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羊镇中学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目录1.安全管理领导小组2安全管理制度3.安全管理工作职责4.工作岗位责任5.班级管理安全责任制6.工作责任制7.防盗制度及责任制8.监督管理制度2一、石羊镇中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校长兼组长:杨建伟副组长:张建荣教务主任:何子平政教主任:布晓艺办公室主任:李志耕后勤总务主任:罗熊军工会主席:张正梅学生会主席:邓霜雁初一级部主任:姜勇初二级部主任:杞刘军初三级部主任:郭思勤小学部主任:臧中何二、石羊镇中学安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年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和楚雄州教育系统七条禁令等法律法规,建立石羊镇中学安全管理制度。一、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3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及时报告校长或中心学校;学生出走、失踪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中心学校,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教师轮流管理学生宿舍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或参加各种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公益劳动,未经学校领导批准、校长办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每周周末放假要求家长来接学生,上学路上要求家长送学生到校。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每学期组织一次全校师生参与的消防安全和自救互救技能演练。4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防事故发生。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2.学校在做好校内保安工作的同时,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土摆窝小集镇、工商等监管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3.值周教师和各部门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每个周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石羊镇派出所(0878—6371218),务必保护学生的安全。54.每天放学前,学校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道路交通等各项安全。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四)军训、集会、会操、安全管理制度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体育组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3.学校集会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组织,级部主任负责纪律督查,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4.学校组织学生开展军训活动,办公室应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并与协办部门负责人共同商定。对军训的要求因确保学生军训安全进行。军训的强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军训活动疾病的学生应进行劝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5.值周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军训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五)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和安全管理制度1.学校大门设门卫值班教师(白莲兴、赵映平),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门卫值班室,位置适当,视线开阔,墙体、门窗牢固。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严格来客登记制度,校内学生进出校门注意查验有关证件。对超过学校有关规定时间进出校门的学生应逐个登记,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2.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门卫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3.门卫人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4.门卫人员按学校规章制度认真检查记录出入本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登记手续。5.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66.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7.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8.严禁小摊小贩在学校门口卖东西。9.年度内门卫人员无违纪、失职行为。(六)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1.办公室门窗牢固,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3.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7.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8.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七)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八)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71.学校在篮球场、餐厅、体育活动场地、多媒体教室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九)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并按学校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十)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3.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8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十一)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1.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