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执政能力向互联网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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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执政能力向互联网延伸近两年来,互联网为民意的“沸腾”提供了条件,网络民意出现井喷,中国网民对于政治的关心、对时事的关心异于其他国家,互联网已经成为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的一个重要平台和渠道。由此出现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监督现象,而传统媒体、网络媒体的互动、及时反映与引申,再加上网民刨根问底和紧追不舍的“人肉搜索”,使真相得以披露,事情得到解决,相关当事人被免责、问责,甚至受到法律的制裁。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的各种矛盾尤为突出。其实,现实社会实际上比网上更复杂,网络在一定程度上是现实生活中某一面的反映,但现在最缺的恰恰是部分地方领导干部对互联网最基本的重视、对网民最基本的尊重和对网络民意最基本的认识。网民参与的“第三方”模式每一个网络热词的背后都有一个个鲜活的事件,网民的高度参与使一个个事件在互联网上迅速放大,备受世人关注。而由此形成网络舆论的“围攻”、网民群体起哄等现象,这些手段使不少当事官员纷纷落马。当事件在网络上迅速传播时,相关当事部门和官员没有主动出击、正面与当事者对话沟通,由此激化矛盾,并率先在互联网上爆发。我国互联网的发展不能一味地“参照”外国模式,因为美国、欧洲等西方发达国家的虽然互联网很发达,但主要是用于电子商务等商业领域。而我国互联网发展虽晚,但网民数量迅速膨胀,已成为公民参与政治、表达意见的公共平台,也是一个新闻信息的平台和娱乐的平台。我国网民对于时政的积极参与讨论,这体现了网民对国家的一种关心,可以说网民的积极参与意识是社会进步的一个表现,中央在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里,就明文表示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对新兴媒体运用的能力。中央把这句话写进《决定》里,也是希望各级党委政府、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熟悉互联网、用好互联网,把互联网当成党执政的一个延伸,就是党的执政既要从现实世界里,也要向虚拟世界里扩展延伸。在《决定》精神的指引和要求下,就要推动和促进更多的地方党委、政府真正地走进互联网,真正地从现实世界走到虚拟世界,密切联系群众。比如在“躲猫猫”事件中,我们就组织第三方调查,组织网民调查团的方式,让公众参与到事件调查当中,开始虽有争议,但社会效果是明显的。这种“第三方”调查模式并没有由哪个权威的部门出来推广,但是成为各个地方政府处理类似公共突发事件一个可以借鉴的模式,成为一个标杆。现在很多地方政府处理类似突发事件时,都在采用“第三方”这种办法。如上海的“钓鱼执法案”,上海市委、市政府和浦东新区党委、政府对网络民意高度重视、对网民非常尊重,也给予了积极的回应,浦东新区也引入了云南首创的“第三方”调查模式,邀请了社会各界人士和网民,组成了“第三方”调查委员会,对该事件的真相进行调查以后,实事求是地向公众公布事情的真相,这也重新树立了政府的威信,公众的知情权得到尊重,赢得了社会公众的认可。除了上海的“钓鱼执法案”,南京的“徐宝宝事件”、河南焦作申请国家卫生城市过程中弄虚作假等事件,最后也是采用了这种办法,最终赢得公众的认可,重新树立党委、政府的形象。其实“第三方”调查模式的理论依据也是与党中央政策相关联的,这种模式可以说是十七大提出的四项公民权利——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让网民(也是群众的一部分)参与到对社会热点事件、对大政方针的决策过程中来,这也是党的十七大提出来的“有序地扩大公民政治参与”的体现。提升官员的执网能力在互联网时代,如何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尤其是地方各级官员的执网能力建设,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课题。通过对互联网的应用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这方面的探索中央明确提出了要求,但是各地都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互联网发展日新月异,每件大事的背景和缘由、发展、地域、诉求等等都不相同,所以每件网络事件的处理方法都不相同,需要做出各种尝试和探索。但是,一个基本的指导思想不变,那就是要对网民的尊重和对网络民意的重视;对他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求和呼声要及时地回应。在“小学生卖淫案”里,我们探索了新的方式,那就是用网络发言人的方式跟网民直接对话、互动、沟通;在“陆良事件”中就改变话语方式,学会网民的思维方式,学会网民的话语方式,而不是用高高在上、颐指气使的传统的官方话语形式,做到与网民的平等对话;在后来的“螺蛳湾事件”,我们就利用最新的互联网传播技术和传播平台来实现与网民的沟通交流。所以,在每一个热点事件里面,我们没有重复地采用同一种办法。实际上,我们也在分析、判断、总结、评估,看哪一种方式、哪一种办法更能够跟网民实现有效的沟通,比对以后就慢慢地探索出来一些方式,比如通过微博这个平台做网络发言人,不仅更受网民的欢迎,而且能够更好地适合互联网的传播规律。