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电气系统通用技术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厂设备电器系统通用技术规范。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建设工艺或公用系统单机、生产线等以单机为基础的设备类项目电气设计参考。本标准不适用于工厂建设土建、设施类工程制造、施工等非单机设备类工程。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Q/CAXX-XX-2012现场工业总线系统构建Q/CAXX-XX-2012设备过程计算机控制系统构建Q/CAXX-XX-2012设备工装零部件选型管理Q/CAXX-XX-2012设备维修准备管理3通则3.1本标准为通用技术标准,不涵盖所有类型设备电气设计必要要素,实际引用需在本标准的基础上,依据具体设备特性加以控制。3.2本标准为指导非标设备工程的电气设计过程,标准设备可以参考本标准,但不做强制性要求。4箱体、控制柜4.1操作面板及在线操作盒结构4.1.1操作盒设计高度要考虑大多数人操作方便,台面采用直立结构,或向操作者方向形成倾角,不采用水平结构。4.1.2多工位生产线操作台必须采用整齐划一的风格,包括形状、结构、尺寸、高度、器件布置、安装位置、安装角度等。4.1.3不同功能的指示灯,使用不同颜色。其中故障灯必须使用红色,合格或正常等使用绿色,其它指示灯颜色可以自行定义。4.1.4竹节灯用红色表示故障、绿色表示正常运行、蓝色表示启动过程、白色表示正常停止,其余状态可以自定义颜色。4.1.5操作面板上的指示灯、按钮开关等,要有明确的名称指示标牌,并要可靠固定。标牌文字必须腐蚀,耐磕碰,不得表面印刷或使用纸标签,字迹清晰,不易脱落。4.1.6操作面板打开时,应有防止操作面板打开过位、脱落的保护装置(如折页、铰链)。操作面板的电线引线要可靠固定,移动电缆部分在打开过程中要留有一定长度的余量。4.2控制柜安装结构4.2.1控制柜要有标牌,标明设备型号、电气容量、供货厂家、出厂编号、出厂时间等技术参数。4.2.2控制柜应有电源总开关,电源总开关操作手柄必须设置在控制柜两端外沿,而不应设置在柜内。4.2.3控制柜应装设中国国标照明灯,开门时照明自动打开,关门时自动关闭。4.2.4控制柜应设有5孔插座,电流不小于10A,用于笔记本电脑电源或在线临时用电使用。4.2.5对电柜内使用可编程器件的电柜,电柜门靠近可编程器件安装点附近应设置可折叠笔记本电脑放置平台。平台应卷边,防止电脑脱落。4.2.6控制柜的各个元件应有永久性标牌,并应与图纸的名称一致。标牌位置不能贴在元件上,应就近合理布置。4.2.7PLC每个I/O槽口附近,贴有I/O地址标记。4.2.8控制柜元件固定方式要合理,便于拆装。固定方式尽量采用DIN导轨,或者底板螺纹安装;不允许采用螺丝、螺母穿孔固定方式。4.2.9对有电子系统的设备电柜内,超过1KVA的变压器要单独加屏蔽罩,箱体接地。4.2.10对包含电子系统或有发热器件的电箱,应有空调或通风散热装置,并考虑防尘措施。空调挂装在电柜侧壁,不得装在电柜顶部。4.2.11超过200W的纯发热器件,如制动电阻等必须设置在柜顶、柜侧,并有良好的散热设施,不得直接设置在电柜内。4.2.12电柜内设置图纸放置盒。4.2.13所有导线通过布线槽布线,槽外线尽量做到最短,并适当捆扎,整齐美观。线槽内预留不少于40%的空间。4.2.14生产线、输送系统等大型电柜,且对工厂外观有影响的,统一使用同一规格的威图品牌或同级品牌。4.2.15落地柜内部底板距地面不小于100mm,外部底板以下作为柜体一部分或焊接裙部。4.2.16位于物流通道临近的落地电柜,必须设置防护栏。非落地电柜安装必须避免临近物流通道。4.3柜类结构公用要求4.3.1接线端子板的同一端子位置,最多接2根电线。并要预留10%以上备用端子。4.3.2软导线接点要压接专用接线端子,不得直接和端子板或元件连接。