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9PricingandTaxationininternationalTechnologytrade第一节国际技术贸易中的技术价格及支付第二节国际技术贸易中的税费第一节国际技术贸易中的技术价格及支付技术价格的概念及其与一般商品价格的区别技术许可交易价格的构成技术贸易作价原则及其影响因素技术价格的支付方法一、技术价格的概念及其与一般商品价格的区别技术价格(PriceofTechnology)的概念:技术的价格是指技术受方为取得技术使用权所愿支付的、供方可以接受的使用费的货币表现。通常称技术的价格为“技术使用费”。技术价格与一般商品价格的区别•价格形成规律•价格与成本的关系•价格的表示方法•价格与需求的关系二、技术许可交易价格的构成转让成本(TransferCosts)利润补偿(profitscompensation)研究与开发成本的分摊(R&DCostAmortization)转让成本(TransferCosts)转让成本是指供方为了签订和履行该项技术交易合同所支出的各项费用。直接转让成本间接转让成本+谈判人员差旅费准备报价等资料费文件图纸编制费特别设计费通讯费、营销费用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费等综合行政管理费法律咨询费监督与审计费等研究与开发成本的分摊(R&DCostAmortization)研究与开发成本是指研究与开发合同技术的成本。技术研究与开发成本包括从事该项技术研究与开发所投入的全部人力和物力成本及资金。研究与开发成本一般包括下列费用:1.科研人员的工资与福利费2.资料费:3.设备费:4.咨询费:5.智力投资:6.差旅费:7.管理费:8.其他费用:技术转移的次数与R&D开发成本占技术价格比重之间有何关系?利润补偿(profitscompensation)转让技术预期创造的利润高低直接影响利润补偿的大小预期利润:指使用这项技术所能获得的实际经济效益,是技术价格的决定因素三、技术贸易作价原则及其影响因素(一)利润分享原则(Licensor’sshareonlicensee’sprofit,LSLP)许可方所取得的技术使用费应占被许可方使用技术后所获得利润的一定份额。许可方分成率(LSLP%)=许可方技术使用费/被许可方利润×100%(二)许可方估定技术使用费的考虑因素•转让成本•开发费用/沉入成本(sunkcosts)•机会成本(opportunitycosts)•对被许可方取得新增利润的估计(incrementalvalue)•技术服务与技术协助的数量•竞争性因素(垄断性)•机动系数机会成本的估计机会成本是指技术供方因转让技术失去在受方国家或让给受方部分销售市场而失去的市场份额和利润损失。举例:假如中国从日本一家电器公司进口彩电,每年进口彩电总金额为3000万美元。这家日本电器公司采用排他许可向中国一家企业转让了彩电的生产技术与生产线,致使该公司向中国出口彩电的金额降低为1000万美元。假定利润率为25%,请问该项技术转让的机会成本为多少?若以独占许可方式转让彩电技术与生产线,机会成本又为多少?对技术受方所获新增利润的估计技术转让给受方会给受方带来收益,这项收益一般称为新增价值(IncrementalValue)或新增利润它是决定技术使用费总量的最关键因素。1、因生产成本降低或节约产生的新增利润MR=(C0-C1)*QN2、因产品质量、档次提高、售价提高产生的新增利润MR=(P1–P0)*QN3、因销售额增加带来的新增利润MR=(P1-C1)*(Q1-Q0)*N举例某引进企业生产电话机,引进技术前仅能生产普通型电话机,每台销售价为8美元,而引进技术后,电话机的式样、功能均有很大变化,特别增加了存储、转换等功能,每台销售价提高到10美元,产量为每年50万台,合同有效期为6年,则合同有效期内新增利润为多少?