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际法角度浅谈外层空间的商业化利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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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际法角度浅谈外层空间的商业化利用问题梁爱君摘要外层空间商业利用的不断发展带来了国际法上诸多新问题,如外层空间商业利用与现有外空法律框架间的冲突、外层空间商业利用领域不断丰富与发展、不同主体间利益的平衡与协调等。本文指出对现行国际空间法进行修订,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协调,建立有效的操作机制,是解决上述问题,实现外空商业利用为全人类谋取利益的可行途径之一。关键词国际法外层空间商业利用作者简介:梁爱君,上海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经济法。中图分类号:D9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4-115-02科技的迅速发展使太空活动从人类的梦想变为现实,进入21世纪,空间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外空竞争已由单纯的军事竞争发展为外层空间的商业化利用,与之相应的外空法律也愈加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如何充分利用外层空间的商业价值开始成为许多科学家、法学家的研究课题。本文即打算从国际法的视角对外层空间的商业化利用问题进行阐述,以期抛砖引玉。一、有关外层空间商业化的概念空间活动商业化,是指为利用外层空间而提供卫星发射、通信、遥感或其他空间服务以及开发空间产品和资源而获得一定报酬的商业活动。它是为开发空间的营利性交易,而不问销售者或购买者是谁。简而言之,空间活动商业化是指以盈利为目的的开发和利用外层空间的活动,即空间活动的买卖。而从事空间商业活动者可以是国家、国际组织,也可以是公营、公私合营或私营企业,这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即国家和私人。二、现有外空法律的框架及发展历程(一)国际外空法律框架1932年,“空间法之父”曼德尔就出版了第一部空间法专著,但人类有关外空活动的第一项专门的国际条约却是在1967年达成的,即《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包括月球与其他天体活动所应遵守原则的条约》(以下简称《外空条约》),它在空间法的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与意义,被许多空间法学者认为是空间法宪章性文件。此后在《外空条约》的框架下达成了多项条约,具体包括:1968年《营救宇宙航行员、送还宇宙航行员和归还发射到外层空间的物体的协定》,1972年《空间物体所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1975年《关于登记射入外层空间物体的公约》,1979年《关于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协定》。除了以上条约之外,联合国大会还通过了一系列有关外空活动的决议,这些决议虽没有法律拘束力,但一旦得到国际社会大多数国家的认可和遵行,将会成为国际习惯法规则,成为外层空间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联大通过的重要决议主要有:1.1963年《各国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活动的法律原则宣言》;2.1982年《各国利用人造地球卫星进行国际直接电视广播所应遵守的原则》;3.1986年《关于从外层空间遥感地球的原则》;4.1992年《关于在外层空间使用核动力源的原则》;5.1996年《关于开展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的国际合作,促进所以国家的福利和利益,并特别要考虑发展中国家的需要的宣言》。(二)外层空间法的发展历程1.酝酿和准备阶段(1957年到1967年):1957年10月,第一颗人造卫星进入太空,开创了人类利用外层空间的新纪元。1958年12月,联合国大会设立了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特设委员会。1959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特设委员会转为常设委员会,改称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联大赋予其任务之一是研究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外层空间委员会遂成为制定空间法的主要机构。2.系统和成熟阶段(1967年到20世纪90年代初):在联合国主持下,制定了前述五个外空条约和若干宣言与决议,从体系框架上构筑了人类外空法的基本轮廓,在宏观上为空间活动制定了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规范。3.扩展和深化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到现在):外空法发展的突出特征有两个,一是空间活动私营化和商业化对空间法的要求;二是各国构建外空法的进程加快。在法律体系上基本实现了从公法化向私法化,公法私法并重的发展,研究重点和方向已经从空间活动的军事和政治意义向经济和社会意义转化。三、外层空间商业化的内容如赵云教授在《外空商业化和外空法的新发展》中所说,常见内容主要有:(一)电信服务市场电信服务种类繁多,如手机、无线电视、无线通讯系统、网络等,市场前景广阔。但需解决是否有必要在世贸组织框架下进一步加强该市场自由化等问题。(二)卫星发射服务随着许多国家逐步具有卫星发射能力,卫星发射也逐渐进入商业化操作的时代。但必须面对的是如何规范卫星发射市场,如何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确保新的发射国加入该市场。