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工作实施方案格尔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食〔2012〕5号)及省局关于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本着总体部署、分类指导、全面推进的工作原则,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行为,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努力实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率有明显提升,有力推进我市餐饮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以减少食源性疾病等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总体目标•通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重新评定工作。•本辖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率达90%以上,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率达100%,A级、B级单位数在现有的基础上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和量化分级:●一方面做到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实施科学化监管,提高监管水平和效能,强化对高风险及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较低的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另一方面构建餐饮服务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其作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鼓励企业自律,形成激励机制,调动企业积极性,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基本原则遵循依法行政、全程监督、全面覆盖、分级评审、量化评价、动态监管、公开透明、鼓励进步的原则实施步骤及方法本年度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工作实施时间从4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4月份):宣传动员培训阶段。•第二阶段(5-7月份):检查、动态评定阶段。•第三阶段(8-10月份):年度评定审核阶段。•第四阶段(11月份):验收公示总结阶段。•第一阶段(4月份):4月下旬,市局组织开展辖区内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动员工作会议,把食堂(学校、托幼机构、建筑工地、企事业单位、机关)纳入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评定中,特别是以中小学和托幼机构为重点,有序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并将辖区内原A级餐饮单位和拟申报A级的餐饮单位推荐名单于4月30日前报州局。市局组织B级以下及各类食堂的餐饮单位负责人和食品安全员进行学习培训,为顺利实施此项制度打好基础。第二阶段(5-7月份)检查、动态评定阶段。第二阶段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依照国家局《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我局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督促餐饮服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照量化评分申请自查表由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自评打分,并依照评价标准确定申报等级,准备申报材料,提交申报申请•二是对以往已评定A、B级单位组织回头看,依据评定标准重新评定,实施动态管理,凡评分达不到原级别的,摘取等级牌作降级处理。•三是组织对申报单位进行动态等级评定。市局按照申报单位的类别使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分表》对餐饮服务单位的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检验运输九个方面进行量化分级动态等级评定。•初步确定A、B、C三级等级;第三阶段(8-10月份):年度评定审核阶段。•由州局对本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进行年度评定审核,并组成量化分级验收评审小组,适时对本辖区食品安全量化分级A级单位进行现场验收审核,确定A级年度评定名单。第四阶段(11月份):验收公示总结阶段。•配合省局做好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定总结的上报工作,汇总本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情况,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组织A级、B级单位授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上报材料目录•1、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申请自查表•2、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3、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安全管理制度•4、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登记表•5、食品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成绩登记表•6、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平面图(各分区、专间需注明面积)•7、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设置情况•8、设备布局示意图(*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提供)•9、工艺流程示意图(*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提供)说明•以上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统一逐页编码活页装订;•第5项必须是企业自行组织实施的培训,考核成绩登记表应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岗位、培训时间、考核时间及成绩等项内容;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审小组负责对考核内容的抽查;•所有上报材料必须加盖单位(企业)公章,个体经营者须业主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