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叁份。班组一份、安全员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交底记录(第1页共1页)(表式C2-8)编号工程名称施工单位交底项目爆破作业打眼安全技术交底交底日期2011年月日交底内容:一、一般规定和注意事项1、必须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进行施工生产活动。2、牢固树立“青岛安全无小事”的意识,从细节入手,切实维护青岛市的形象。3、进入本项目施工现场施工时,必须按照青岛市政府的文件和本项目部的各种管理规章制度进行施工。4、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严禁酒后上岗,现场禁止吸烟,禁止在施工现场内随地大小便。5、所有人员应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往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穿高跟鞋、拖鞋和赤背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二、操作规程1、打眼前应将周围的松动土清除干净,若用支撑加固时,应检查支撑是否牢固。2、打眼人员必须精力集中,锤击要稳、准,并击于钢钎中心,严禁互相对面打锤。作业时要戴安全帽和防护眼镜。锤和钎要放在安全的地方,防止坠落。3、应经常检查锤头与锤把连接是否牢固,严禁使用术质松软、有节疤、裂缝或腐朽的木把。4、钢钎和铁锤要平整,不得有毛边。5、操作中必须精力集中,发现不正常的声音或震动时,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并及时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6、换钎、检查风钻和加油时,应先关闭风门,方准进行;在进行中不得碰触风门以免发生伤亡事故。7、钻眼时机具要扶稳,钻杆与钻孔中心必须垂直。钻机运转过程中,严禁用身体支承风钻的转动部分。8、应经常检查钻孔机有无裂纹,螺栓有无松动,卡套和弹簧是否完整,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9、炮眼位超过2m高者,操作人员必须配挂好安全带。10、工作时必须戴好风镜、口罩和安全帽。三、处罚措施对以上各条规定,望遵照执行,违者按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和单位100-2000元的罚款。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依法追究责任。交底人接受交底人接受交底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