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房地产公司水木华园A2#、B2#、B3#楼工程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监理工作方案连云港市正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工室编制编制总说明:(一)、编制依据: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规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7、《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8、《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9、《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部门规章10、《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1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1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规范性文件13、《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1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14、《关于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监理安全责任的通知》15、《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规定〉的通知》16、《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1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其它18、本工程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有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三)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四)起重吊装工程(五)脚手架工程1、高度超过24米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提升;3、悬挑式脚手架;4、门型脚手架;5、挂脚手架;6、吊篮脚手架;7、卸料平台;(六)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3、隧道工程施工;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5、特种设备施工;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7、6米以上的边坡施工;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但对于一些技术力量不足或安全管理水平不高的企业或项目经理部、或经验不足、或项目的安全环境较差时,除了上述范围以外,可以适当扩大审查的范围。也就是经过监理机构的安全分析,认为有可能引起安全事故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机构也应要求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部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报其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查后再报监理机构审查签字。(三)监理机构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的途径和措施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树立以监理企业单位法人为本单位的监理安全责任总负责人,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项目监理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监理企业内部的安全教育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对项目总监进行岗前考核,强化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责任心,把项目的安全监理责任落到实处。严格按以下项目监理机构建立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①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②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③巡视检查制度及定期安全检查制度。④安全隐患处理制度及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制度,⑤执行法律法规与标准监理制度。一、监理机构首先将“程序性”与“符合性”相结合对方案进行审查。1、“程序性审查”。针对本工程特点结合上述要求,首先对施工项目部所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程序性审查”。第一,先强调施工项目部所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用电方案等是否有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无方案不同意施工。第二,施工组织设计、重要的专项施工方案一定要有施工单位(法人)的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第三,深基坑、高大模板等高危险性的施工方案要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第四,监理机构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签字,交由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并要求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员进行监督执行。2、“符合性审查“监理机构组织人员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人员应明确的是:施工方案涉及施工经验、成本和工程的需求,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则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可以提意见,而不是批准,条例中明确总监是签字。只有当方案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时监理方可否决。但监理机构人员应加强对方案安全性的要求。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临时周转材料等严格按质量标准验收,对工程设备、施工机具与设备等进行程序性审查。三、检查上岗人员上岗证,特别是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四、对施工单位对安全防护物资进行验收、标识、检查和防护情况进行监理备案,防止不安全因素。五、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情况,对下列施工单位安全检查内容进行监理备案检查记录。1、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的进场检验。2、中小型施工机具在使用前的检查、验收。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变配电装置、架空线路或电缆干线的敷设、分配箱等用电设备的检查验收合格记录。4、普通脚手架、悬挑钢平台、特种脚手架的搭设交底记录。5、对洞口、临边、高处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护设施的监控、检查与验收记录。6、对设施、设备在日常运行和使用过程中的动态自查、互查及专门检查维护记录。7、对施工现场入口处、起重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出入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等危险部位设置的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情况检查。六、对火灾隐患的检查。七、监督检查应急救援预案。(四)根据项目总监负责制要求,总监根据项目特点,明确项目监理机构各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1、由定期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进行总体分析与评价,向项目总监提出有关安全方面的监理工作建议。2、由提出重大危险源控制建议,报总监确定,以便监理机构进行重点监控。3、由项目总监对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4、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理工作检查。5、由收集汇总安全生产有关的信息。在施工阶段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情况进行定期巡视检查,根据该工程的危险性约定“定期”为天。关注施工机械或机具的使用状况,一旦发现有施工机具使用方面的安全隐患时,及时要求施工企业及时采取安全措施。检查安全防护费用的使用情况;检查安全设施验收。监理机构人员要检查安全防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及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签收备案。(五)安全事故隐患的检查和发现应重点控制以下几个方面。1、施工单位是否违反强制性规范、标准施工;2、施工单位是否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3、对照有关文件要求及工程特点,施工单位是否无方案施工或未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要点进行施工;4、施工单位是否按施工规程施工或有违章作业;5、根据经验,施工现场出现安全事故先兆,如基坑漏水量加大、边坡塌方,脚手架晃动,配电箱漏电,龙门架、支撑架、脚手架等变形过大,吊装过程中出现异常响声等等;6、根据监理经验,施工现场出现不该发生的施工操作、或状况、或现象隐患;如发现脚手架拉结点被工人擅自拆除了一部分,支撑架支撑在软弱的地基上,塔吊未经安检投入使用,基坑边堆载超过规定的高度等。(六)监理人员对发现事故隐患的处理原则1、对发现的一般的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单位提出安全隐患的治理要求,应标本兼治,治标要急,治本要彻底。2、对安全隐患紧急或情况严重的,应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安全隐患紧急或情况严重是指随时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根据《条例》要求,监理人员应向总监汇报,由总监发出书面的暂停指令。如影响范围是局部的,总监的暂停指令应要求局部停工;如影响范围是全局性的,总监的暂停指令应要求全面停工;总监发出暂停指令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有关情况。3、对施工单位拒绝整改或停工,监理机构要向行政部门报告。监理人员发出安全隐患治理要求以后,施工单位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此时安全事故隐患依然存在,随时有发生事故的危险,监理机构应采取进一步措施。当情况不紧急时可再次以某种形式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以消除隐患,也可签发暂停令以消除安全隐患,也可通过建设单位或监理企业向安全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当情况紧急,施工单位又拒绝整改或停工,随时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时,监理机构应直接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安全行政管理部门出面干预,事后再通过书面形式报告。(七)定期总结安全状况、改进工作方法;保存完整的安全资料。总监理工程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与会议讨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进行周期性的总结,评价施工现场的安全形势,针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环节提出进一步的要求。并对监理机构为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而严格的保存全部相关资料。涉及安全工作的监理资料如下:1、监理规划与监理细则中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内容;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严格按程序进行并记录过程;对按规定应有施工方案而无方案的要坚决制止并有书面记录的资料。3、监理人员在现场巡视或检查后对有关检查安全方面的记录,尤其是对较大危险性的作业现场加强巡视及现场检查后的详细记录。4、工地例会中有关安全工作的全部内容记录。5、对所发现安全隐患的处理文件:监理通知、指令、暂停令和上报业主及建设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报告。6、监理月报中反应项目施工安全工作的内容。请项目总监根据该工程特点在日常监理工作中组织监理机构人员认真贯彻落实,有的放矢,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流程整改或停工整改不执行监理指令不仍不合格运行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监理工程师备忘录B41、B42监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安全文明类)B224签发工程暂停令报建设单位监理检查验收整改后,自检合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抄报监理公司本部当地安全监督部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监理工程师回复单(安全文明类)A54填报工程复工报审表A6检查验收结果监理监理工程师回复单(安全文明类)A54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A6抄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后序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