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3836-2010与GB3836-2000变更内容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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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B3836-2010与GB3836-2000变更内容比较GB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2010年8月9日发布的GB3836系列和GB12476系列新版国家标准于2011年8月1日正式实施。这次发布的新版标准中包括GB3836系列中的GB3836.1-4,是对GB3836.1-4—2000标准的修订。与2000版标准相比,这次修订变化较大。GB3836.1的这次修订时修改采用了IEC60079-0:2007,与IEC国际标准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I类(矿用)设备上,这是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处于对煤矿防爆安全的考虑而增加的一些要求。对于II类设备,从技术内容来看这次修订与国际标准几乎没有差异。一.GB3836-2010与GB3836-2000的名称差异GB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IEC60079-0:2007,MOD)GB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eqvIEC60079-0:1998)GB3836.2-2010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IEC60079-1:2007,MOD)GB3836.2-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eqvIEC60079-1:1990)GB3836.3-2010爆炸性环境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IEC60079-7:2006,IDT)GB3836.3-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eqvIEC60079-7:1990)GB3836.4-2010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IEC60079-11:2006,MOD)GB3836.4-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eqvIEC60079-11:1999)二.在范围一章中,新老标准之间的差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了本部分规定的电气设备所适用的大气条件,即标准大气条件,温度为-20℃-+60℃、大气压力为80kPa-110kPa、空气中标准氧含量(体积比)为21%。2)给出了可能出现的与本部分有关的点燃源。主要涉及工业过程中出现的热表面、机械火花、铝热反应、电弧和静电放电。除与爆炸危险直接有关的内2容之外,本部分没有规定其他的安全要求。本部分不涉及的点燃源有:绝热压缩、冲击波、放热化学反应、粉尘自燃、明火和热气体/液体。3)将各种粉尘防爆型式、“n”型纳入通用要求,即首先应符合通用要求的规定。4)产品标准,如本质安全系统、电阻式伴热器纳入通用要求。三.规范性引用文件与2000版相比,增加了很多引用标准,除了四项IEC标准和一项美国标准(聚合材料)外,其他均有对应的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这在标准执行过程中给标准的使用者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四.术语和定义与2000版相比,共增加了67条术语(含分条),其中电池、限能设备的电气参数、粉尘等术语分别来自GB3836.3、GB3836.4和GB12476标准,设备保护级别(EPL)和射频为新增加的术语。