硬线接线使用剥线器剥皮,导线端头不得有被剥伤的痕迹。4.3.3(对欧洲厂家定货必须声明)电气配线每个接线端部都应有标号,并与图纸一致。标号要求为打印方式,长期使用不脱色,并能防水、防油。同一电线两端的标号必须相同,接到同一端子上的电线的标号相同。线号和导线结合紧密,不得自由滑动。4.3.4柜体的铁板厚度要保证强度,根据控制柜的大小,厚度要求不同。但一般铁板厚度最小不得小于1.5mm。4.3.5除操作面板固定线路外,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硬线配线。4.3.6电柜内强弱电部件要分开电柜配置;或左右配置,中间加隔离板。4.3.7控制柜元件布置应预留20%以上富余空间。4.3.8电柜、接线盒等箱体,不得有闲置的孔洞,多余的孔洞必须封闭。4.3.9柜内所有出柜导线必须先布置到端子板,再出线。4.3.10不同电压等级的端子应分开布置,不交叉混合。4.3.11控制柜内配线实际截面最低不小于0.75mm2。4.3.12电柜柜门打开角度不少于120度,特殊空间限制场合最低不小于90度。4.3.13所有柜体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特殊需要时另行规定。4.3.14电柜、接线盒等维修需要开闭箱体的位置、高度、朝向等设置,必须考虑维护方便。4.2.15控制柜、接线盒出线口原则上不得设置在顶部,尽量从侧面或下部出线。5外围安装、布线5.1导线与电缆5.1.1交流线使用红色,直流线使用蓝色或绿色。地线使用黑线或专用花皮地线。5.1.2所有电线连接必须通过端子板,不得有直接对接的接点。5.1.3电缆、蛇皮管等通过箱体或桥架外壁处必须使用标准锁紧头,不得直接过孔进出布线。每个标准锁紧头过孔只允许出一根电缆,不得一根以上电缆同孔出线。多电缆出线必须使用桥架或钢管配线。5.1.4管路内使用软线时,截面不得小于1平方毫米,桥架布线使用软线时,截面不得小于0.75平方毫米。实际截面和规格不符时,要加大一级布线。5.1.5桥架或管路内部穿线必须保留10%以上备用线。不足1根的至少要保留1根备用线。备用线须加线号标识。5.1.6邻近元件超过3个(含3个)的位置,要就近采用分线盒布线,不得长距离分散走线。5.1.7强弱电走线要分开线槽走线,避免交叉重叠。5.1.8总线等电缆接插件插接前必须消除电缆扭转应力,再进行接插,电缆应力不得作用在接插件上。5.1.9冬季施工,所有电缆必须恢复室温,释放冷缩应力后再安装。5.1.10电缆明敷设安装必须整齐美观,尽量做到横平竖直,有序分层,直线段敷设要在张紧后用紧固件固定。5.1.11除调试用临时线外,正规线路禁止使用橡皮电缆配线。5.1.12所有桥架、穿管、线槽、明敷线两端都必须有一定长度预留,以便必要的维修时重新剥线再连接。5.1.13移动电缆:5.1.13.1设备线路移动部分比较长,和现场有干涉的要求采用吊环布线、滑车或拖链。5.1.13.2移动部分的电缆一律使用LAPP或同级专用高柔性电缆.5.1.13.3拖链内电缆要分段固定、分层并留有余量,防止电缆之间、电缆与拖链之间缠绕、摩擦损坏电缆。5.1.14桥架内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缆混合走线时,电压较高的铺在下层。5.2外部元件5.2.1行程开关、接近开关、电磁阀等外部元件,尽量开放式安装,以便于安装及调整。因空间限制,必须封闭式安装的,要在盖板上就近设置元件标识。5.2.2电机、泵体及减速机等,应有旋转方向指示。5.2.3各器件固定位置要牢固,不易变形,安装位置尽量远震源。5.2.4外部器件应有固定的永久性标牌,指示器件的名称、编号等,并要求与图纸一致。5.2.5外部器件接线口不允许露明线,电缆封皮必须压接到位。5.3管线与桥架5.3.1电缆直接走线原则不得超过1.5米,钢管布线长度原则不得超过3米,长距离走线应采用桥架。5.3.2管路端头与接口、线槽转角和端头等位置应消除锐角、毛刺,适当防护,以免损伤导线和电缆。必要时要加防护套。5.3.3对灰尘、水气、油污比较大的环境,桥架及管路接头等应采取密封防护措施。