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1年中招体育考试方案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深圳市2011年中招体育考试方案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以学生为本”和学校体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一、组织领导:中招体育考试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统筹,德育与体卫艺处、基础教育一处、基础教育二处、工委办、政策法规处、教科院等部门共同参与组织实施。二、考试对象:2011年所有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具有我市户籍现在就读于外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三、考试时间:2011年5月5日至5月20日。具体考试时间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四、考试办法:(一)采用“1+1”方式,即1个必考科目加1个选考科目。必考科200米跑(采用电动计时),同时选考科目需在市教育局规定的6个选考项目中任选一个项目进行测试。(二)自选考试科目设置。以目前对学生具有较高锻炼价值的、简便、易操作的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投掷实心球、一分钟跳绳、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等为选考科目。(三)考试项目的规则及评分标准。执行《2011年深圳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见附件1)(四)计分方法:2011年我市中考体育成绩(总分)取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两科考试平均分,平均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五)考生中招体育考试成绩计入其中招考试总成绩(按0.3的权重计入标准总分)。(六)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体育尖子可享受体育免试的政策:(1)在初中阶段参加我市教育行政部门或与市体育行政部门联合主办的体育比赛,并获个人或集体项目前6名、三棋和桥牌单项前3名,三模(仅限车辆、航空航天、航海及无线电测向)单项的第1名;(2)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与体育行政部门联合主办(必须是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处委派或经区教育局同意,报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处批准代表深圳市参加)的体育比赛,获团体或个人前8名;(3)在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以上等级运动员称号。以上(1)、(2)、(3)必须凭比赛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先由学校统一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合格后(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再报送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处复核,其成绩按体育中考满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从2014年起取消中招体育尖子免考的规定。(七)病残学生免考、择考、缓考的规定:1.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有深圳市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书),由残联审核、公示,记入学生档案,可免考体育,按中考体育成绩满分100分计算。2.身体存在重大疾病(如有严重心脏病、癌症等)不能参加体育活动者,在初中阶段已办理免修体育实践课手续的体育考生,出具市级以上医院证明材料在学校申请,上报市教育局,经核实后可免体育考试,按中考体育成绩70分计算。3.身体发育异常(如侏儒症、巨人症等),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如严重脊柱弯曲、鸡胸、明显O型和X型腿等达II度),但平时仍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由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可选择只参加选考科目中的一项考试,按实际得分的70%计算得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4.临时有伤病(如骨折、肌肉拉伤等)的考生(具有区级以上人民医院或中心医院证明)及女生例假(由学校出具证明),可申请缓考,补考时间在文化课统考前,全市集中一次性补考(时间另行通知)。5.对临时伤病及身体发育异常学生的鉴定,各区教育局必须指定医院,有以上情况的学生必须出具指定医院的证明,其它非指定医院的证明均视为无效(市属学校按校址所在辖区划归到相应区)。五、组织工作及要求(一)成立市中招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市中招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主管领导、招考办、德育与体卫艺处、基础教育一处、二处、工委办负责人及各区教育局主管领导组成。(二)领导小组职责1.组织召开有关会议,研究确定考试办法、收费标准;检查、指导、监督中招体育考试工作,处理考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2.根据粤教体函〔2010〕87号文件,确定考试科目、时间,制定方案和《中招体育考试指南》。3.审批体育尖子,残疾(由市残联审核)、重大疾病、身体发育异常及缓考学生资格。4.组建全市监考队伍,并对监考人员进行培训。5.成立中考体育场地、设备、器材检查小组,对各考区考场准备情况进行检查、落实。6.根据各区、市直属学校实际参加体育考试的人数,审定各区及市直属学校考试的日程。7.落实中招体育考试收费、考号、报名、校对、成绩录入、成绩发布等工作。8.对各学校、各考区考试情况进行抽查和复查。9.对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处理。(三)考区和考场的设定及要求1.全市设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光明、坪山、市局直属学校等九个考区,原则上各考区设1至2个考场。2.各考区设主考1人,副主考2人,工作人员若干人。3.各考区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技术质量标准的田径运动会电动计时设备。4.各考区要认真做好本考区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的考试日程安排,并组织好各校必考和选考科目的考试;必考和选考科目的考试必须在一天内完成,全市中招体育考试必须在5月20日前完成。如遇雨天或其他原因影响正常考试而需停考的,由考区正、副主考研究,报请市教育局同意,可另行安排考试时间,并通知监考组及有关学校。5.考场应完全符合考试场地标准要求,且利于封闭、靠近大部分参考学校。各考区选定考场后于4月15日前报市中招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批。6.各考区要认真检查考试的场地、器材、保卫措施以及医务、后勤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并对考务人员进行培训。7.各区负责安排本辖区考生的中招体育报名、考试,并负责接受本辖区具有深圳户籍但就读于外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的中招体育考试报名、考试。