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年4月22日作者:来源:科教处安徽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安徽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二〇〇九年四月)为开展现代农业关键与共性技术联合攻关,尽快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农科教发[2007]12号)和省农委、科技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农科[2007]257号)精神,决定对我省具有创新优势的优质农业科研力量与科技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建立“安徽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机制、整合资源、联合攻关、提升能力、促进发展为总体思路,以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农产品核心竞争力为目的,建立安徽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为促进粮食持续增产、农业持续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二)基本原则1、优势农产品优先原则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为主线进行构建,在产品选择上坚持优势农产品优先的原则。按照产业发展内在规律,优化配置遗传育种、栽培与养殖、病虫害防治、土壤营养、产后处理与加工、设施设备和产业经济等各个环节的科技资源和研发力量,为产业发展提供全面系统的技术支撑。2、联合攻关原则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坚持联合攻关的原则。改变过去注重产业发展中单个环节攻关为产业发展的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系统攻关;改变过去注重单个单位攻关为聚集和整合本领域优秀骨干科研人员联合攻关,加速提升产业技术研发水平。3、资源共享原则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坚持成果、设施及项目资源共享的原则。体系内科研人员须积极整合和有效利用现有项目、科研设施资源,充分利用体系建设平台,集中力量对影响和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与共性技术进行攻关集成,确保产业发展不断获取科技支撑。4、强化协同原则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分工坚持协同原则。按照全省一盘棋的思路,省农委负责体系建设统一规划、区域布局和协调管理,组织全省优势力量开展共性与关键技术研发、集成和示范等,收集和提供相关信息;指导和帮助市、县落实产业发展任务。各市、县要认真落实统一规划和区域布局下的相关任务,做好涉及本地的机构、设施、人员等相关条件保障工作。5、优选人才原则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科研队伍建设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选拔和聚集一批优秀骨干人才,通过制度化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长期稳定、精干高效、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的农业科技创新团队,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提供人才支撑。二、目标和任务(一)目标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基本目标是:按照我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依托具有创新优势的省内优质科研力量与科技资源,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和促进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为主线,建设从产地到餐桌、从生产到消费、从研发到市场各环节紧密衔接、环环相扣、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目标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二)任务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基本任务是:围绕产业发展需求,整合优质科研力量与科技资源,进行关键和共性技术研究、集成、试验和示范;收集、分析农产品的产业及其技术发展动态与信息,系统开展产业技术发展规划和产业经济政策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和咨询,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技术示范和技术服务。三、组织结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由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和综合试验站二个层级构成。(一)产业技术研发中心针对每一类优势农产品,设置一个省级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和一个首席专家岗位与一个首席推广专家岗位。每一个省级产业技术研发中心由若干个功能研究室组成,每个功能研究室设一个研究室主任岗位和若干个专家岗位。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功能研究室和专家岗位主要依托省级农业科研教学机构和委属有关事业单位产生。产业技术研发中心主要职责是:从事产业技术发展需要的基础性工作;开展关键和共性技术攻关与集成,解决产业技术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产业技术人员培训;收集、监测和分析产业发展动态与信息;开展产业政策研究和咨询;组织相关学术活动;监管功能研究室和综合试验站运行。产业技术研发中心不作为法人单位。建设依托单位须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条件、综合能力较强的创新团队、较高的管理水平和积极性。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和首席专家、首席推广专家由省级农业科研教学机构和委属有关单位提出建议名单,在征求同领域专家意见,并在本单位公示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评议、公示后,由领导小组审批确认。首席专家会同首席推广专家根据我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和研究领域优势特点、技术需求、以往承担农业科研任务等情况,在现有部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农作物改良分中心等建设依托单位中,选择推荐功能研究室及建设依托单位建议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评议、公示后,由领导小组批准。功能研究室主任、岗位专家由首席专家会同首席推广专家根据因事设岗的原则,按照产业内设育种繁育、栽培(饲养)土肥(饲料)植保(防疫)、产后处理与加工和设施设备及产业经济领域的要求负责提名,在征求功能研究室建设依托单位意见,并在本单位公示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评议、公示后,由领导小组批准。同一功能研究室的专家岗位由不同单位人员组成,首席专家和首席推广专家可分别兼任其中一个专家岗位。(二)综合试验站根据每一类农产品的区域生态特征、市场特色等因素,在主产区设立若干个综合试验站,每个综合试验站设一个试验站站长岗位。综合试验站主要依托市、县农科所、农业科技示范园区、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技推广机构产生。综合试验站主要职责是:开展产业综合集成技术的试验、示范;培训技术推广人员和科技示范户,开展技术服务;调查、收集生产实际问题与技术需求信息,监测分析疫情、灾情等动态变化并协助处理相关问题。综合试验站由各市农委(畜牧兽医局、水产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我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并考虑生态特性、优势区域代表性等情况,推荐综合试验站及建设依托单位和站长建议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评议、公示后,由领导小组批准。