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合约部安全生产责任制3.9.1成本合约部是公司合同管理、成本控制部门,负责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3.9.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对工程项目进行制造成本核算时,应明确安全技术措施费用。3.9.3根据中标合同条款,核定各单项工程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编制全年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确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3.9.4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及日常法律咨询工作,参加安全生产法律事务活动。3.9.5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督促签订好安全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并送达安全部室存档备案。3.9.6在签订分包合同时,严格审核分包方的安全生产资质和安全履约能力,审查分包合同、法人委托合法合规性,分包合同中应包括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内容。3.9.7负责安全生产过程及事故处理的法律援助,监督指导经营、施工等行为符合法律规范,在法律法规范围内维护企业利益的最大化。3.9.8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种关于安全生产的活动,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情况、各种合同、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9.9参与实施公司应急预案。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3.10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3.10.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财政部关于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要求,负责为公司安全生产提供资金保证。3.10.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供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保证专款专用。3.10.3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总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防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满足标准要求。3.10.4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对基层的安全生产落实工作进行监督检查。3.10.5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种关于安全生产的活动,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10.6协助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安全生产基金,办理安全生产奖、罚款手续。3.10.7参与实施公司应急预案,保证各单位开展应急演练所需资金。3.10.8协助工伤及事故的调查,为事故救援、善后处理等提供资金保障。3.11物资部安全生产责任制3.11.1物资部是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的主管、协调与实施部门,负责为公司安全生产提供物资支持。3.11.2认真落实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掌握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积极参与落实安全生产工作。3.11.3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和安全生产要求,对生产过程中不合理的物资材料及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物资材料提出改进意见和要求,对物资采购的合规性、使用的安全性负安全责任。3.11.4凡购置的各材料、配件等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材料,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对有规定必须送检抽验的应及时做好抽样试验。3.11.5采购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每件产品上应有产品合格证,提供产品名称或品牌标记、制造商、规格型号、生产日期、许可证编号等信息,特殊范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网、防静电工作服等产品还应提供《安全鉴定证》。3.11.6建立健全材料定期报废制度,避免使用危及人身安全及安全生产的不合格材料。3.11.7监督检查各基层单位购置的材料是否满足公司的相关规定,满足安全生产。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生产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因素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11.8参与实施公司应急预案。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施工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