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1-2000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1-2000代替GB/T1.1-1993,GB/T1.2-1996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表写规则Directivesforstandardization-Part1:Rulesforthestructureanddraftingofstandards(ISO/IECDirectives,Part3,1997,RulesforthestructureanddraftingofInternationalStandards,NEQ)2001-12-20发布2001-06-01实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GB/T1《标准化工作导则》分为三个部分:--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第2部分:标准的制定方法;--第3部分:技术工作程序。本部分为GB/T1的第1部分,对应于《ISO/IEC导则--第3部分:国际标准的结构和起草规则》(1997年英文版)。本部分与ISO/IEC导则第3部分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主要差异如下:--按照汉语习惯对一些编排格式进行了修改;--将一些适用于国际标准的表述改为适用于我国标准的表述;--增加了第7章“编排格式”和第8章“幅面”;--增加了附录H“标准格式”和附录Ⅰ“标准中的字号和字体”。本部分代替GB/T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和GB/T1.2-1996《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2部分:标准出版印刷的规定》。本次修订除参照ISO/IEC导则第3部分(1997年版)外,还将GB/T1.2-1996的有关内容纳入本部分。本部分与GB/T1.1-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关于引用文件的规定修订为:区分注日期和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1993年版的4.1;本版的6.2.3和6.6.6.5);--不再允许将标准分为篇(1993年版的5.3.2);--对标准要素的划分进行了调整,分为“规范性要素”和“资料性要素”(1993年4.1;本版的5.1.3),并对其他相关措辞进行相应变动;--按条文中提及附录的先后次序编排附录的顺序(1993年4.4.8、4.5.1和5.3.6;本版的5.2.6、6.3.8和6.4.1);--参考文献不再作为附录,而是作为与附录不同的要素(1993年版的4.33;本版的6.4.2);--条文的注不再允许全文连续编号(1993年版的4.5.3;本版的6.5.1);--增加了示例的表述规则(见6.5.4);--图和表的注不可以包含要求(1993年版的4.5.4;本版的6.6.4.8和6.6.5.6);--图和表的脚注可以包含要求(1993年版的4.5.2;本版的6.6.4.9和6.6.5.7);--修改了数学公式的内容(1993年版的6.6.1;本版的6.6.9);--增加了标准的编排格式,简化了首页格式并调整了标准其他内容的格式(见第7章);--增加了对标准幅面的规定(见第8章);--修改了术语和定义的起草和表述的附录(1993年版的附录B;本版的附录C);--增加了资料性附录“标准中使用量和单位”(见附录F);--增加了规范性附录“标准格式”(见附录H);--增加了规范性附录“标准中的字号和字体”(见附录I)。GB/T1是标准化工作导则、指南和编写规则等系列国家标准之一。下面列出了这些国家标准的预计结构及其对应的国际标准、导则、指南,以及将代替的国家标准:a)GB/T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ISO/IEC导则第3部分,代替GB/T1.1-1993、GB/T1.1-1996);--第2部分:标准的制定方法(ISO/IEC导则第2部分,代替GB/T1.3-1997/T1.7-1988);--第3部分:技术工作程序(ISO/IEC导则第1部分,代替GB/T16733-1997)。b)GB/T20000《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ISO/IEC指南2,代替GB/T--3935.1-1996);--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则(ISO/IEC指南21);--第3部分:引用文件的规则(ISO/IEC指南15,代替GB/T1.22-1993);--第4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方面内容的编写(ISO/IEC指南51);--第5部分:产品标准中涉及环境方面内容的编写(ISO/IEC指南64)。c)GB/T20001《标准编写规则》--第1部分:术语(ISO10241,代替GB/T1.6-1997);--第2部分:符号(代替GB/T1.5-1998);--第3部分:信息分类编码(代替GB/T1.4-1998);--第4部分:化学分析方法(ISO78-2,代替GB/T1.4-1988)。本部分的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H和附录I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B、附录F和附录G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标准研究中心提出。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研究中心、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中国标准出版社、机械科学研究院、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白殿一、逄征虎、陆锡林、魏绵、刘慎斋、周思源、白德美、强毅、肖惠、李顺平。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1-1981、GB1.1-1987、GB/T1.1-1993;--GB1-1958、GB1-1970、GB1.2-1981、GB1.2-1988、GB/T1.2-1996。引言GB/T1已经实施近二十年,它在我国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GB/T1依据的主要国际文件《ISO/IEC导则--第3部分:国际标准的结构和起草规则》于1997年出版了第三版。