8.各区负责安排监考人员的食宿,按规定标准落实工作补贴。9.各考区要与市招考办、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处密切联系,及时汇报工作情况。(四)考场的规定及要求1.考场所在学校的校级领导负责落实考场的各项准备工作,要特别注意做好考场的安全保卫工作。2.各考场要认真准备好考试所需要的场地、器材等,并备有裁判和工作人员休息室,设考试区、候考区及专门的准备活动区域。3.做好考试的宣传工作,张贴有关考场规定、考生须知和投诉电话。4.考场内要设医务点和茶水供应点,配备救护车辆,与附近医院建立绿色救助通道。5.考场实行全封闭,除主考、纪检、监考人员、当场考生和医务人员外,未经考区主考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考场。6.考场所在的学校要配备相应专线网络(或无线专用网络),配备电脑和打印设备,以便现场录入考生考试成绩。(五)对参加考试学校的要求1.学校要向学生及家长做好中招体育考试的宣传工作。2.考试前做好考生的体检工作(结合毕业班体检进行),体检有异常的考生,按考试办法第七条有关规定处理。3.做好中招体育考试成绩登记卡(详见附件3)的填写、登记、盖章等工作,学生选定的选考项目须在电脑网络电子版登记卡上填报“选考科目”并打印。考生的姓名、考生号(为考生中考考生号)以市招考办提供的数据为准,每生一号,不得重复和遗漏。4.协助病、残学生办好免试、缓考等有关手续。5.按考区排定的时间组织好学生参加必考和选考科目的考试。各校必须由一名主管校领导负责考试的各项工作,考前(4月15日前)将参加各选考科目考试的人数进行认真统计,上报考区,以便统一安排。6.参加考试时,各校要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根据考试时间的安排,派出校领导和教师依时组织学生赴考。要特别重视往返途中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7考试结束一小时后领取全校考生考试成绩。8.做好考生收费工作,并按规定上缴到市招考办。9.学校要服从考区的安排,尊重监考人员,如有问题应及时向考区负责人反映。10.对必考科目,各考区(或各学校)要依据上报信息将考生进行分班、编组,并制作成电子文档和考试秩序册。11.学校不得向监考人员馈赠钱物,不得宴请监考人员。(六)对考生的要求1.做好考前准备,学习考试有关规定及规则。2.凡体育尖子和病、残学生必须按有关规定提前办理好免试、缓考手续。3.考生要实事求是,既不能隐瞒疾病情况,也不能虚报疾病,否则后果自负。考生如选考800米、1000米,需出具区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及心电图检验表,由学校统一上交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审核后,方可报名考试,否则需重选其它选考项目。4.考试前,要校对自己的考生号等考试信息。考试时,自备钉鞋,整队进场,听候监考人员分组检录。5.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凭中招体育考试成绩登记卡由学校统一带进场考试;考前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考后做好放松活动。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6.考试完毕必须核对成绩并签名确认,如对成绩有怀疑应及时向监考组长反映。7.遵守纪律,听从指挥,在考场内不得打闹、嬉戏。8.考试完毕必须尽快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不得纠缠监考人员查问成绩。9.有礼貌,尊重监考人员,服从裁判。10.如发现监考人员有违纪行为要及时书面向主考或纪检人员反映。(七)监考人员的组成及职责1.各区考试监考人员由各区教育局统一抽调,市局直属学校监考人员由市招考办和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处统一抽调,各考区设主考1人、副主考2人、纪检2人、考务2人、监考员不得少于80人(其中市派技术监督2人和市派监考人员30人)。2.监考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中招体育考试的文件,熟知相关纪律及考试规则,掌握正确的裁判方法,做到一视同仁,统一尺度,统一标准。参加市或区组织的培训学习之后签订承诺书。3.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4.服从领导,团结协作,遵守纪律,文明礼貌,佩证上岗。5.考试负责人要向考生宣布有关事项和要求,并在每场开考前监考人员随机轮换。监考人员对考生要态度和蔼,热情服务。6.监考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检录员提前30分钟),工作期间不准擅离职守,不准带通讯工具。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工作的,须经考区负责人同意方可离开。7.考务人员在开考前30分钟与参加考试的学校联系,收齐该校全部考生成绩登记卡。考务人员对缺考、缓考学生进行登记,并做好分道、分项等工作。检录长召集考生在指定地点集合,宣布考试纪律和要求。8.监考人员要对考生进行安全教育,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9.每项考试完成后,监考员应当场宣布成绩,同时,记录成绩的监考员复读确认成绩,并要求考生在成绩登记卡上确认签名。10.登记考生成绩出现错误时,监考人员应会同市派监督员或主考(副主考)用红色笔进行更正,并签上更正人姓名。11.每个学校考试完毕后,考务人员应将考生成绩登记卡按班检查无误后,装袋密封交考区保管。本考区考试完毕,考务人员应立即将考生成绩登记表一起送市招考办保存。12.成绩复核: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由考生提出申请,学校统一将申请复核考生名单汇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市招考办、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处会同局纪检部门对申请人成绩进行复核。六、纪律要求(一)体育考试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发现违纪行为,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由市局纪检委员会调查从严处理。(二)各考区的主考及纪检人员要严格把好监考纪律关,市招考办和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处可对各考区考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或复查,一经发现问题可令其停考或重考,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三)考试中,如发现不尽责的监考人员,将予以警告或取消监考资格。(四)各考区的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按规定的标准就餐,各考场不得宴请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学校和个人不得向监考人员馈赠钱物。监考人员不得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宴请,不得收取任何学校和个人馈赠的钱物。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学校和个人根据违纪情节进行相关处理。七、收费及其他(一)根据粤价函〔2001〕213号和粤教体函〔2010〕5号的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每科每人收费10元,2011年我省中考体育项目为两科,分别为必考科和选考科。体育考试按每生必考科和选考科两科各10元(共20元)进行收费,与考生其它学科的报考费一同收取。按照“以考养考”和“专款专用”的原则,由各考区用于组织考试(监考人员的劳务开支、食宿、成绩录入、交通费和考区有关工作人员的补贴

1 / 20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