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闹校”现象解析及应对措施【摘要】现实生活中“家长闹校”现象屡屡出现,给学校管理和教学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不良的社会影响。本文首先界定了“家长闹校”的概念,介绍教育教学实践中经历过的“家长闹校”案例。分析其危害有破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损害学校教育的权威,影响后续管理和教育;损害教师工作积极性,降低教育质量;激化学生矛盾,进一步伤害孩子等。探究其原因主要是社会舆论对家校冲突的报道导向存在偏颇;“独生子女”特殊背景下家长法律意识淡薄、缺乏教育子女常识、社会交往能力不足等。根据实践经验提出了应对措施,即通过完善教学常规管理,消除诱因;通过家长会等形式明确告知家长出现矛盾时家长有责任通过合法合理途径,采用适当方式予以解决;邀请社会力量协同解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师的合法权益等,以更好地完成教育目标。【关键词】家长闹校危害原因应对措施通过新闻媒体,人们经常看到因为各种各样原因引发的家长与学校冲突事件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本文专门针对冲突中常见“家长闹校”现象展开论述。本文把“家长闹校”的概念界定为“在各级各类公办教育机构中,学生家长在遇到(感觉到)孩子在学校受到“不公正对待,孩子的合法权益受到学校、老师或同学的损害”之后,没有按照合法合理的途径,以冷静、克制的态度,恰当得方式进行沟通、了解、协商予以解决,而是出现不文明语言、不理智甚至是非法的举动,事实上干扰学校的正常工作,破坏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不良后果的现象。”一“家长闹校几时休”案例展示案例一:2009年9月中旬,某校高一年级来了一位声音洪亮的近乎刺耳的老先生,要找某班主任。见人就“喊”:“凭什么没收我们的手机?找教育局告她去...”。执勤老师劝其冷静,并说明是上课时间,或许是耳背的缘故吧,他不怎么听老师的解释,一再重复“还手机”那几句话。年级主任、班主任老师当时正在上课,闻讯后立即去接待。原来是学生刘某多次在课堂上玩手机,干扰正常教学。班主任依据常规做出了“保管手机两周”的决定。刘某到家一说此事,年过七旬的爷爷坐不住了,便出现了上述一幕。案例二:2009年12月份某班的3名女生发现本班同学王某在QQ聊天时对她们评价不当,结伴去找她理论。王某生气回家,不来学校上课。父母知道后就来到学校,要求找那3名女同学“讲道理”,甚至试图进入正在上课的教室。他们情绪激动地见人就说:“我们孩子从不惹事,3个同学联合起来挤兑她?倒要看看谁家的孩子这么没有教养...。”班主任、年级主任劝其冷静下来,却充耳不闻。消息传到了班级里,3个女生委屈的哭泣起来,并声称也要叫家长过来评理,老师两头劝解,同学议论纷纷,一上午难以正常上课。案例三:2010年3月,某高中高二男生赵某与本班同学在教室因小事发生肢体冲突,事后与家人联系声称被人打了。下午放学他父亲、姐姐带着四五个叼着烟卷,举止粗俗的社会闲散人员来到学校门口,要求进学校“教训”一个学生,给“一贯不惹事”的弟弟“出气”。被劝阻住后堵在学校门口不肯离开,引起学生和行人的长时间围观。案例四:“打抱不平”引发的家校冲突。2010年5月高二女生张某父母气势汹汹地来到学校,骂骂咧咧地质问接待人员,质疑给张某处分的合理性。事情源于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在检查处理学校围墙外经营食品小摊位时,与摆摊人发生冲突。张某不知何故参与进来,对着城管人员骂将起来,言语肮脏。城管人员为了维护学生的饮食健康,依法对校园周边的食品摊位进行管理,反而遇到学生的公开辱骂,愤慨难当。城管人员在单位领导的陪同下来学校反映此事,要求严肃处理。学校在查清事实,确认该生行为违反校规校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后,给予她严重警告处分。家长得知后不仅没有认识到自己女儿的错误,反而认为她主持公平,教训了“暴力执法”城管人员。尽管班主任,教导处领导先后出面劝其冷静,但是他们仍旧情绪激动,语言粗鲁,根本就冷静不下来。最后校长不得不出面,花费了两个小时才“安抚”住他们。二“家长闹校”的危害从上述四个案例不难看出,学校教育和管理受到家长不理智的举动的严重干扰。这种事情的一再发生,如果没有得到及时的制止和解决,继续蔓延下去,形成恶性循环。结合上述案例的后续结果,笔者总结了此类事件的危害。(一)破坏正常的教学秩序,降低学校工作效率。正如案例一提到的七旬爷爷帮孙子要手机,案例二中王某父母来学校给孩子出气,都造成了对教学秩序的不同程度的破坏。