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四班罗兰《高老头》成书于1834年,是法国作家巴尔扎克最优秀的作品之一。这部作品在展示社会生活的广度和深度方面,在反映作家世界观的进步性和局限性方面,在表现《人间喜剧》的艺术成就和不足之处方面,都具有代表意义。其艺术风格是最能代表巴尔扎克的特点的作品之一。人物关系图维多莉泰伊番小姐但斐娜纽沁根夫人雷斯多伯爵夫人(欧也纳)让他和维多莉在一起,杀害她的哥哥得遗产帮助他进入上流社会对于这个人,网上许多人都说他是由一个天真善良的青年变为一个野心勃勃、贪财、冷漠的人。对于这种评价,我只能说他们肯定是看鲁迅的小说看多了导致的固定思路,又或是这本书根本没耐心看完,自己瞎猜的。欧也纳就是那种标准的、欧洲乃至俄罗斯(比如《罪与罚》里的罗季昂,《悲惨世界》里的马吕斯)在腐败的欧洲社会下却存在的特有的英俊、善良、年轻、不经人事,又有抱负的青年(往往是个大学生!)。他的这种善良和正义是永远不会被抹灭的。尽管他为了两个妹妹有体面的陪嫁和亲朋的劝导下最后步入了上流社会,但由他对两个妹妹的爱和对高老头的帮助与同情,乃至最后高老头两个女儿不肯出钱而自己卖掉手表出钱埋葬高老头都完全体现了他还是他,那个善良的小伙子。高老头是巴尔扎克塑造的一系列富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之一,他是封建宗法思想被资产阶级金钱至上的道德原则所战胜的历史悲剧的一个缩影。小说主人公高老头向读者展示了一份特别的父爱。他把女儿当做天使,乐于牺牲自己来满足她们的种种奢望。为了女儿的体面,他歇了生意,只身搬进伏盖公寓;为了替女儿还债,他当卖了金银器皿和亡妻的遗物,出让了养老金,弄得身无分文;最后,仍然是为了给女儿弄钱,他竟想去“偷”、去“抢”去、代替人家服兵役,去“卖命”、去“杀人放火”。对这样一个“慈父”,巴尔扎克赞叹“他无异于一个基督教神圣的殉道者”。有人也曾赞赏他“表现了人类崇高的至性”。从封建宗法伦理道德观出发,他认为父女之爱天经地义,“父道”是家庭、社会的轴心;他的父爱是病态、畸形的。具有自我抹杀性,正如高老头自己所说:“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纵容她们把我踩在脚下的。”维多莉就是那种欧洲名著里经典的善良、单纯、能感化别人,宁可伤害自己也不愿伤害别人的读过书的好姑娘,就像《罪与罚》里的索菲娅,“就算自己身无分文,也愿意把身上最后一条裙子卖掉,把钱捐给可怜的人。”而维多莉的父亲“自认为有可以不认亲上女儿的权利”从不让她进家门,自己三百万的存款要一分不少的继承给儿子,一分都不肯给她。而她也从不怨恨父亲,只求他把母亲的遗书念完,还天天念圣经保佑她的父亲和哥哥。她后来自然也就轻易的单纯的喜欢上欧也纳了,殊不知欧也纳是伏脱冷撮合、蛊惑他才向她示好的,伏脱冷还计划杀掉她的哥哥,并且成功了。于是她虽然最后没和欧也纳在一起,但继承了所有遗产。他给我带来的感觉就是一个怪老头,虽然很怪,也很粗鲁,但能肯定他是个讲义气的好人。我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觉得他有点儿像《哈利波特》里的海格。他是那种能看清人的本性的人,有时甚至比那个人自己还了解他并且伏脱冷因为独特的人生经历,对社会各阶层了解很深,他看中了欧也纳这个小伙子,认为他其实内心是有欲望的,同时他又善良文雅,是个能成大气的人,于是他就想帮他杀了维多莉的哥哥,让欧也纳娶了维多莉,就能有一大笔遗产了。伏脱冷还说他也要把自己的遗产给欧也纳。这其实有点儿令人费解,但他的确是个在麻木社会上有血有肉的鲜活的生命。鲍赛昂夫人是当时欧洲上流社会典型的被情人玩弄感情的富太太形象,她的情人和别人订婚,抛弃了他,伤害了她的感情,而她却(原文是:宁可在台阶上慢慢打滚儿,也不愿意优雅的跳下楼去)一再自欺欺人,就算知道阿瞿达已经订婚,对象的陪嫁丰厚(好像有20万),对象长得年轻漂亮,也不愿承认阿瞿达不爱她了。明明阿瞿达都说“下次不用见面了”,骗她说,他去开会,实则与未婚妻相会,她还派人送信,写着:“来我这里谈一谈。”就是因为当时法国社会上有这么多愿意包养情人的痴情富太太,才会有《漂亮朋友》里的那种英俊小白脸想踩着她们爬到社会顶层去,才会使得实在没有出路的大学生,她的表弟欧也纳起了勾引纽沁根夫人和雷斯多伯爵夫人的想法,而鲍赛昂夫人也从中助了一臂之力。我认为她们俩起初还是爱着他们的父亲,高里奥先生(高老头)的,但是后来她们分别嫁给了贵族和有钱人,但是他们都瞧不起面粉商出家的暴发户高老头,从而导致他们也瞧不起自己的妻子,上流社会里也经常有人说她们是“面粉里打滚儿的女人”,于是,因为某种转嫁的愤怒,她们不让高老头光明正大的和她们见面,只让他只身一人住在伏盖公寓,还让他退出了面粉的行业。甚至直至高老头生病,她们也羞于看他一眼。高老头快死的那一刻,只有雷斯多伯爵夫人哭着赶了过来,因为她之前被丈夫禁足;纽沁根夫人装病,派仆人说得知父亲快死了,吓昏了,还需要放血,其实之前欧也纳找过她,她根本没事。知识回顾Knowledge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