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乐器色彩性的结合•1,弦乐与管乐的结合•(1)利用木管高音区的密集和弦加强和弦的力度。•(2)利用弦乐的拨弦加强木管和声的音势,增加木管旋律线条的明快感。(仅仅依靠木管乐器来达到强烈的音响力度是不可能的)•2,竖琴与管乐的结合•在许多乐曲片断中,作曲家非常喜欢使用竖琴与管乐相结合的色彩手法,最常见的是用竖琴来为独奏的木管伴奏。•(1)竖琴与木管乐器相结合后可产生柔和、抒情、优美的意境。•(2)木管乐器演奏的和弦长音(经常是与弦乐震音相结合)被竖琴用琶音或滑奏音型重复着,使木管和弦更富于色彩性。第三节弦乐与木管完全与不完全的重叠•1,在小型乐队的全奏中,经常使用两组乐器完全重叠的手法,因而产生了完全的“混合音色”配器手法。•这种配器手法是在弦乐组织体的基础上,各个声部相应地加入各种木管乐器或圆号而成。在安排各个声部的重叠时,要注意音响的平衡关系,声部重叠可采用同度、八度重叠法或八度的两层和声音色并置法。•2,在两组乐器的结合中,弦乐器的几个声部并不一定都需要用木管乐器去重叠他们,或反之。于是,重叠的声部即成为混合音色,未被重叠的音色则成为纯音色。•(1)在混合音色的织体中,加入纯音色的和声补充声部。•(2)在基本功能混合音色的织体中,采用持续性的背景和声声部。•(3)把纯音色或混合音色的持续音配置在两组乐器的混合音色织体中,这种持续音即可是持续的和弦长音,也可是具有一定节奏音型特征的材料。•(4)在混合音色中,和声部分可以单独由管乐承担。•(5)在木管乐或弦乐的纯音色织体中,加入混合音色的和声声部,一是为了使旋律或和声声部更为显著,二是为了使整个音响取得应有的平衡。小型乐队编配写作注意事项•1,尽量发挥不同乐器组的音响特点,根据音乐形象的需要首先做好旋律与伴奏的音色布局和织体的安排。•2,为发挥丰满的和声对于音乐形象的刻画的作用。应设法使弓弦组织持完整的四个声部。•3,弓弦乐组与木管乐组一般是互相为对方伴奏的,当铜管乐器奏旋律时,应由弓弦乐组与木管乐组合在一起为之伴奏。•4,奏和弦时,和弦各音的乐器分配应力求平衡。一般来说,乐器组内声部安排均匀了,各组重叠一起的音响也就平衡了。•5,乐曲力度的变化除需由演奏上的强弱对比(人工)体现外,首先更应该在编配上,靠乐器不同配器方法来(自然)体现。•6,低声部在较弱力度下,由大提琴(包含低音提琴)演奏就可以了。•7,一件铜管乐器的独奏与其他一个乐器组全组演奏的力度大约都是中等的。•8,铜管乐组与其他两乐组合奏的力度较强。伴奏乐队的特点•1,不要总和声乐或伴奏声部齐奏,要强调对比。•2,在纯伴奏的段落,乐队只起和声背景或某种伴奏音型的烘托作用。•3,伴奏乐队总是在引子、间奏、尾奏、小过门处采用全奏的形式得到充分发挥,而在突出独奏或声乐独唱时,乐队部分尽量俭省,音量要小一些,避免干扰旋律的正常进行。•4,要运用乐队的作用,使独奏或声乐独唱的间断部分很自然、顺畅地衔接起来,从而组成一个完整的音乐形象。•5,要运用乐队的作用把乐曲的高潮最充分的表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