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计标准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城市道路与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为规范建设无障碍设施,国家建设部下发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其中有24条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于2001年8月21日起开始执行:1.人行道路的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规定缘石坡道--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单位出口、广场入口、人行横道及桥梁、隧道、立体交叉口等路口应设该坡道。缘石坡道下口高出车行道地面不得大于2cm。坡道与梯道—城市主要道路、建筑物和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应设轮椅坡道和安全梯道;在坡道和梯道两侧应设扶手。城市中心地区可设垂直升降梯取代轮椅坡道。盲道—城市中心区道路、广场、步行街、商业街、桥梁、隧道、立体交叉及主要建筑物地段的人行道应设盲道;人行天桥、人行地道、人行横道及主要公交车站应设提示盲道。人行横道—人行横道的安全岛应能使轮椅通行;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横道宜设过街音响信号。标志—在城市广场、步行街、商业街、人行天桥、人行地道等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应设国际通用无障碍标志。2.单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单面坡缘石坡道可采用方形、长方形或扇形、方形、长方形单面坡缘石坡道应与人行道的宽度相对应。扇形单面坡缘石坡道下口宽度不应小于1.5M。设在道路转角处单面坡缘石坡道上口宽度不应小于2.00M。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20。3.盲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人行道设置的盲道位置和走向,应方便视残者安全行走和顺利到达无障碍设施位置。指引残疾者向前行走的盲道应为条形的行进盲道;在行进盲道的起点、终点及拐弯处应设圆点形的提示盲道。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的宽度宜为0.3—0.6m。盲道表面触感部分以下的厚度应与人行道砖一致。盲道触感条面宽0.25mm、高度5mm。盲道应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盲道距障碍物宜为0.25—0.5m。盲道应避开井盖铺设;盲道的颜色宜为中黄色。4.城市主要道路和居住区的公交车站,应设提示盲道和盲文站牌。提示盲道的长度宜为4—6米。5.人行天桥下面的三角空间区,在2M高度以下应安装防护栅栏,并应在结构边缘外设宽0.30m—0.60m提示盲道。6.办公、科研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各级政府办公、各级司法部门、企、事业办公、各类科研、其他招商、办公、社区服务等建筑,必须在以下部位设计无障碍设施:基地(人行通路、停车车位)、建筑入口、入口平台及门、水平与垂直交通、接待用房(一般接待室、贵宾接待室)、公共用房(会议室、报告厅、审判厅等)、公共厕所、服务台、公共电话、饮水器等相应设施。7.商业、服务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商业和服务建筑,必须在以下部位设计无障碍设施:建筑入口及门、普通营业区、自选营业区、水平与垂直交通、饮食厅、游乐用房、顾客休息与服务用房、公共厕所、宾馆、饭店、招待所的公共部分与客房部分、总服务台、业务台、取款机、查询台、结算通道、公用电话、饮水器、停车位等相应设施。包括百货商店、综合商场、自选超市、菜市场、餐馆、饮食店、食品店、金融、邮电、招待所、培训中心、宾馆、饭店、旅馆、洗浴、美容美发、殡仪馆建筑等。8.文化、纪念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文化和纪念性建筑,必须在以下部位设计无障碍设施:建筑基地(人行通路、停车车位)、建筑入口、入口平台及门、水平与垂直交通、接待室、休息室、信息及查询服务、出纳、目录厅、阅览室、阅读室、展览厅、报告厅、陈列室、视听室、公共厕所、售票处、总服务台、公共电话、饮水器等相应设施。