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4建筑工人业余学校管理制度建筑工人业余学校管理制度一、公司应指定一名领导担任建筑工人业余学校的校长,负责建筑工人业余学校的开设组织和教学管理活动。二、学校应明确教务管理人员,结合工程进度和建筑工人的实际情况针对性地制定教学内容和教学计划。6t三、学校必须有教学场地和教学设施,落实专人负责保管和维护,并制定损坏赔偿制度。四、学校应组织授课人员做好培训前的备课准备工作,选好辅导教材和资料,落实好教学大纲。确保每周开课时间不少于2课时。五、各班组必须按时到校上课,不得无故缺席,班组到课率不得低于80%;各学校教务管理人员负责对到课情况进行考勤和统计,作为班组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六、建筑工人培训采取灵活多样、通俗易懂的授课方式,授课内容注重提高建筑工人的施工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解决工程实际问题,丰富建筑工人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其综合素质。七、学校做好培训教学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做好教学台账,保持台账的整洁和完整。八、学校开辟专门的学习、宣传园地,交流学习心得,营造学习氛围。九、注意收集建筑工学员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完善教学计划,满学员的学习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