(三)被许可方估定技术使用费的考虑因素自行开发拟引进技术的成本利用技术后的新增利润对拟引进技术本身状况的了解:技术的法律保护状态技术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有无可供选择的技术来源(alternativesupplier)间接成本(消化、吸收等费用、技术的社会效益)被许可方愿意支付的最高限额(maximumprice/ceilingprice)(取其最低数值)自行开发成本竞争价预期新增利润总额(四)影响技术价格的因素技术所处的生命周期技术许可的方式技术许可的相关合同条件(授权限制、支付方式、支付货币)技术转让的环境国家政治法律环境引进方自身环境技术供求市场环境(五)技术价格的谈判技术供方技术受方顶价(ceilingprice):期得新增利润分成+直接成本+沉入成本+机会成本+其它因素顶价:(1)期得新增利润底价(floorprice):(2)独立开发相同技术的成本直接转让成本和部分间接成本(3)从其他技术供方可能(研究开发成本和机会成本)获得的最低价底价:供方的直接成本0--零谈判范围四、技术价格的支付方法总付(Lump-sumPayment)提成支付(RoyaltyPayment)入门费与提成支付结合(InitialPaymentandRoyalty)(一)一次总算(Lump-sumPayment)一次总算是指在签约时当事人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规定合同总价,一次或分期支付的办法。对供方的利弊对受方的利弊利:使用费收入有保证较快摆脱对供方依赖避免大量查账工作避免汇率风险弊:无权分享超额利润资金压力大、融资费用单方面承担市场、技术风险供方技术协助不积极(二)提成支付(royalty)即双方确定了一个与产品销售价或产量相关的一个比例数,按此比例数计算许可方应收取的技术费用,这个比例数即为提成率(royaltyrate)特点:支付使用费的时间较晚使用费总量与利用技术的效果直接联系许可方提供技术服务与协助积极主动提成支付的基本数据:提成基础提成期限提成率提成基础按产量提成按利润提成按产品销售价提成提成率(royaltyrate)提成率没有固定的数值,它与技术的复杂程度、产品的销售量以及具体的行业状况有关。一般而言,提成率大致应在净销售价的0.5%到10%之间。提成率=提成费/提成基础×100%以产品净销售价为基础,则提成率计算公式:其中利润分成率(LSLP%)的大小,没有统一规定,只有一些经验数字。提成率=(供方提成费/受方产品净销售价)×100%=(受方新增利润×供方分成率/受方净销售价)×100%=供方利润分成率×受方销售利润率计算:假设许可方的分成率为25%,技术产品净销售价是每个6美元,受方预计利润为1.2美元,(1)求提成率。(2)在此提成率上,如果受方预计利润减少为0.6美元,其它条件不变,则许可方的分成率为多少?4.提成方法(1)固定提成(Fixedroyalty)固定提成法有两种:提成率固定和单位产品的提成费固定。前者是在整个合同期内,提成率固定不变,后者则是单位产品的提成费在整个合同期内保持不变。(2)递减提成(progressivedecreaseofroyalty)指随着合同产品产量或销售量或销售额增加,提成率或单位产品的提成费随之降低,或是随着提成年限的推移而递减。(3)滑动提成(Slidingroyalty)指在按单位产品固定金额计算提成费时,供方考虑到通货膨胀的影响,要求按与受方签订合同时的工资和原材料物价指数调整提成费。(4)最低提成(MinimumRoyalty)最低提成是指合同双方约定在一定时期内,无论引进方的生产销售状况如何,均需向许可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最低提成费。(5)最高提成(MaximumRoyalty)最高提成是指合同双方约定在一定时期内,当提成费达到一定金额时,即使作为提成基础的产量、销售额或利润增加,提成费也不再增加。(三)入门费加提成计算(InitialPaymentandRoyalty)入门费加提成计算是一次总算加提成支付相结合的支付方式。