三死。甲的行为()。A.故意杀人既遂B.故意杀人未遂C.过失致人死亡D.意外事件11.犯罪主体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一)刑事责任年龄,尤其是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所谓刑事责任,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因实施犯罪行为而产生的,由司法机关强制犯罪者承受的刑事惩罚或者单纯否定性法律评价的负担刑法第17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1.八种性质的“行为”应负刑事责任,不限于罪名。绑架杀害人质的、拐卖故意杀害被拐卖人死亡的。2.准确掌握。如贩卖毒品行为应负刑事责任;而其他制造、运输毒品的行为未作特殊规定。3.责任年龄计算。4.跨年段责任:只能对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后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二)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和控制能力。刑法第18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19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影响刑事责任能力有无和大小的因素有()。A.年龄B.身份C.精神状况D.生理功能状况(三)特殊主体又叫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特殊主体,是指除了具有犯罪主体所要求的一般成立条件(责任年龄、能力)外,法律还要求其他条件的主体。特殊主体广义理解,包括:身份、国籍、身体状况、法律地位、性别等。如:贪污罪、背叛国家罪、传播性病罪、强奸罪、伪证罪、脱逃罪等就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四)单位犯罪主体刑法第30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31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对单位行贿罪中的单位是指国有单位1.单位犯罪的特点:(1)整体性,不适用共同犯罪的规定。(2)双罚制,单位和责任人都受罚;但个别时有单罚的情况,只处罚责任人而不处罚单位。(3)单位犯罪中责任人的认定。2.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界限:(1)合格的单位。(2)为了单位的利益(非个人利益)。注意: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3.应当以个人犯罪论处的4种情况(即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1)无法人资格的私营、合伙企业犯罪的。(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专门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3)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单位。(4)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12.犯罪客体犯罪的直接客体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某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在刑法学中,通常把犯罪客体分为三种,即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这三者是按照犯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所作的不同层次的概括,是一般与特殊、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整个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即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例如,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同类客体是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等;侵犯财产罪的同类客体是公、私财产关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同类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的经济秩序,如此等等。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种犯罪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直接客体揭示了某一具体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是决定犯罪性质的重要因素。例如,杀人罪的直接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伤害罪的直接客体是他人的健康权利,等等。直接客体是每一个具体犯罪的构成的必要要件,是决定具体犯罪性质的重要因素。犯罪直接客体依据客体所包含的具体社会关系数量的复杂性又可分

1 / 15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