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太平镇首届农民广场舞比赛报名表(单位盖章)参赛单位领队姓名联系电话作品名称作品时长参赛人数作品简介备注注:此表请于2011年9月1日前报送到县妇联办公室。附件2:太平镇首届农民广场健身舞比赛规程一、主办单位:太平镇党办、镇妇联、镇文化站二、比赛时间及地点:2011年9月28日上午9:00在郭庄子村休闲广场举行。三、参加对象:全镇各行政村(社区)群众。五、参赛人数:每支参赛队伍最少20人,最多不超过50人。六、比赛形式:本次比赛不限舞种,参赛队伍可从各种舞种中自行选定或加以改编,所编动作必须符合广场健身特点:自娱性与表演性为一体,热情欢快的表演内容,具有流行性、以健身为目的,以集体舞为主体的表演形式。七、比赛时长:每支参赛队伍的参赛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八、评分标准:评委依据参赛队伍的整体精神面貌、动作的表现力和整齐度、队型的编排、音乐的选用及参赛服装的搭配等方面进行评判。具体评分实施细则如下:1、精神面貌(1分):参赛人员能较好地展现健康明快、欢乐和谐的文化特点,具有时代感、能抒发健康情怀,能够充分展示体育健身风采。2、艺术表现(2分):参赛人员对音乐的理解准确,编排动作符合音乐旋律;音乐清晰丰满,紧扣比赛内容,有良好的视听效果。动作到位、富有节奏感、表情乐观自然、有较强的表现力,动作整齐一致,能充分展示本次大赛积极向上的体育健身精神。3、表现形式(2分):比赛过程中队形编排变化新颖、流畅协调,有特色、有层次、有艺术感染力。服装造型、道具符合参赛内容和风格,与大赛主题相一致,起到很好的视觉冲击力。九、奖项设置:比赛设优秀表演奖、表演奖分别予以奖励。十、报名及时间安排:1、各参赛队应于9月10日前将报名表填写完整并盖章后交至镇党办,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tpzdb@sina.com。2、各参赛队领队于9月20日上午9:00到镇政府三楼会议室参加联席会议,抽签决定出场次序。并将音乐光盘交到镇党办,或将参赛音乐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tpzdb@sina.com,文件应标明参赛队伍名称、曲目名称、曲目时长。十一、经费:各参赛队服装、交通自理。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需求也日益提高。广场作为城市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需求也日益提高。作为人们交往、休息、娱乐、观赏等活动阵地和载体,已经融入市民的整个生活体系,群众文化在广场中得到了广泛的体现,广场文化被不断地赋予新的内涵,成为人们喜欢与向往的公共活动场所及展示空间。广场舞蹈是由人民大众自发而形成的,其对开展城市文化有着重要的意义。广场舞蹈为城市打造广场文化品牌提供了突破口,已成为一道展示市民文化生活的城市景观。有效破口,已成为一道展示市民文化生活的城市景观。有效地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既让现代文化得以迅速流行,也使传统文化绝处逢生,进而促进人们生活更加积极向上,更进一步推动了和谐海西的建设工作。广场文化活动的兴起,很大程度满足了现代人多方面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满足了人们的审美情趣和审美的要求,使人们的文化审美意识提高;广场文化活动的兴起,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能够展示社会的精神文明,对社会文化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为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推进全民健身运动深入开展,活跃和丰富我县群众文化生活,促进文化惠东建设,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体育局定于2011年“三八”节期间举办惠东县“舞动惠东”广场舞比赛活动。具体方案如下:一、组织机构主办:中共惠东县委宣传部惠东县妇女联合会惠东县体育局成立广场舞比赛活动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负责比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主任:徐毅(县委副书记)副主任:卓秀丽(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王正印(县政府副县长)成员:郑爱丽(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社科联主席)沈青(县妇联主席)刘伟彬(县体育局局长)黄忠(县公安局副局长)陈伟东(县卫生局副局长)陈建华(县供电局党委书记)廖湘香(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黄继传(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廖俊辉(县消防中队指导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妇联,由县妇联胡清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本次广场舞比赛活动的日常工作。为确保赛事的公平、公正,由组委会邀请专家担任本次比赛的评委。二、职责分工1、县委宣传部、县妇联、体育局负责比赛的组织、实施工作。2、县公安局负责做好安全保卫工作。3、县交警大队负责做好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维持工作。4、县供电局负责做好演出场地的电力保障工作。5、县卫生局负责做好现场医疗应急工作。6、县消防中队负责做好现场消防安全工作。7、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录播工作。三、参赛事项(一)参赛对象:以各镇(街道、管委会)和县直各系统、国资监管办以及驻惠单位为选送单位。各单位报送作品不少于1个,不超过3个。(二)参赛项目:广场舞(民族舞、现代舞、健身舞、健美操、爵士舞等)。(三)参赛要求:(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的女性舞蹈爱好者均可参加。凡报名参赛的选手,在比赛期间如有遇身体不适者,请不要勉强参赛,否则一切后果自负。(2)每支参赛代表队的选手人数不少于28人。(3)每支参赛代表队报名时需报所表演节目的名称,时长限五分钟以内,超过五分钟的适当扣分。(4)每支参赛代表队表演时需统一服装,服装费由参赛单位负责。(四)参赛动作艺术性要求:1、充满活力,积极向上,有创造性,具有流畅的过渡动作,丰富的队形变化。2、必须显示身体全面的协调能力,成套动作中的舞蹈、技巧、造型和队形变化应始终保持完整性。3、广场舞蹈的动作设计要遵循健康和安全的原则,并体现项目特点。不提倡做高难度、危险性动作(如出现选手不遵循健康、安全原则,出现意外伤害情况,组委会不承担责任)。4、表现力丰富,富有激情、感染力强,有良好的团队配合与交流,并能充分体现团队精神。四、活动时间及地点(一)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8日--2011年1月15日。1、报名方式:各参赛队直接到县妇联办公室报名。2、报名要求:填写好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舞蹈的种类自选、音乐自配碟)。(二)比赛时间:2011年3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是否进行初赛视报名情况决定)。(三)比赛地点:惠东县体育中心。五、组织工作(一)评委:邀请有关舞蹈专业人士担任评委,评委必须做到熟悉广场舞项目特点,理解广场舞竞赛规程和评分规则,并能公正评分。(二)评分办法:(10分制)1、动作编排3分;2、现场完成2分;3、技术舞感2分;4、表现力、交流与配合2分;5、音乐与服饰1分。六、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分别颁发相应的奖金、奖杯、证书。七、相关要求(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街道、管委会)、各系统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组织、选送好本次广场舞比赛参赛作品。要给予人、财、物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做好参赛作品的日常排练协调等工作。(二)明确责任,通力合作。各镇(街道、管委会)、各系统和组委会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确保广场舞比赛活动有序开展。(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属各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广场舞比赛活动开展情况,发布比赛预告、信息,采写活动花絮,加大对广场舞比赛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八、其它事项(一)参赛选手交通费、食宿费等一律由参赛单位自理。(二)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妇联。联系人:钟丽娜联系电话:8813826传真电话:8822149电子信箱:hdxfl@126.com(三)报名参赛具体事项请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四)本方案的解释权归比赛组委会。(五)未尽事项将以公告形式在媒体发布。附件:惠东县广场舞比赛报名表中共惠东县委宣传部惠东县妇女联合会惠东县体育局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发至:各镇(街道、管委会)妇联,县直各系统妇委会,省市驻惠东单位妇委会,有关单位。惠东县妇女联合会办公室2010年1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