家长情绪失控下会出现常在办公区大声说话,会造成老师无法安心备课、批改作业、休息。如果发生在教学区则会直接导致学生无法安心听课。同时学校必然要委派老师或管理人员做沟通工作,原定的教学或管理工作必定无法正常开展,耽误时间,降低工作效率。(二)损害学校教育的权威,影响后续管理和教育。案例二中家长回去之后,学生们仍旧议论不断,各执其词,3个女生备受煎熬,很长时间没有恢复正常的学习状态。他们的家长得知后也来到学校或不断的给班主任打电话,要求与该生家长见面理论此事,并且明确对学校表示不满:“学生闹矛盾很正常,怎么能让家长掺和进来,孩子都没心学习了,这个责任谁负啊?”案例三所提到的,两个男生打架本来班主任已经对两人进行了教育,并予以调解,两人也表示愿意恢复正常交往。经过家长领人堵门事件,学生们质疑“事情不是已经由老师调解好了吗?怎么他家长还来学校闹事啊?学校是怎么办的事啊!”(三)损害教师工作积极性,降低教育质量。在新课程改革,学生自我意识增强的大背景下,社会各界对教师要求比较苛刻,动辄提到师德的高度,很多时候不论青红皂白地把责任推到老师身上,教师们日常教学和管理的难度本来就很大,身心具疲。如果遇到管理学生时学生不理解,家长气势汹汹、不顾事实地来到学校不顾场合,不讲方式的吵吵嚷嚷,甚至污言秽语,恐吓威胁,大多会羞愤难当。从利益权衡的角度来看,老师们认真负责地管理学生,工资不会多拿一分;对有行为偏差,不认真学习的学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工资也不会少拿。家长们的态度和行为一旦伤害了老师的自尊心,必定会导致老师不愿深入管理、教育学生。“百年大计,教育文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不能全身心的开展教育工作,必定形成恶性循环,影响教育质量。(四)激化学生矛盾,进一步伤害孩子。“家长闹校”会直接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同时也会助长自家孩子不良习性,导致更严重的后果。案例二所提与王某有矛盾的3名女生相当长时间情绪处于低谷状态,严重的影响了学习,成绩下滑。王某知道父母在学校的举动和后果后,羞愧难当,再也不肯来学校上课了。王某父母也后悔不已,但为之已晚,不得不为她办理了退学手续。案例三赵某遭到本班同学的反感、鄙视和疏远。在中学阶段青少年的特殊心理决定了他们看不起赵某遇到矛盾叫家长来助阵的举动,赵某与发生矛盾同学的关系再也没有恢复正常。案例四张某在看到学校对其父母“无可奈何”后没有认真反省“骂城管”事件中自己的错误和危害。进而在日常的生活和学习中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出现了上课迟到、吃零食、睡觉等行为,特别是动辄言语粗鲁,态度蛮横,辱骂侮辱他人不良行为出现次数越来越多。2010年11月初,因为违规进入其他班级后不服从老师劝其离开的管理,辱骂威胁老师,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留校察看”的处分,如果再有违反校规校纪就会被学校勒令退学,甚至开除学籍。三“家长闹校”原因分析现实生活中屡屡出现“家长闹校”现象,实在是中国教育的伤痛和悲哀。素以“礼仪之邦”著称于世,又有“尊师重教”传统的中国怎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呢?(一)近些年来社会舆论对家校冲突的报道存在偏颇。一旦发生师生冲突、家校冲突,新闻媒体大多会对学校和老师展开批判。甚至片面地放大校方和老师的责任,弱化或无视学校和教师的管理权力。一味强调学生属于未成年人这个弱势群体,强调其权益不可侵犯,忽视了青少年接受教育和管理的义务。把所有对青少年的适当惩戒等同于体罚或变相体罚。结果造成学校和老师不敢进行正常的管理和惩戒,导致学生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和集体意识淡薄。青少年在以自我为中心的人生观、世界观的作用下他们在学校一遇到不顺心之事就向家长诉苦,把所有责任推给老师,推给他人。家长在怜子之情的作用下往往会偏听偏信孩子一面之词,来学校讨个说法。在存有偏颇的社会舆论的熏陶下,家长潜意识里认为学校存在过失,老师师德有问题,发生情绪失控的概率自然增大。(二)部分学生家长法律意识淡薄或存在法律认识偏差。公民参与社会生活一方面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和管理,另一方面享受法律提供的保护,应该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出现闹事行为的学生家长受社会舆论影响要么一味的袒护孩子,只要是孩子在学校发生矛盾就是学校的错,老师的错,同学的错;要么简单地认为有《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就是保护他们的一切行为,孩子有错了学校就应该包容。