设备保护级别(EPL)是根据设备成为点燃源的可能性和爆炸性气体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和煤矿瓦斯爆炸性环境所具有的不同特征对设备规定的保护级别。设备保护级别(EPL)共分为8个级别。五.设备保护级别与危险场所的对应关系设备保护级别(EPL)危险场所保护级别Ma煤矿瓦斯气体环境很高Mb煤矿瓦斯气体环境高Ga爆炸性气体环境0区很高Gb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高Gc爆炸性气体环境2区一般Da爆炸性粉尘环境20区很高Db爆炸性粉尘环境21区高Dc爆炸性粉尘环境22区一般六.设备分类(1)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分为I类、II类和III类3(2)在设备分类一章(第4章)中增加了III类电气设备,即用于除煤矿以外的爆炸性粉尘环境。III类电器设备可再分类:IIIA类为可燃性飞絮环境用;IIIB类为非导电性粉尘环境用;IIIC类为导电性粉尘环境用。注:标志IIIB的设备可适用于IIIA设备的使用条件,标志IIIC类的设备可适用于IIIA或IIIB类设备的使用条件。(3)I类电气设备用于煤矿瓦斯气体环境注:I类防爆型式考虑了甲烷和煤粉的点燃以及地下用设备增加的物理保护措施。七.注意:由于国家标准目前暂时还是GB3836系列爆炸性气体环境用设备和GB12476系列可燃性粉尘环境用设备二个体系共存阶段,有关III类设备的标志暂时还应按照GB12476系列现行标准进行,等将来二个体系完全合并之后才能按本标准进行标志。八.温度与2000版相比,在温度(5)一章中增加了“外部热源或冷源的规定”、“工作温度的测定要求”和“III类电器设备最高表面温度的限制”等内容。九.对所有电气设备的规定与2000版相比,增加了对设备机械强度的要求,设备应能承受本标准26.4规定的外壳试验。增加了大电机磁场引起的环流的影响,中断该电流电路产生的电弧、火花或过高温度可能形成点燃应采取的预防措施。增加了取决于外壳防护等级的外壳接合处的衬垫保持(如胶粘)要求,如“e”型。增加了电磁能和超声波辐射的设备的能量限值。(1)设备应承受26.4规定的试验。防止冲击的护板应只有用工具才能拆卸,并且在规定的冲击试验时应保持位置不变。抗冲击试验质量1kg重物的下落高度h,m设备类别I类II类或III类机械危险程度高低高低a)外壳和外壳外部能撞击到的部件(透明件除外)20.70.70.44b)保护网、保护罩、风扇罩、电缆引入装置20.70.70.4c)无保护网的透明件0.70.40.40.2d)由网孔为625mm2~2500mm2保护网保护的透明件,见21.1(试验时不带保护网)0.40.20.20.1注:网孔为625mm2~2500mm2透明件的保护网能降低冲击危险,但不能阻止冲击。(2)必要时,应对由于杂散磁场引起的环流、中断该电流电路产生的电弧或火花,或由该电流引起的过高温度的任何影响采取预防措施。(3)如果外壳的防护等级取决于外壳接合处的衬垫,而且在安装或维护时要打开接合处,衬垫应粘附或固定到配合面之一上,以防丢失、损坏或错误安装,衬垫材料本身不应粘附到其它接合面上。注:可用胶粘剂将衬垫粘附在配合面的一面上。(4)电磁能和超声波能辐射的设备能量等级不应超过规定值。(A)射频源射频为(9kHz~60GHz)的连续发射和脉冲时间超过热起燃时间的脉冲发射的阈功率,不应超过下表的值。不允许用户对程序进行设定或对软件进行控制。射频阈功率设备类别阈功率W热起燃时间(平均时间)µsI类6200IIA类6100IIB类3.580IIC类220III类6200由于有较大的安全系数,这些值适用于Ma、Mb、Ga、Gb、Gc、Da、Db、Dc级别的设备。5对于脉冲时间比热起燃时间短的脉冲雷达或其它发射形式,阈能量Zth不应超过下表的值。射频阈能量设备类别阈能量Zth,µJI类1500IIA类950IIB类250IIC类50III类1500(B)激光或其它连续波源EPLMa或Mb级电气设备的激光或其它连续波源的输出参数不应超过下列值:激光或其它连续波源:20mW/mm2或150mW,脉冲间隔至少5s的脉冲激光或脉冲光源:0.1mJ/mm2。(C)超声波源EPLMa、Mb、Ga、Gb、Gc、Da、Db、Dc级电气设备超声波源的输出参数不应超过下列值:——连续源:0.1W/cm2和10MHz,——脉冲源:0.1W/cm2和2mJ/cm2。