为了适应标准化工作的需要,进一步与ISO/IEC导则和指南体系相协调,促进贸易与交流,有必要调整GB/T1的结构,建立新的标准化工作导则、指南和编写规则国家标准体系。调整后的结构如前言所述。本部分是GB/T1结构调整后修订完成的第一个部分,其他部分和有关标准将在今后陆续制定和修订。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1范围GB/T1的本部分规定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还给出了有关表述的一些样式,并提供了标准出版的格式和字体、字号。本部分适用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编写和出版,企业标准和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编写可参照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788图书杂志开本及其幅面尺寸(neqISO6716)GB/T2659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eqvISO3166)GB3100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eqvISO1000)GB3101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eqvISO31-0)GB3102(所有部分)量和单位[eqvISO31(所有部分)]GB/T3935.1-1996标准化和有关领域的通用术语第1部分:基本术语1)GB/T4458.2机械制图装配图中零、部件的序号及其编排方法(eqvISO6433)GB/T4728(所有部分)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idtIEC617(所有部分)]GB/T4880语种名称代码(eqvISO639)GB/T5465.2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idtIEC417(所有部分)]GB/T6988(所有部分)电气技术用文件的编制[idtIEC1082(所有部分)]GB/T7714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neqISO690)GB/T13394电工技术用字母符号旋转电机量的符号(eqvIEC27-4)GB/T14559变化量的符号和单位(neqIEC27-1)GB/T14691技术制图字体(eqvISO3098-1)GB/T15834标点符号用法GB/T16273(所有部分)设备用图形符号(neqISO7000)GB/T16679信号与连接线的代号(idtIEC1175)GB/T20000.2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则(ISO/IECGuide21,AdoptionofInternationalStandardsasregionalornationalstandards,MOD)GB/T20001.2标准编写规则第2部分:符号2)GB/T20001.4标准编写规则第4部分:化学分析方法3)(拾度1)该标准将被修订并重新编号为GB/T20000.1(参见前言)。2)该标准将在修订GB/T1.5-1998的基础上发布(参见前言)。3)该标准将在修订GB/T1.4-1988的基础上发布(参见前言)。78-2,Chemistry-Layourforstandards-Part2:Methodsofchemicalanalysis,MOD)ISO14617(所有部分)简图用图形符号IEC60027(所有部分)电工技术用文字符号IEC61346(所有部分)工业系统、装置和设备以及工业产品--结构原则和检索代号3术语和定义GB/T3935.1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1的本部分。3.1规范性要素normativeelements要声明符合标准而应遵守的条款的要素,分为一般要素和技术要素。3.2资料性要素informativeelements标识标准、介绍标准,提供标准的附加信息的要素,分为概述要素和补充要素。3.2.1概述要素preliminaryelements标识标准,介绍其内容、背景、制定情况以及该标准与其他标准的关系的要素,即标准的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3.2.2补充要素supplementaryelements提供附加信息,以帮助理解或使用标准的要素,即标准的资料性附录、参考文献和索引等。3.3必备要素requiredelements在标准中必须存在的要求。3.4可选要素optionalelements在标准中不是必须存在的要素,其存在与否视标准条款的具体需求而定。3.5条款provision规范性文件内容的表述方式,一般采取陈述、指标、推荐或要求等形式。注:条款的这些形式以其所用的措辞加以区分,例如:指示用祈使句表达,推荐用助动词“宜”,要求用助动词“应”。3.5.1陈述statement表达信息的条款。3.5.2指示instruction表达应执行的行动的条款。3.5.3推荐recommendation表达建议或指导的条款。3.5.4要求requirement表达应遵守的准则的条款。3.6最新技术水平stateoftheart在一定时期内,产品、过程和服务等技术能力的发展程度,根据相关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进行判定。4总则4.1要求标准所规定的条款应明确而无歧义,并且:--在其范围所规定的界限内按需要力求完整;--清楚、准确、相互协调;--充分考虑最新技术水平(见3.6);--为未来技术发展提供框架;--能被未参加标准编制的专业人员所理解。4.2统一性在每项标准或系列标准内,标准的结构、文体和术语应保持一致。系列标准的结构及其章、条的编号应尽可能相同。类似的条款应使用类似措辞来表述;相同的条款应使用相同的措辞来表述。在每项标准或系列标准内,某一给定概念应使用相同的术语。对于已定义的概念应避免使用同义词。每个选用的术语应尽可能只有唯一的含义。4.3标准间的协调性为了达到所有标准整体协调的目的,每项标准应遵照现行基础标准的有关条款,尤其涉及下列方面:--标准化术语;--术语的原则和方法;--量、单位及其符号;--缩略语;--参考文献;--技术制图;--图形符号。此外,对于特定技术领域,还应考虑涉及诸如下列内容的标准中的有关条款:--极限和配合;--尺寸公差和测量的不确定度--优先数;--统计方法;--环境条件和有关试验;--安全;--化学。附录A给出了供参考的基础标准一览表。4.4不同语种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