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1、本公司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由生产设备部负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标准、法规、制度建立、健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办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证,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报检,并组织有关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2、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法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3、操作人员严禁超压、超温运行,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和处理。4、为了保证和延长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使用寿命。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4.1经常检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防护措施,保证其完好无损,减少容器、管道表面腐蚀;4.2阀门的操作机构要经常除锈上油,定期进行操作,保证其操纵灵活;4.3安全阀和压力表要经常擦拭,确保其灵敏准确,并按时进行报检;4.4定期检查紧固螺栓的完好状况,做到齐全、不锈蚀、丝扣完整、联结可靠;4.5停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应排除内部介质。外表面应进行油漆防护;4.6检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支架接触处等容易发生腐蚀和磨损的部位,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5、禁止将压力管道及支架做为电焊零线和其它工具的锚点、撬抬重物的支撑点。6、当操作中遇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6.1介质压力、温度超过允许的范围且采取措施后仍不见效;6.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组成件发生裂纹、鼓瘪变形、泄漏;6.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冻堵;6.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异常振动、响声,危及安全运行;6.5安全保护装置失效;6.6发生火灾事故且直接威胁正常安全运行;6.7压力管道的阀门失灵,危及安全运行。7、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