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论语》的“孝”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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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论语》的“孝”观念摘要:在孔子看来,子女要做到孝顺父母,既容易又难。说容易,是因为孝是子女内心真实情感的流露,真正孝顺父母的子女要做到这些,只需顺着自己的心就行了;说难,是因为许多做子女的很少对父母有尊敬之心,很难做到真正对父母孝顺,甚而导致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疏远。关键词:孝;内在;最高范畴;体系架构在宗法制社会,孝被予以高度重视,作为儒家创始人的孔子当然十分重视孝。孝在《论语》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孝字在《论语》中共出现19次。在《论语》中,孝不只是零星出现的具体的道德规范,而且是具有统领性、体系性的最高哲学范畴,本文将主要探讨孝在《论语》中的体系架构。孝悌是仁的根本。我们知道,孔子的学说是以仁为核心建构起来的理论体系。而这一核心概念的基础是孝悌。“有子曰:‘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而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以下引《论语》,只注篇名)这段话的大意是:如果一个人做到了孝敬父母、尊敬兄长,而喜欢违背上级,这种人是很少的;不喜欢违背上级,却喜欢作乱,这是没有的。有道德的人重视根本,根本树立好了,“道”就会产生。孝顺父母、敬爱兄长,是仁的根本。这里说明,只要一个人做到了孝顺父母,那么他就不会作乱,而他也从根本上树立起来了,那么他为仁就有了基础。又如,“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学而》)此段的大意是:在家孝顺父母,在外敬爱兄长,谨慎行事并讲信用,普遍的爱人,亲近有仁德的人。这些都做好了,再去学习古代文献。从此可以看出,孔子把孝作为做其它事的根基;如果没有孝,那么其它事就会没有根基,也做不好。由以上两条可知,孝在孔子那里是做其它事的基础,孝做不到,就谈不上做成功其他事;同时,孝是仁的基础,做不到孝就达不到仁人的境界。孝以礼为外在行为规范。礼是当时社会的普遍行为规范,在孔子那里,凡事都要符合礼,不符合礼的就不应该做,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渊》)孔子也对不符合礼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如“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三家者以雍徹。子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八佾》)孔子认为“孝”也应该以礼为标准。“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为政》)孔子认为,孝顺父母就是在父母在世的时候,以礼相待,在父母过世时以及对父母进行祭祀时,都要以礼相待。总之,孝顺父母一切要以礼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孝以敬为内在的情感基础。对于父母的孝顺,光依着礼行还不够,还需有内在的情感做支撑,即要在内心里有着对父母的尊敬。“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为政》)孔子认为,如果只是在物质上赡养父母,而没有内心的尊敬,那就和养狗马没有区别了,就不能成为孝了。孔子这句话的警示作用是很大的,讽刺当时有很多人像养狗马一样养活父母,而失去了内心应有的对父母的尊敬。这种现象在现代社会更加普遍,独生子女的逐渐增多,孩子被几个大人像小祖宗一样供着,对其百依百顺,这样的孩子长大后能不能孝顺可想而知。现代社会子女抛弃年迈的父母,对父母不闻不问的现象比比皆是,足可见孝的重要性。到底怎样才能叫做孝,这在《论语》里面有明确的说法。最重要的莫过于“三年之丧”,“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已久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阳虎》)孔子认为,一个人出生三年,差不多要三年才能免于父母的怀抱。守丧三年,是天下的通理。其实,在笔者看来,孔子支持守丧三年的说法,重点不在三年,而在于“心安”。“安”体现出子女对因父母逝去所引起的悲痛之情的平息;“不安”则说明子女没法从对父母的逝去的哀痛中走出来。这其实是人们的真情流露,父母不惜一切代价将子女抚养成人,最终因故逝去,子女理所当然地会对父母的逝去产生悲痛之情。若没有一丝哀痛或者很快从哀痛中走出来,则说明这个人或者没有尽到孝道或者违背了人之常情。其实,合理地对待父母的逝去也是人格的一部分,是发自内心的真情外露。对父母逝去的怀念表明,人具有重视根源、懂得报恩的品格,这也是人区别于动物的一种表现。所以,《论语》要求,在父母逝世后,子女应该守孝三年,深居简出,缅怀父母。在父母在世时如何对待父母的问题上,《论语》中亦多有涉及,“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里仁》)“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为政》)这些说明无论子女在向父母提意见时,还是侍奉父母时都要抱以尊敬的态度。除此之外,在《论语》中,还有一些论述是告诉子女在行为上如何做到孝敬父母,如“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里仁》)。说明子女要时刻想着父母,要让父母少一些对自己的担忧。从以上几条可以看出,在孔子看来,子女要做到孝顺父母,既容易又难。说容易,是因为孝是子女内心真实情感的流露,真正孝顺父母的子女要做到这些,只需顺着自己的心就行了;说难,是因为许多做子女的很少对父母有尊敬之心,很难做到真正对父母孝顺,甚而导致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疏远。当然,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复杂,这里不做讨论。综上所述,孝是《论语》中的重要范畴且自成个体系。孝是仁的根本,孝以敬为内在的情感基础、以礼为外在规范。在人情冷漠,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逐渐疏远的现代社会,提倡孝道是十分必要的。而在实施孝道的过程中,必须分别以敬、礼为内在与外在的道德规范。唯有如此,才真正能真正做到孝顺父母。当然,这里的“礼”指的是能够被人们普遍接受的“乡规里约”和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而非周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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