供方要求支付入门费的主要原因:①尽快收回转让技术的直接成本;②补偿所提供的某些特殊或专门技术协助所垫付的费用;③补偿部分产品开发和改进费用;④考虑泄露一定程度的技术秘密而要求受方给予的补偿。计算:某公司报价,入门费30万美元,提成率为销售价的5%,产品预计年销售2500台,每台净销售价是1000美元,提成年限为4年。总价是多少?(四)总付与提成支付的换算由于货币存在时间价值,一次总算的使用费与未来年限内提成费的支付时间不同,不具有可比性若要比较,则必须考虑将合同规定的提成年限内历年的提成费按一定折现率折算为一次总付的等值金额货币未来值计算公式:FVt=PV*(1+r)t计算:某引进项目中,法国某公司的一次总算报价为41万美元,支付条件是2001年合同生效时一次付清。德国某公司的报价是按净销售额提成,提成率为4%,自2001年开始提成,提成期限为6年。详见下表试比较两家公司的报价,应接受哪家公司的报价?(年贴现率为10%)年份预计净销售额(美元)提成率提成费(美元)提成费2001年净现值2001500004%20021000004%20031500004%20043000004%20054500004%20066500004%第二节国际技术贸易中的税费技术使用费征税的通常做法解决双重征税的方法技术使用费征税的通常做法技术使用费所得税的特点1、征收所得税都是针对纳税人的一切收入(包括国内和国外收入)2、同一笔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往往由两个国家征税(双重管辖权)3、所得税的征收涉及到不同国家间的利益分配(双重征税)国际上征收所得税的一般原则1、对在收入来源地设有营业机构的纳税人,其技术使用费所得一般并入营业利润,计征企业所得税。2、对在收入来源地没有设立营业机构的纳税人,则采取“从源”控制,一般由被许可方在向许可方支付使用费时代税收部门缴扣,一般称为“预提所得税”(withholdingtax)3、以预提所得税方式计征所得税,税率一般低于公司所得税率。4、对技术使用费所得的征税权是双重的,所得来源国和纳税人居住国均行使征税权。预提所得税——在技术被许可方向许可方支付使用费时,由被许可方代其所在国税务部门将许可方应缴纳的使用费所得税预先扣留下来,上缴国库并向税务部门报送所得税报表。征税权的确定1、双方政府承认技术供方国家行使的税收居民管辖权具有优先地位,而受方国家原则上放弃行使税收的地域管辖权。2、供方国家承认受方征税的地域管辖权具有优先地位。3、用“税收抵免法”,供受双方同时行使征税权。税收抵免法:供受双方承认所得来源国更具有优先行使税收的地域管辖权,同时,供方也不放弃居民管辖权,允许有跨国收入的供方国居民在应缴纳的本国所得税中,适当减去其在受方国已缴纳的税款。解决双重征税的方法1、自然抵免在供方国和受方国的所得税率完全相同的情况下,供方国家允许该进行跨国经营的居民把已经向受方国家政府缴纳所得税全额抵免。例:居住在某国的跨国居民在某一纳税期间发生来自本国所得8,000元,来自外国所得2,000元,全部所得合计10,000元。本国和外国税率为30%,问在自然抵免法下,该居民应向本国缴纳多少税款。2、申请抵免当供方国家所得税率高于受方国税率时,可申请抵免。将全部所得(国内和国外)以本国所得税率计算出应缴纳的税款,再从中抵免掉已向国外(受方国)缴纳的所得税款,就其差额向本国政府补交税款。例:某跨国居民国内所得为8,000美元,国外所得为2,000美元,国内(供方)税率为40%,国外税率为30%。在申请抵免法下,该居民应向本国缴纳多少税款。3、最高限额抵免当供方国家的所得税率比受方国家的税率低时,用以本国所得税率计算的外国所得税额来作最高的抵免。例:某居民国外所得为2000美元,供方国(国内)税率为20%,而受方国家(国外)税率为45%。则该居民向国外缴纳所得税为多少?向本国政府申请抵免的税款为多少?4、费用扣除法跨国纳税人把他在国外已经缴纳的所得税作为一项已经开支了的费用,从其总所得收入中扣除掉,然后汇回本国,按本国的所得税率进行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