十一.非金属外壳和外壳的非金属部件增加了适用范围,如“e”型外壳、“tD”型外壳的密封圈、“d”型或“e”型电缆引入装置的填料、电缆引入装置的密封圈、“e”型开关执行机构的密封件等。增加了限定I类外壳非金属部件的表面积尺寸,增加了涂覆在导体表面的非金属涂层的厚度要求。(1)热稳定性热稳定性试验:耐热试验和耐寒试验(2)选择材料在最高环境温度条件下使用时,塑料材料对应20000h点的温度指数TI或RTI6(机械冲击)应比塑料外壳或外壳的塑料部件最热点的温度(见26.5.1)至少高20K。弹性材料的连续运行温度(COT)下限值应低于或等于最低运行温度,上限值至少比最高运行温度高20K。(3)非金属外壳或外壳的非金属部件的耐光性应满足要求(见26.10)。(4)对于I类电气设备,耐紫外线光照试验仅对灯具进行。(5)非金属外壳和外壳的非金属部件应进行以下的耐化学试剂试验:----------油和润滑脂;---------矿用液压液。(9)表面绝缘电阻不大于109Ω(10)表面积限制如下表所示表面积限制最大表面积,mm2I类设备II类设备设备保护级别IIA类IIB类IIC类10000EPLGa50002500400EPLGb10000100002000EPLGc10000100002000(11)限制涂覆在导体表面的非金属层,非金属层的厚度不应超过下表的值非金属层厚度限制最大厚度,mmI类设备II类设备设备保护级别IIA类IIB类IIC类2EPLGa220.2EPLGb220.2EPLGc220.2(12)I类电气设备塑料外壳应具有阻燃性能。(13)运行中为调节、检查或其它操作而要打开盖子的紧固螺孔,只有螺纹形状适合于非金属材料外壳时,才能在非金属材料外壳上攻螺孔。十二.金属外壳和外壳的金属部件72000版标准本章的标题为“含轻金属的外壳”,新版标准改为“金属外壳和外壳的金属部件”,对轻金属含量的限制中有增加轻金属“锆”,且限制指标有所变化。注意:I类手持式或支架式电钻(及其附带的插接装置)、携带式仪器仪表、灯具的外壳,可采用抗拉强度不低于120MPa,且按GB/T13813-2008规定的摩擦火花试验方法考核合格的轻合金制成。十三.紧固件对保证专用防爆型式或用于防止触及裸露带电零件所必须的紧固件,只允许用工具才能松开或拆除。Ⅰ类特殊紧固件的头在正常使用中易受机械损坏而使防爆型式失效,宜有保护措施,如护圈或沉孔。在9.2特殊紧固件条款后增加了注2:GB3836的本部分及专用防爆型式的其他相关部分对特殊紧固件作了明确规定,其目的是为了防止非专职人员擅自开盖操作。从事设备检查与维护的人员应由有经验的人员进行,这些人员应经过各种防爆型式、安装实践、相关规章和规程等在内的业务培训,这些人员还应接受适当的继续教育或定期培训,并具备相关经验和经过培训的资质证书。十四.为保持专用防爆型式用的联锁装置,其结构应保证非专用工具不能轻易解除其作用。增加了注1螺丝刀、镊子或类似的工具不应使联锁装置失效。注2开盖连锁可实现开盖前断电、断电后闭锁(锁定,如不能像该设备供电)等连锁功能,必要时也可根据需要同时实现相关报警功能。十五.其他(1)第11章“绝缘套管”、第12章“粘接材料”、第13章“Ex元件”和第14章“连接件和接线空腔”与2000版标准相比基本上没有变化。(2)增加了金属制成的I类接线空腔内表面应涂耐弧漆。(3)第15章“接地连接件”的要求中增加了“等电位导体联接件”。(4)对设置有连续内接地板的非金属壳壁应按照26.12的规定进行试验。注:连续接地板的材料和尺寸宜与预期故障电流相适应。8十六.外壳的引入装置(1)增加了一条规定:16.6电缆护套的静电电荷,即:根据本部分要求使用连接外电路的电缆护套,不视为第7章规定的非金属外壳或外壳的非金属部件,不需要按这些要求进行评定。(2)电缆的静电危险由GB3836.15-2000规定。十七.增加了17.6等电位联结导体---根据电动机的结构和定额,制造商应规定通过外壳接合面与转轴轴线对称安装的等电位联结导线的截面积和结构。等电位联结应按照6.4要求安装。十八.相关补充规定第18章“开关的补充规定”、第19章“熔断器的补充规定”和第20章“插头、插座和连接器的补充规定”变化不大。与2000版相比,在这三章中共同的修改是外壳上的警告标志不适用与I类设备。十九.灯具的补充规定(1)第21章为灯具的补充规定。与2000版相比,主要的区别为修改了灯具透明罩的金属护网网孔的计算方式,按照2000版的规定,保护罩可由网孔小于5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