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园停车管理制度一.制定目的通过建立校园停车管理制度,进行校园车辆有规、有序、有效的管理,使校园文明、美观、健康,并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二.制定依据1.市、区关于校园车辆管理的相关文件(新);2.《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评估指标》(新)。三.使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教工、学生,适用于进入校园的所有车辆。四.操作原则1.凭证停放原则。校内车辆凭证、按指定地点停放;外来车辆须经许可登记、在保安指挥下按指定地点停放。2.车辆减速原则。进入校园,机动车时速不超过5公里,非机动车辆(含轻便摩托车)一律下车推行。3.保安指挥原则。所有车辆的停放须服从保安的指挥,倒车、装卸货物等须有保安的指挥,以确保师生生命安全。4.责任自负原则。进入校园,谨慎驾驶,出现事故,责任自负。5.与考核、评优挂钩原则。凡违反本制度者,将在考核中体现,在评优中受影响。五.具体要求1.校内教工、学生车辆停放在校园内,须先办理停车证,学生12周岁以下不予办理(不符合市交通法规定)。办理流程如下:2.校外车辆停放严格把关。①校外固定停放车辆限于两种对象:教工家属(夫或妻)、有密切合作关系的单位。校外固定停放车辆须经校务会审批,并办理停车证,办理手续的其他程序与上面相同;②一律不受理无工作关系的车辆临时停放,因工作关系须进入校园的车辆,须经保安审核许可并登记,并凭临时停车证在保安的指挥下按指定地点停放。3.所有车辆按停车证车位有序停放。学校停车位划分三块:汽车停放位、轻骑停放位、自行车停放位。按学校目前场地条件,安排如下:-2-①汽车停放位。汽车停放位从西大楼外车棚排起,自北往南,车棚内4辆;自西往东,车棚外7辆。车棚内最南端为校车停放位,任何人不得挤占,其他车位分两类抽签产生:第一类是教工本人驾车并白天停放的车子,第二类是教工家属(夫或妻)驾车并晚间停放的车子。先进行第一类抽签,再进行第二类抽签,学校先满足第一类教工本人停车(本次已登记但没有参加抽签的教工,视作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学校不安排车位。以后想停车,请教工再提出申请)。因空间有限,经批准“晚间停放”的车子,可与教工的10个车位共享,停车证颜色可辨别出来,并注明“晚间停放”。因特殊原因“晚间停放”车位被占领的,听从保安的安排停放车辆。②轻骑停放位。轻骑停放位沿车棚西墙从南往北排起,按摩托车→助动车→电瓶车的顺序分类排放,每一类按第一组室→第九组室的顺序排放。③自行车停放位。自行车停放位沿车棚东墙从南往北排起,按第一组室→第九组室→学生排放。4.本次车辆按序停放后,若人员、车辆有变动,就按空位插入。若场地不够,学校再研究,另作安排。安排方式:按申请时间依次排列;若同时申请,抽签决定。5.进入校园车辆,须按规定行驶。机动车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非机动车(含轻便摩托车)一律下车推行。保安要指导做好这项工作,遇到不遵守规定的,要坚决劝阻,劝阻无效的,请作好记录。6.校门是校园安全的第一扇大门,保安是校园安全的重要岗位。进入校园的车辆须服从保安指挥,按停车证、按车位有序停放,尤其在实施拐弯、倒车、装卸货物等操作时,保安要指挥到位。7.学校是人口密集的地方,学生还没有独立行为责任能力,请行驶者一定要谨慎驾驶,确保安全。若出现事故,责任自负。8.请各位教工、学生严格遵守制度,请相关责任人严格管理、履行好职责。本制度将与考核、评优等挂钩。若因管理者或被管理者制度执行不力、管理实施不力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