(三)卫星遥感服务2011·04(下)卫星遥感技术可广泛应用在探测矿产资源、预防自然灾害、探测军事目标基地等方面。但应考虑如何确保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公平地获取遥感资料?如何平衡所获资料的军民两用问题?(四)外空适用对传统医药、生物技术的影响外空环境没有重力作用,为传统医药和生物技术研究提供了优越的环境,许多产品能达到前所未有的纯度,商业前景广阔。但需对外空产权、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的灰色地带进行明确。(五)外空旅游美国曾进行一项民意测验,19%的美国富人愿支付10万美金享受一次15分钟的亚轨道飞行,其中7%的人表示准备花200万美金进行为期两周的前往轨道空间站的飞行。作为一个方兴未艾的产业,外空旅游需要相关法律指导,但现行国空间法体系下,仍存在一系列问题:外空旅行市场的运行与管理,外空旅游的商业责任问题,有关外空游客的法律地位等。(六)外层空间活动商业化的前景问题及对策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空间活动商业化的发展,运载和卫星制造、空间通讯、空间导航、空间遥感等产业已基本成熟,并产生巨大经济效益。空间材料、空间制药、农作物空间育种、空间发电、月球和火星资源利用、星际旅行等已出现商业化雏形,显示出诱人的产业前景。尽管前景美好,但没有法律的有效规制,外空商业化的健康发展是难以想象的。虽然各国都开始注重外空的商业化利用问题,但是由于利益冲突过大,牵涉方面过多,以致使得达成一项公约的难度越来越大,更不必说制定统一性的外空商业利用的条约了,因此自1979年之后各国一直未能达成任何新的国际外空条约,而且各国及许多学者对于外空条约中的一些概念的内涵和相关规定有不同的理解,不利于公约的实际适用。所以,各国学者在不同场合就有关公约滞后进行了深入和细致的讨论。笔者认为解决这一系列问题有赖于国际合作,而且国际空间合作是未来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的关键因素。1992年国际空间年的重大成就之一就是组合全球力量建立一个长期而又全面的观测外空能力的体系,这是一次全球的科学团体进行的雄心勃勃的空间合作活动。1996年联合国大会发布的《合作宣言》进一步推定了空间合作的发展。现今空间科学技术突飞猛进,日新月异,如何更好地促进空间合作和外层空间的商业化,至少应考虑以下方面:(一)积极开展外空商业区域合作在遵循联合国相关原则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各国之间的区域合作,这有利于增加国际合作的实践,逐渐积累和丰富相关惯例、原则,进而为制定统一的国际公约打下坚实的基础。在联合国框架下建立5大外空公约以后的30多年里,国际外空立法没有进一步的发展也是事实,在制定一项统一性的外空商业利用条约困难的情况下,先由区域进行合作,谈判主体的数量有限,可以避免利益分歧过大,从而渐进式地逐步达成统一公约也未尝不是一条可行之路。(二)积极开展各国外空商业利用的国内立法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空间活动商业化需要一整套完善的“游戏规则”和裁判机制,通过此举,不仅能促进各国之间法律的借鉴和完善,还可以促进各国对外空法的认识和对外空条约的接受,因为作为国内法律的渊源之一的国际公约,在国内立法时不得不加以关注和考虑,同时参考他国的已有立法经验,并能将有关条约项下的义务转化为国内法律加以实施,从而避免公约沦为一纸空文。伴随着外空商业化的发展,空间活动的主体也趋于多元化,即“外空商业领域”中的主体已经不限于国家,而是有越来越多的企业甚至自然人参与其中。利用国内法对不同主体进行规制,比如许可证制度。笔者以为应该对现有的许可证制度加以改造丰富,保留现有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一种新的框架体系,可以不断吸收新改进的内容,防止制度僵化,目前至少可以从以下三点着手:(1)明确需要获得特许的空间商业活动的范围,无需特许的方面则给予这类主体以自由权,以便保证商业发展的活力;(2)根据不同的空间商业活动的性质,规定不同种类的许可制度及其条件;(3)细化申请和批准的程序和监督,在这方面可以借鉴商品经济中工商管理的经验和模式,加以演变和优化。(三)积极建立外空商业化利用的国际组织在多极化发展的趋势下,经济实力越来越成为各国话语权的基础,那么在外层空间的探索中,经济自然也会发展极大的作用,这也是外空商业化快速发展的动力之一。但是如何能更好的平衡各种相关利益,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合理需求,从而实现外空商业服务于全人类共同利益的最终目标,这就有赖于外空商业化利用的国际组织发挥有效的调和与指导作用,以促进双边、多边和全球性的外空商业合作协议的制定与实施。在现有的联合国框架下,是以会员国为主体的磋商,无法真正反应各类商业主体的呼声,但是如果建立了空商业化利用的国际组织,规定相应的外空商业问题的纠纷解决机制,更有利于及时、有效、公正地解决此类问题。为了保障国家的权利和利益不受损失,不少国家都建立了自己本国的强制性商业保险制度。空间活动是一项高风险的活动,外空商业活动也不例外,所以一项空间活动可能给他方或多方造成影响,例如,在灾难发生后,如何利用国内的强制保险规定来约束他国的行为呢?如果此时有外空商业化利用的国际组织建立统一的强制保险制度,不仅可以有效的解决问题,及时的给受害方以补偿,还可以将现今通常仅仅限于发射方面的保险延伸出去,扩大保险范围,从而更有利于外空商业的稳定发展。注释:波尔杜诺夫.外空私人活动的法律问题.第29届外空法学术会议文集.1986年.第154-156页.贺其志.外层空间法.法律出版社.1992年版.第248页.蒋新.外层空间法的源起及面临的挑战.理论界.2006(3).第32页.赵云.外空商业化和外空法的新发展.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版.第4-5页.赵云.外层空间法中的热点问题评议.国际法学.2010(7).第65-66页.◆经济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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