四、管理运行(一)管理架构在不打破现有管理体制的前提下,根据决策、执行和监督三个层面权责明晰的原则,由省农委会同相关部门成立安徽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农委)、执行专家组和监督评估组。各组成部分人员不相互兼任。领导小组依托现有省农科教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吸纳产业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审议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不同产业、不同区域协调发展,综合评估体系建设状况及其贡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建立管理平台,动态监管各体系运行管理情况。执行专家组由各产业技术研发中心首席专家、首席推广专家、功能研究室主任、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代表共同组成。负责实施本产业技术体系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任务,组织开展相关科技活动,指导和监督各功能研究室和综合试验站开展活动。监督评估组由行业管理部门、主产区政府主管部门、相关学术团体、推广机构、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代表以及财务和管理方面专家组成,分产品(领域)分别成立。负责对体系中科研人员职责履行情况和各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含功能研究室)、综合试验站进行监督、评估。(二)运行模式我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每五年为一个实施周期,实行“开放、流动、协作、竞争”的运行模式。1、规划确定。各产业技术体系在建设启动之年,由各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和首席专家、首席推广专家组织本体系内人员,全面调查征集产业技术用户,包括主产区政府部门、推广部门、行业协会、学术团体、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出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经执行专家组讨论梳理后,提出本产业技术体系未来五年研发和试验示范任务规划与年度计划,报领导小组审议后下达。2、任务执行。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和首席专家、首席推广专家根据审批下达的本产业技术体系五年研发和试验示范任务规划与年度计划,制定任务分解方案,经执行专家组讨论通过后,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本体系内各功能研究室和专家岗位、综合试验站和站长岗位。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依托单位和首席专家、首席推广专家与领导小组签订任务书;功能研究室建设依托单位和研究室主任、综合试验站建设依托单位和站长,分别与本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和首席专家、首席推广专家签订任务委托协议书。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和功能研究室、综合试验站根据任务书和任务委托协议书开展相关研究与试验示范工作,并通过共同的目标和任务建立长期的业务关系。执行过程中,产业技术研发中心针对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向相关部门(单位)提出支持立项建议,促使相关基础研究成果与体系内的研究相互衔接。综合试验站收集、分析和整理本区域生产实际问题、技术需求信息和疫情、灾情等动态信息,及时反馈到产业技术研发中心,产业技术研发中心经会诊并提出明确意见和建议后上报省和国家有关部门。3、绩效考核。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内部绩效考评制度。在首席专家和首席推广专家任职期限内,由监督评估组根据考核指标,对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和首席专家、首席推广专家进行不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对未完成任务指标或完成不好的,提出整改要求。每年度由首席专家会同首席推广专家根据考核指标,组织对功能研究室和研究室主任及专家岗位、综合试验站和站长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各产业发展取得的实际成效作为考核核心指标,每五年对各产业技术体系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实行动态管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综合考核优秀的,予以奖励,综合考核不合格的,调整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和首席专家、首席推广专家资格,同时,根据功能研究室和研究室主任及岗位专家、综合试验站和站长的考核结果,及时进行相应调整。五、实施步骤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是一个牵涉面广的系统工程,需要科学设计、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多方支持,共同参与完成。2009年首批启动15个农产品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由15个产业技术研发中心,60个左右功能研究室、120个左右专家岗位和75个左右综合试验站组成,15类农产品分别为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油菜、棉花、生猪、奶牛、茶叶、大宗蔬菜(含食用菌、西甜瓜)、水果、大宗淡水鱼类、肉牛、肉羊、家禽。根据我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和现代农业发展需求,至2010年,逐步建立30个左右主要优势和特色农产品产业技术体系,设置30个左右产业技术研发中心,由120个左右功能研究室、240个左右专家岗位和150个左右综合试验站组成。六、保障措施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是在现有体制下,积极探索建立以科技支撑产业发展长效机制的新路子,是提升我省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提高农产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需要省直相关部门和市、县政府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在资金、人员、设施条件等方面给予切实保障。(一)资金保障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资金,存量经费维持原渠道不变。省农委、省财政厅积极争取国家体系建设资金支持,并根据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规模,积极筹措资金,用于体系建设的基本研发费和仪器设备购置费补助。基本建设支出费、体系内人员经费等由建设依托单位按现有渠道解决。(二)人员保障建设依托单位须保证人员充足的科研时间,提供必要的研究辅助人员,为活动开展提供便利条件。所有聘任人员须保证优先完成在本体系中承担的任务,需要承担其它科研任务的,首席专家会商首席推广专家后报领导小组批准。(三)设施保障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均依托我省现有农业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础设施、设备等条件建设。各建设依托单位须保证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功能研究室和综合试验站的办公条件和实验室条件建设、仪器设备使用和试验示范用地(或设施);保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各执行层级在业务上的垂直管理和独立开展科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