在今后可能出现的一些事件当中,还需要探索更多的模式,进行更多的尝试。每个网民的背景、经历、生活、诉求、心态等不同,对事件的看法也不同,有大加赞赏,有些人愤愤不满,还有人泄私愤,甚至是谩骂、人身攻击等等行为,面对这些极端的言论,相关部门一般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不理他,但是越不理他,就会越来越极端;另一种方式就是真诚地跟他沟通,释疑解惑,有些原来极端的人也会转变的。如果网络舆论达到撕裂的状态,则就是有关的政府职能部门没有尽到回应的责任,所以很多网友的言论越来越极端。只要去沟通,情况就会好得多,撕裂状况就会得到缓解。有一部分人,他上网本身就是一种发泄,把互联网当成一种发泄的平台和渠道,现实生活中的不如意或不满的情绪,就在互联网上发泄,如果他们的怨气长期得不到些和回应,他在互联网上的舆论态势就越来越极端,越来越暴力,越来越非理性。不可否认,有些探索和尝试在当时不一定起作用,其社会意义要经过时间的沉淀和社会的发展才能显现。所以任何一个创新的措施,检验它是否有生命力的一个主要标志,就要看它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方向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建设政治文明的趋势。只要符合人民的意愿,只要符合社会发展的方向,符合政治文明建设的大趋势,应该说都是会有生命力的。网民其实就是现实社会中的人,网络社会就是现实社会的部分反映,任何一种探索、改革、尝试,都不可能能获得全社会的认可,实际上每一种方式都会有不同的意见,也不可能统一网民思想。比如在处理“小学生卖淫案”的舆论事件中,我公开发帖,并通过博客来表达我的观点,绝大部分网民是赞同这些做法的,表示支持,同时也遭受一部分网民疯狂地攻击。这需要有一种宽容心态,而不是采取一味地打压、封堵等手段,最后只能通过实际效果来评估,看哪些能得到社会各界更广泛的认同。在“上”与“下”之间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中央已明确的意见和要求。要推动这一项工作就要有不惧压力、勇于实践的精神才行。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只是一个信息的问题,但它牵扯到整个政府的运作和利益关系的调整。所以,政府信息公开实际上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改革工程。对国家来说,进步和改革是一步一步地走过来的,很多改革是自下而上的,基层是改革的源头。改革创新,首先是要把握好“度”,方向要认准了,沿着认准的方向,一点一滴地去推动社会进步,这样才能是真正的进步。其实每推出一项措施,都要考虑得非常仔细、非常全面,对预期的收益和预期的风险都要考虑得比较全面和成熟。我国的改革是一个链条完整的渐进式改革:首先是从农村改革开始的,然后是经济体制改革,现在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基本完成,但还在继续深化。经济领域的改革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经济综合实力已经达到世界前三位,这是经济改革带来的结果。目前是文化体制改革,现在全国各地都在做文化体制改革,把改革进一步深化和推进。所以,社会体制的改革、政治体制的改革都在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而新闻改革和政府信息公开恰恰是连接点和着力点。尤其是新闻层面,既属于文化体制的范畴,又属于社会舆论的范畴,也属于政治领域的范畴。自党的十六大以来,在新闻宣传、信息公开方面,从理论到实践都有了一些新的变化,这都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进行的,也是新闻宣传工作的一个变革。任何改革都会触及到各方的利益,所以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虽有某种程度上的相似,但两个世界的表达形式方式不一样。所以,对网上舆论要有一个具体的分析,实际上,很多网上表达不一定代表该网友本人的真实意图。比如说在现实生活中他是一个很平和、很谦虚、很温和的一个人,但在网上发表意见,可能要扮演一个抱怨者的角色。所以,现实与虚拟两个舆论场要有一个科学的研判机制,尽量求得两个舆论场的和谐与协同。所以,有时候通过微博与网民讨论,慢慢地就从以前的博弈、对立,走向了协同,虽然也有争论,但不会像以前那么激烈了。互联网作为新兴的传播技术手段,它是一把双刃剑。如果主流的意识形态,或者主流的人群不去利用,那么可能就会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一项技术的出现,不在于技术的本身的正义或邪恶,而在于用技术来做正义的事情还是做邪恶的事情。所以,要运用好这些最新的传播技术手段,发挥好它的社会动员机制,动员社会真正地做于社会有利的事情,而不是被一些人用来动员对社会进行破坏的工具。今年春节期间,温家宝总理首次提出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2月27日,在新华网与网民对话时,温总理再次提到了尊严。今年的全国“两会”,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又一次提到了尊严的问题。网民群体是很庞大的一个群体,如果我们忽视这个群体,不与之互动和交流,就不能算是群众路线,不能算是密切联系群众,不是保持这种血肉关系。所以要善待网络民意,让网民更有尊严,更重要的是要给网民理性表达的渠道、诉求表达的平台,使互联网与现实社会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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