包括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纪念馆、纪念塔、纪念碑、纪念物等建筑。9.观演、体育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观演和体育建筑,必须在以下部位设计无障碍设施:建筑基地(人行通路、停车车位)、建筑入口、入口平台及门、水平与垂直交通、前厅、休息厅、观众席、主席台、贵宾休息室、舞台、后台、排练房、化妆室、训练场地、比赛场地、观众厕所、演员、运动员厕所与浴室、售票处、公共电话、饮水器等相应设施。包括剧场、剧院、电影院、音乐厅、礼堂、会议中心、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溜冰馆、溜冰场、健身房等建筑。10.交通、医疗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交通和医疗建筑,必须在以下部位设计无障碍设施:站前广场、人行通路、庭院、停车车位、建筑入口及门、水平与垂直交通、售票、联检通道、候机、车、船及中转区、行李托运、提取、寄存及商业服务区、登机桥、天桥、地道、站台、引桥、到达区、门诊用房、急诊用房、住院病房、疗养用房、放射、检验及功能检查、理疗用房、公共厕所、服务台、挂号、取药、公共电话、饮水器及查询台等。包括空港航站楼、铁路旅客客运站、汽车客运站、地铁客运站、港口客运站、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中心、急救中心、其他医疗、休养建筑。11.学校、园林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学校和园林建筑,必须在以下部位设计无障碍设施:建筑基地(人行通路、停车车位)、建筑入口、入口平台及门、水平与垂直交通、普通教室、电教室、实验室、图书阅览室、自然、史地、美术、书法、音乐教室、风雨操场、游泳馆、观展区、表演区、儿童活动区、室内外公共厕所、售票处、服务台、公用电话、饮水器等相应设施。包括高等院校、专业学校、职业高中与中、小学及托幼、培智学校、聋哑和盲人学校、城市广场、公园、街心花园、动物园、植物园、海洋馆、游乐园与旅游景点等建筑。12.高层、中高层住宅及公寓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范围建筑入口、入口平台、候梯厅、电梯轿厢、公共走道、无障碍住房。13.居住区道路进行无障碍设计应包括以下范围居住区路的人行道、小区路的人行道、组团路的人行道、宅间小路的人行道。14.居住区公共绿地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居住区公园(居住区级)、小游园(小区级)、组团绿地(组团级)、儿童活动场。15.公共建筑与高层、中高层居住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必须设轮椅坡道和扶手。16.建筑入口轮椅通行平台最小宽度规定大、中型公共建筑大于2.00m,小型公共建筑大于1.50m,中、高层建筑、公寓建筑大于2.00m;多、低层无障碍住宅、公寓建筑大于1.50m;无障碍宿舍建筑大于1.50m。17.坡道在不同坡度的情况下,坡道高度和水平长度应符合以下表中的规定坡度1:201:161:121:101:8最大高度(m)1.51.000.750.600.35水平长度(m)30.0016.009.006.002.8018.乘轮椅者通行的走道和通路最小宽度规定大型公共建筑走道大于1.80m,中小型公共建筑走道大于1.50m;检票口、结算口轮椅通道大于0.90m;居住建筑走廊大于1.20m;建筑基地人行通路大于1.50m。19供残疾人使用的门应符合下列规定应采用自动门,也可采用推拉门、折叠门或平开门,不应采用力度大的弹簧门;在旋转门一侧应另设残疾人使用的门;轮椅通行门的净宽应:自动门大于1.00m、推拉门和折叠门大于0.80m、平开门大于0.80m、弹簧门(小力度)大于0.80m;乘轮椅者开启的推拉门和平开门,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0m的墙面净宽;乘轮椅者开启的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横执把手和关门拉手,在门扇的下方应安装高0.35m的护门板;门扇在一只手操纵下应易于开启,门槛高度及门内外地面高差不应大于15mm,并应以斜面过渡。20.在公共建筑中配备电梯时,必须设无障碍电梯,电梯门净宽大于0.80m、轿厢深度大于1.40m、轿厢宽度大于1.10m、轿厢正面和侧面设高0.80—0.85m的扶手、轿厢侧面设高0.90—1.10m带盲文的选层按钮、轿厢正面高0.90m处至顶部应安装镜子、轿厢上下运行及到达应有清晰显示和报层音响。21.