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团客户ICT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为保障集团客户信息化战略实施,尽快实现从传统通信运营商向综合信息运营商的转变,明确全区集团客户ICT业务信息化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开展过程中的项目商机管理、项目评估、立项管理、项目实施管理、项目验收和后评估管理等工作内容,确保全区集团客户信息化项目拓展的统一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本管理办法涉及的集团客户ICT信息化项目主要指由根据客户的需求,通过移动的整体优势,为用户提供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满足集团客户办公、生产管理、营销服务等需求的集成项目。第2条本“办法”主要用于xx公司信息化集成项目,50万元以下的成本类ICT信息化项目定义为一般项目,50万元以上的成本类ICT项目定义为专项项目;涉及大额资本开支,经公司决策同意,由计划部划拨专项资金的ICT项目,定义为计划外项目。专项项目、计划外项目评估可参考该管理办法中评估方法,同时从项目示范复制性、项目可扩展性等维度进行综合评估。第3条纳入集团客户信息化ICT项目投入建设范围包括:ICT行业应用集成服务业务中与集团客户信息化项目相关的应用系统定制开发、项目集成、网络集成等工作(不含硬件及标准化成熟软件采购)。第4条集团客户信息化项目建设要坚持以效益优先的原则,确保项目的投入产出,以项目促进业务收入的提升,在此基础上,同时兼顾客户捆绑和业务合作的深化等间接效益。第二章组织和职责第5条xx分公司(以下简称“xx分公司”)为集团客户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全区集团客户信息化项目建设和推广;负责对全区信息化项目年度发展方向进行整体规划;具体负责区级平台类项目的立项申2请、统筹管理建设实施和验收交付;负责全区集团客户信息化专项项目的立项批复;负责全区大型集团客户信息化专项项目及技术复杂一般项目的售前支撑工作;负责对全区集团客户信息化项目实施效果评估。第6条计划外项目的立项批复依据计划部等有关部门文件执行。第7条地市分公司集团客户部和区级要客室负责地市分公司和区级集团客户单位年度信息化项目投入需求的上报;地市分公司负责本地一般项目的审批、实施、维护、验收交付及后评估工作;地市分公司负责专项项目的立项申请、实施、维护、验收交付及后评估工作。第三章商机管理第8条商机出现后,客户经理应尽快在xx项目管理系统中进行商机录入工作,售前支撑参考《ICT信息化集成专项项目工作支撑流程管理办法》。第9条商机录入后,客户经理应每周跟进该商机进展并进行周报填写,需要结束的商机及时结束。第10条集团客户信息化项目应结合集团客户的需求和年度信息化发展重点,依托自有以及合作伙伴的资源,通过客户拜访、需求调研、主动推荐等方式,主动了解集团客户当前的行业信息化现状、问题、规划、动向,通过商机挖掘、商机识别、跟踪引导及推进转化、商机评估等商机管理流程,将商机转换成现实需求,最终形成项目需求。第11条项目需求确定后,项目申报单位组织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形成项目建议书(附件一)。第四章立项管理和项目评估第12条对于一般项目,立项申请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评估办法(附件二)自行评估和审批。立项申请单位在与集团客户签署业务使用协议的同时,与合作伙伴签署项目合作协议。(一般、专项项目,电子流,附件)第13条对于专项项目,立项申请单位应以正式公文方式上报xx分公司(含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批,立项申请单位不允许在未得到xx分公司项目批复前自行组织采购及与集团客户签订合作协议。第14条立项申请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名称;2、项目背景;3、项目需3求;4、投入可行性分析等内容。同时,还需要按照每个项目区分设备费用、集成服务费用和施工费用,见(附件三)。第15条各地市分公司50万元以上ICT项目应优先选择与xx分公司统一采购确定的综合集成SI合作;否则,需要按照原采购流程进行采购确定供应商再签订合同。第16条各地市分公司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各地市分公司统计全年项目预算额度,提交xx分公司审核,财务部根据xx分公司审核意见(预算划拨函件)下拨当年50万元以下项目预算。第17条针对50万元以上的项目采用“一事一申请”的原则,各地市分公司提交《专项立项申请》后,由xx分公司审核。项目评估总分高于(含)60分且项目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采用签报方式进行决策,公司领导汇签决策通过后,以正式公文形式下发《专项立项批复》;对于部分竞争性项目,评估总分低于60分或项目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决策,经公司决策同意后,以正式公文形式下发《专项立项批复》。流程见附件四。第18条《专项立项批复》经过财务部汇签后,财务部按项目实际批复金额下拨当年项目集成服务费预算,并于项目执行日期起进行预算考核。针对跨年部分预算项目申请单位需要在项目实际发生年份附《专项立项批复》另行申请。第19条采购过程中,出现重大的项目需求和投入收益变化,立项申请单位需立即上报xx分公司,同时,暂停项目的继续实施。第20条一般项目成本回收期应在三年以内(含),专项项目成本回收期应在五年以内(含)。