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集体外出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做好大型活动和组织学生集体外出中的安全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大型活动和学生集体外出的种类1、大型活动包括:①全校参加的活动。②全校举行校庆活动、节假日举办的文艺联欢活动,以及全体师生集体参加的各种集会。2、学生集体外出包括:学校统一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参观学习等。二、大型活动和学生集体外出的报告1、大型活动报告的内容:①组织大型活动的请示;②填写大型活动报告表;③组织大型活动的安全应急预案;④需要租用地方车辆的,一并上报当地交管部门的审验报告。2、学生集体外出报告的内容:①组织学生集体外出的请示;②填写学生集体外出报告表;③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应急预案;④需要租用地方车辆的,一并上报当地交管部门的审验报告。三、大型活动和学生集体外出的审批1、学生组织的校内大型活动由校长审批并备案。2、组织全校学生参加的外出大型活动由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外出,并备案。四、工作要求1、充分认识落实“大型活动和学生集体外出安全工作报告审批制度”的重要性。落实制度是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各教师要严格执行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尤其是在落实大型活动和学生集体外出安全工作报告制度上,不大意、不麻痹、不侥幸,严格照章办事,确保组织大型活动和学生集体外出活动,领导重视,措施有力,不发生问题。2、切实做好大型活动和学生集体外出中的安全应急预案。组织活动前要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应急预案。预案应包括组织领导机构、活动的时间及地点、参加人员的范围、沿途的道路状况、明确途中和活动期间各个环节的主要责任人、一旦发生问题应采取的应对措施等。真正把好活动中的每一个安全关口,做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3、严格大型活动和学生集体外出的审批手续。我校坚持“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对组织大型活动和学生集体外出的请示报告要严格把关,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不搞迁就照顾。对不经请示报告,擅自组织学生外出的教师给予通报批评;对组织不严密、措施不得力,导致问题发生的,发生一般性问题的给予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行政纪律处分,对发生重大问题将依法追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