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应符合以下表中的规定设施类别设计要求入口入口室外的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50门扇应符合19条有关规定通道地面应防滑和不积水,宽度不应小于1.50m洗手盆距洗手盆两侧50mm处应设安全抓杆、还应有1.1mx0.8m乘轮椅者使用面积男厕所小便器两侧和上方,应设宽0.6-0.7m、高1.2m的安全抓杆,小便器下口距地面不应大于0.50m无障碍厕位男、女公共厕所应各设一个无障碍隔间厕位、厕位面积不小于1.8x1.4m、入口净宽大于0.80m、门扇内侧应设关门拉手、坐便器高0.45m、两侧应设高0.70m水平抓杆、墙面一侧应设高1.40m的垂直抓杆安全抓杆安全抓杆直径应为30-40mm、距墙面40mm、抓杆应安装牢固22.专用厕所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应符合以下表中的规定设施类别设计要求设置位置政府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及城市的主要路段,应设无障碍专用厕所入口入口室外的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50门扇应符合19条有关规定面积大于2.00mX2.00m洗手盆距洗手盆两侧50mm处应设安全抓杆、还应有1.1mx0.8m乘轮椅者使用面积坐便器高为0.45m,,两侧设高0.70m水平抓杆,墙面一侧应设高1.40m的垂直抓杆挂衣钩可设高1.20m的挂衣钩呼叫按钮距地面高0.40m—0.50m处应设求助呼叫按钮安全抓杆安全抓杆直径应为30-40mm、距墙面40mm、抓杆应安装牢固23.设有观众席和听众席的公共建筑,应设轮椅席位轮椅席位应设在便于到达和疏散及通道的附近;不得将轮椅席设在公共通道范围内;每个轮椅位占地面积不应小于1.10mX0.80m;轮椅席位的地面应平坦,在边缘处应安装栏杆栏板;在轮椅席上观看演出和比赛的视线不应受到遮挡,但也不应遮挡他人视线;影剧院、礼堂、文化馆等观众席位数在1500以下的宜设2-4个轮椅位、体育馆和游泳馆(场)观众席位数在6000以下的宜设4-6个轮椅位、体育场观众席位数在60000以下的宜设6-10个轮椅位、小型场所和阅览室观众席位在500以下的宜设1-2个轮椅位。24.设有客房的公共建筑应设无障碍客房,其设施与设计要求应符合以下表中的规定客房位置进出方便,餐厅、购物和康乐设施的公共通道应方便轮椅到达客房数量(标准间)100间以下应设2间无障碍客房、400间以下的应设2--4间无障碍客房、400间以上应设3间以上无障碍客房客房内过道出口及床前过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床间距不小于1.20m客房门应符合19条有关规定卫生间门扇向外开启,宽度不小于0.80m,轮椅回转直径不应小于1.50m,其它要求参照专用厕所标准执行电器与家具位置与高度应方便使用,客房及卫生间应设求助呼叫按《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7建筑物无障碍设计7.1建筑入口7.1.1建筑入口为无障碍入口时,入口室外的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50(图7.1.1)。7.1.2公共建筑与高层、中高层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必须设轮椅坡道和扶手。7.1.3建筑入口轮椅通行平台最小宽度就符合表7.1.3的规定。表7.1.3入口平台宽度建筑类别入口平台最小宽度(m)1大、中型公共建筑≥2.002小型公共建筑≥1.503中、高层建筑、公寓建筑≥2.004多、低层无障碍住宅、公寓建筑≥1.505无障碍宿舍建筑≥1.507.1.4无障碍入口和轮椅通行平台应设雨棚。7.1.5入口门厅、过厅设两道门时,门扇同时开启最小间距应符合表7.1.5的规定(图7.1.5-1,图7.1.5-2)表7.1.5门扇同时开启最小间距建筑类别门扇开启后最小间距(m)1大、中型公共建筑≥1.502小型公共建筑≥1.203中、高层建筑、公共建筑≥1.504多、低层无障碍住宅建筑≥1.207.2坡道7.2.1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型、直角型或折返型,不宜设计弧型(图7.2.1-1,图7.2.1-2)。7.2.2坡道两侧应设扶手,坡道与休息平台的扶手应保持连贯。7.2.3坡道侧面凌空时,在扶手栏杆下端宜设高不小于50mm的坡道安全挡台(图7.2.3)。7.2.4不同位置的坡道,其坡度和宽度应符合表7.2.4的规定。表7.2.4不同位置的坡度和宽度坡道位置最大坡度最小宽度(m)1有台阶的建筑入口2只设坡道的建筑入口3室内走道4室外通路5困难地段1:121:201:121:201:10~1:8≥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