第21条立项申请单位根据相关合同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项目的合同审批程序。第22条对于原有信息化项目资金追加、扩容等立项流程均同新项目立项。第23条立项申请单位负责按照投入管理办法做好项目投入进度管理。第五章项目实施管理第24条公司项目由项目组具体负责,按照内部相关管理制度进行项目的申请、实施、采购等,其中41、原则上一般项目由项目申请单位自行指派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全流程管理、支撑。2、专项项目由项目申请单位和xx分公司分别指派项目经理。项目申请单位负责客户关系协调、确定商务合作模式和投标报价以及项目中标后的项目采购、实施和维护工作;xx分公司负责协调组织进行项目前期的需求调研、方案设计、成本核算以及招投标工作的支撑工作。第25条当项目发生重大变更而影响项目的正常进行时,立项申请单位须将具体情况上报xx分公司,详细说明变更原因、项目后续处理意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第26条专项项目由项目经理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项目月报(附件五)上报给xx分公司。第六章项目验收和后评估管理第27条项目验收需成立包括立项申请单位、客户单位、合作厂家等相关人员组成的项目验收组,负责开展项目验收相关工作。第28条项目验收包括移动公司与集团客户之间的交付验收,以及移动公司与合作伙伴之间的内部验收,交付验收在内部验收之前完成。交付验收由立项申请单位、集团客户和合作厂家共同完成。第29条内部验收应以项目立项的内容为基本依据,对项目的经费使用、应用效果、经济效益等进行评估。第30条内部验收通过后,立项申请单位应将专项项目验收报告(附件六)及时上报xx分公司,一般项目验收报告立项单位自行保管。第31条项目验收通过后进入日常维护阶段,项目中应用相关维护内容交由项目合同约定的ICT合作伙伴进行日常维护。第32条项目验收一月后,立项申请单位应组织对项目进行项目后评估,并将项目后评估报告以正式公文形式上报xx分公司。第33条xx分公司不定期对项目进行抽样评估,形成项目评估报告后全区通报。第34条项目后评估主要评估内容如下:项目后评估工作主要是评估项目在立项阶段的收益测算是否达到预期效果,项目的技术和能力、系统运行情况是否达到设计能力和技术指标,5项目原定的预算和资金投入计划同实际发生的投入进行对比分析,评估投入使用情况,实现项目需求的闭环管理。第35条xxICT项目在交付客户单位并进入收费周期后即开展后评估,按照后评估模型要求补充完善相关内容,并输出后评估报告。项目后评估模型内容、后评估报告由分管领导审批确认后一周内以邮件形式报送xx分公司。具体投入效益后评估表、后评估报告参见(附件七)。第36条合同期满,立项申请单位需要及时做好项目的后续工作,如合同续签等。第七章ICT产品开通第37条ICT产品开通是指与集团客户签订合同后,对合同内约定订购的ICT产品进行产品的系统基本信息资料录入、受理等操作的过程。第38条业务原则:被操作集团须为在网有效集团客户。第39条产品开通办理手续:1.集团客户服务协议(对于集团开户时已签订集团客户服务协议的情况下,产品开通不再二次签订),2.信息源入网安全保障责任书,3.业务使用协议,4.集团产品受理单,5.集团客户介绍信、6.经办人有效证件复印件,7.按订购成员数计费的集团产品或须对单个成员黑白名单授信的集团产品须提供订购成员明细表。第40条ICT项目收入录入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的付款方式进行录入,每笔收入必须经过审批后方可进行录入;如果收入录入与合同约定付款周期或金额不符,则客户经理需提交相应的原因说明由室经理签字确认后再进行收入录入。第41条办理渠道:客户经理工号。第42条受理流程见附件八。第八章ICT产品变更第43条ICT产品变更是指对已受理ICT产品开通的集团提出对产品的基本资料、帐户资料、计费结算方式、使用用户数量等内容进行变更的申请时所进行的产品系统操作。第44条业务原则:ICT产品变更操作须由集团客户提出申请,并提供所变更业务的相关资料;6第45条办理手续:ICT产品变更时须提供1.由集团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集团客户业务变更受理单、2.集团客户介绍信、3.经办人有效证件复印件。第46条办理渠道:客户经理工号。第47条受理流程见附件八。第九章ICT产品注销第48条ICT产品注销是指对已受理集团产品开通的集团提出将其在使用的某一项或某几项集团产品注销,不再使用该项产品时所进行的产品系统操作。第49条业务原则:1.集团客户签订的某项集团产品合同到期,集团客户明确表示不再续签的集团产品的情况下;2.产品合同有效期内,集团客户对该产品缴清欠费,并提出注销申请,经双方商议确定后,可在BOSS系统进行产品注销操作;第50条对于有欠费的集团产品不允许注销,对于提出注销申请且账户中尚有预缴余额的集团产品可将其余额转移至该集团其他在用产品账户中。第51条办理手续:1.合同到期情况,集团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集团客户业务注销受理单进行注销;2.合同期内集团单位提出终止集团业务的,集团单位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集团客户业务注销受理单,集团客户介绍信及经办人有效证件复印件进行注销;3.对于提出注销申请且账户中尚有预缴余额的,除提供全套销户办理手续外,由集团客户提供加盖公章的转费申请表经客户经理主管领导审批后,进行注销。第52条办理渠道:1.集团产品销户:客户经理工号、2.转费:营业员支撑工号第53条受理流程见附件八。第十章附则第54条本试行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xx分公司。第55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