忽视了法律也清晰地规定了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孩子的责任;学生本人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学习任务,尊重其他学生的学习权力和服从老师正常的教育教学管理的责任。(三)“独生子女”背景下,部分家长缺乏家庭教育常识,社会交往能力较差。在独生子女这个大的社会背景下,两代人养一个孩子,众星捧月,一味溺爱,忽视了对孩子正常的责任、道德教育。事实上强化了学生的自我意识,唯我独尊,在家认为习以为常,来到学校对同学,对教师也会有苛刻要求。一旦得不到满足就不计影响和后果的吵闹,对抗,甚至会对老师进行攻击。部分家长社会交往能力较差,不会用正确的方式表达意愿,语言粗鲁,甚至会出现过激举动。“其情可怜”本是为了孩子更好的成长,不让孩子受一点委屈,怜子情深;“其行可恨”破坏了学校的教学秩序,侵犯了其他学生正常学习的权利,甚至做出了违法行为。必须强调的是,上述三项原因是相互作用、彼此影响的。缺乏家庭教育常识,教养方式存在不足是根源,家长法律意识淡薄或存在法律认识偏差是直接原因。社会舆论的导向性偏颇,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家长们的不理智行为。四应对“家长闹校”的措施面对“家长闹校”的严重危害,尽管希望我们的社会舆论导向出现好转,能够更全面、更客观、更理性的看待和评价教育现象;希望所有的家长注意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增强法律观念;希望孩子们明事理、懂礼貌、爱学习,但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寻求解决此类事件的途径,尚待我们“上下而求索”。结合应对此类问题的经验,提出以下四点建议。首先,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消减“家长闹校”现象的诱因。教学常规是指符合教学规律,对教学活动起导向、激励、凝聚和控制作用,对实现教学高质量其保护作用,体现规范性、稳定性、强制性和养成性的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教师教的常规、学生学的常规、课堂常规、教学组织常规、教务行政工作的常规。加强管理的目的是使学校如期完成教学计划、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教学常规做到完善,不出现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用合适的方式教育学生,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赢得学生家长对学校和老师工作的认可和信任。即使遇到有矛盾和不理解,家长一般也不会采取过激行为。其次,通过家长会等形式明确告知出现矛盾时家长有责任通过合法合理途径,采用适当方式解决。根据教育部2009年8月12日颁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第十六条“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的权利。”不能简单认为一遇到老师批评学生就是犯法,师德有问题。如果遇到“任课老师处理学生不公平、不公正、不适当”先向班主任老师了解情况,协商解决;遇到与班主任有分歧,最好能冷静的沟通解决,如果觉得不方便或效果不理想,可以到学校教导处协调;如果与学校教导处有分歧可以找校长;也可以到教育主管部门寻求帮助;如果不满意教育主管部门的处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由上级教育部门裁决;如果还不满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指出,如果家长出现不冷静,不理智言行,事实上造成干扰或破坏教学秩序,侵害学生或老师的合法权益,学校和老师也会采取包括诉诸法律在内的相应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再次,协同社会教育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社会相关单位比如公安机关、工会、基层自治单位等也负有教育责任。积极争取学生家长工作单位的工会、学生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农村)或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