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件管理制度1.目的和范围通过对本公司制定的、与安全标准化有关的管理文件、技术文件的控制,保证文件的适用性、系统性、协调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本制度适用于对本公司安全标准化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技术规程的管理。2.编制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3.职责3.1公司总经理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标准化文件的批准和发布。3.2分管副总经理负责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审核。3.3安全科负责组织编写安全标准化文件。3.4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归口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与审核。3.5安全科负责公司级文件的备案、登记、发放。3.6安全科负责组织标准化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修改修订。3.7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修改和修订。4.工作程序4.1文件的制定4.1.1安全科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及安全标准化文件,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4.1.2各职能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根据本公司实际,制定符合法律、法规的、本部门归口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发布、实施。4.1.3各职能部门组织对本部门归口的各岗位进行危害分析,经风险评价小组评价后,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经分管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发布、实施。4.2发放管理4.2.1文件在发放前,安全科确定发放范围。4.2.2安全科按确定的发放范围进行发放,填写《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领用人签字。4.3文件的修改与修订4.3.1文件出现下列情况时,需进行修改或修订:a)文件编制本身重大失误;b)安全标准化运行过程中出现变动;c)与上级有关规定、法令、法规相悖;d)其它情况。4.3.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需修改或修订时,申请修改或修订部门向分管副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请,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将申请报告交安全科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修改或修订。4.3.3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需修改或修订时,申请修改或修订部门向分管副总经理递交书面申请,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将申请报告交归口部门,由归口部门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改或修订。4.3.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修改均采用换页的方式进行修改或修订。4.3.5安全科将需修改或修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收回。4.3.6修改或修订后的文件由安全科发放至原部门单位或人员。4.3.7安全科对修改或修订后的文件进行文件状态登记。4.4文件的评审安全科每年组织一次文件的评审工作,对文件的符合性进行评价。4.5文件残破、缺失后的补发4.5.1任何人不得在文件上乱涂乱画,确保文件的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4.5.2当文件破损或字迹不清影响使用时,领用部门单位应写明原因,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到安全科办理更换手续,交旧领新,文件使用原发放号。4.5.3文件丢失,当事人应写明原因,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到安全科办理补发手续,新文件给予新发放号,并注明原号作废。必要时,安全科将作废文件发放号通知各相关部门,防止误用。4.6文件的借阅4.6.1文件属于保密级的,不可私自向外来单位提供、借阅。4.6.2外来人员需借阅时,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向用户提供。4.7废止和回收新版本文件发布时,旧版本文件同时废止或失效,安全科文件按发放台账全部收回并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