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书尊敬的投资者:当您参与首誉—中建投资本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时,可能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但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投资风险,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对相关风险提示如下,请认真阅读。(一)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计划财产,但不保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或本金不受损失。本计划为非保本型产品。(二)投资者在参与本计划之前,请仔细阅读资产管理合同,全面认识本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三)本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间的开放安排受相关监管法规约束,而具体的开放时间、开放方式则资产管理人决定。本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财产本金将用于认购北京嘉熠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份额,合伙企业将以合伙人的出资对石家庄万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进行股权加债权投资,该投资的退出方式为项目公司返还委托贷款本息,项目公司原股东收购合伙企业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如果项目公司不及时足额返还委托贷款本息,和/或项目公司原股东不及时足额支付收购价款,合伙企业将不能及时足额向本资产管理计划分配收益、返还出资和支付相关费用,本资产管理计划亦将不能及时足额向资产委托人分配收益和返还委托财产本金,届时管理人可进行本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原状分配,即向资产委托人转让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份额。因此,本计划存在流动性风险,此外本计划还具计划不成立风险、宏观经济风险、政策及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担保履约风险、管理风险、计划提前终止及延期的风险、有限合伙管理人尽职风险等其他风险。(四)参与资产管理计划需要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五)资产计划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规定提供标准化服务,不对个别投资者提供投资咨询等个性化服务。(六)本资产管理计划将以全部资产委托人交付的初始委托财产总额用于认购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份额,有限合伙将以合伙人缴付的出资对项目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和委托金融机构向项目公司发放委托贷款,其中股权投资为受让项目公司100%股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总额500万元),剩余的合伙人出资将全部用于委托贷款。(七)资产计划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履行义务。(八)资产管理人管理的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在选择投资产品时,存在赢利的可能,也存在本金亏损的风险。本风险提示并不能揭示从事投资的全部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产品前,应对所有相关风险有充分的了解与认识,认真考虑是否投资本产品。委托人于此确认认购首誉—中建投资本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首誉—中建投资本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认购风险揭示书》确认签字页)委托人签署本风险揭示书即表示其业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本揭示书及全部资产管理计划文件(包括投资说明书和资产管理合同),自愿认购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并承担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委托人确认:(委托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摘抄本签字页横线下括号内文字)(本人已经阅读上述风险提示,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产品的风险,愿意承担相关风险。)委托人:(自然人签字或法人盖章)法人授权代表(签字):职务:管理人:首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职务:签署日期:201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