防护等级不小于IP54。5.3.4电源引入安装,必须使用无缝钢管配线到铜母线或铝母线插接盒,并在接口跨接明地线。5.3.5桥架与配线管内需预留不少于40%以上可扩充用空间。5.3.6桥架、管线安装必须横平竖直,每米平行误差不超过2mm,全程平行误差不超过10mm。5.3.7金属管线安装支点牢固,手摇无自由晃动裕度。5.3.8桥架、管线内不得有导线或电缆接头、三通等暗连接。5.3.9所有穿线管必须使用无缝镀锌钢管,接头使用套丝罗纹接头,不允许使用薄壁管。5.3.10桥架盖板必须有卡扣固定,不得使用绑线。5.3.11桥架钢板厚度:按桥架宽度计算,100mm(含)以下的厚度不小于1.5mm,100mm到300mm(含)的厚度不小于1.8mm,300mm以上桥架的厚度不小于2.5mm。5.3.12桥架的十字交叉、丁字交叉、弯角处,两侧300mm内必须有固定支点。5.3.13落地安装的桥架必须有支架,不得直接落地。桥架距离地面尺寸不小于100mm,支架间距不大于1m。与行人干涉处必须有防护盖板。5.3.14架空桥架水平敷设时,支撑点跨距1.5m~3.0m,垂直敷设时其固定点间距不大于2.0m。跨距合理设计,人力作用下,应没有明显的晃动。5.3.15桥架与桥架的接口及端口处必须严密无缝隙。6控制设计6.1零部件选择:6.1.1非标设备零部件选择优先参照甲方约定选型范围,尽量控制选型分散性。6.1.2零部件选择必须严格选择正品知名品牌,杜绝仿制假冒品牌。6.1.3不允许使用翻新零部件。6.1.4在保证需要使用性能、功能的基础上,零部件应优先选择国内有正规供货渠道的品牌。6.1.5在正规品牌中,有分立器件可以选用的,原则上不选用集成总成。6.1.6电子板卡市场有定型产品的,原则上不得自行开发非标板卡。6.1.7更详细规定,参见Q/CAXX-XX-2012《设备工装零部件选型管理》。6.2电源系统设计:6.2.1PLC、NC、直流电源等弱电系统的交流控制电源必须单独使用隔离变压器,不得直接取自电力系统的火线和零线。6.2.2总线、测量系统等的直流负载电源和直流控制、信号电源必须分开设置,不得共用。6.2.3设备继电控制电器电压采用110VAC,外部电器如电磁阀、开关等敷设安装电器采用24VDC。6.2.4使用24VDC时,远端电压不得低于20VDC,否则必须加中继电源。6.2.5个人计算机、照明、插座等使用220VAC电源的设备,电源可以直接取自火线和母排零线,但零线绝对不得从机床外壳获取。6.2.6下端负载为重要电子系统、工控机等,且电压波动对生产、安全有重要危害的设备,需增加稳压设备、浪涌抑制器等设备。稳压范围应最低满足供电电源15%的波动。稳压设备不允许使用自动调压的自耦变压器。6.2.7负载谐波含量大,且电子设备比较集中的区域,设备要增加谐波过滤设备,谐波含量不得超过5%。6.2.8电源空开、保险等容量的设计,要优先保护负载,兼顾保护电源。6.2.9电源设计留有一定余量,持续工作负载率不多超过80%。6.9.10所有独立的电源必须设计独立的一、二次侧空开或保险器保护。6.3操作、指示、报警系统6.3.1主要状态指示灯设置齐全,能够充分反映设备电源通断、工作方式、位置等基础状态,及故障报警等信息。6.3.2生产线、输送线等多工位大型非标设备,主控制柜上必须在显眼位置设置竹节灯,以反应生产线的启动、停止、故障等主要状态信息。6.3.3生产线、输送线等多工位大型非标设备,必须设置声音报警,在启动或故障时给出不同乐音提示,以警示操作人员设备即将启动运行或出现故障。6.3.4凡是每个作业循环都必须关注的产品质量状态,或设备状态,如“合格”、“不合格”等,均按安东方式设计,使用大型独体指示灯,必要时可以包括声音提示。安装位置在作业点前方,以方便观测。6.3.5指示灯多于10个的设备,须设置指示灯检查按钮。6.3.6按钮开关设置齐全,能够独立运行的部件,都应有相应的手动操作按钮。手动动作可能发生干涉危险的,必须设置互锁保护。6.3.7系统启动、急停、总停止、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