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1《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讲解刘登清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2现有准则体系•基本准则2•程序性具体准则4•实体性具体准则4•资产评估指南2+2•资产评估指导意见6+1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3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内部管理制度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制度:–(一)人事管理制度;–(二)财务管理制度;–(三)执业质量控制制度;–(四)业务档案管理制度。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4《财政部关于推动评估机构做大做强做优的指导意见》•(三)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加强执业质量控制–评估机构要建立并完善科学的股东及合伙人进退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内部决策机制、利益分配机制等,不断改善和改进机构内部治理。–评估机构要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规范执业标准、规范内部培训体系、规范业务承揽方式、规范质量控制,规范执业流程。要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按规定建立执业风险保障制度,防范财务风险,健全会计核算体系,严格报备业务收入。–评估机构要完善质量管理机制,建立首席评估师制度。首席评估师为评估机构当然的权益合伙人或股东,统一负责评估报告审核及内部质量控制。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5《评估机构内部治理指引》•总则第五条评估机构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第五十一条评估机构应当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相关规定在章程中载明首席评估师制度。首席评估师为评估机构当然的合伙人或股东,统一负责评估机构建立健全风险及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以及风险及业务质量控制。•规模较小的评估机构可以配备专职人员对评估机构业务质量进行监控和把关。•评估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在章程中明确约定首席评估师的任职条件、任职期限、产生办法、任免程序和职责权限。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6《评估机构内部治理指引》•第八章质量控制•第七十五条评估机构应当按照质量控制准则的要求,制定实施科学、严谨的业务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建立质量控制制度体系,强化风险管理,保障质量控制落到实处。•第七十六条评估机构应当强化董事会在制定和组织实施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中的责任,建立对重大项目、高风险业务、重大事项等的审议决策制度。建立评估机构的收费备案和业务报备制度。•第七十七条评估机构应当建立风险管理和质量控制委员会或者设置专门机构,对评估机构业务质量进行监控和把关。•第七十八条评估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业务特点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不得有恶性压价、向他人支付佣金和回扣、采取收入分成和变相降低收费等损害执业质量的行为。•第七十九条评估机构应当建立评估报告和执业风险评估制度。在评估执业的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均应当进行风险评估。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7《评估机构内部治理指引》•第八章质量控制•第八十条评估机构应当建立业务质量控制的分类管理制度,对一般风险业务、重大风险业务以及是否涉及公众利益的业务制定不同的质量控制标准和程序。•第八十一条评估机构应当制定相应制度,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评估机构及评估师执业独立性。•第八十二条评估机构应当建立执业的回避制度,明确规定在执业过程中可能损害独立性应当予以回避的情形及补救措施。•第八十三条评估机构应当建立重大风险事项的报告制度,各级专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向内部质量控制部门或有关主管人员报告所发现的重大风险事项。•第八十四条评估机构应当建立专业咨询制度,就重大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向内部或外部专家进行咨询。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8《评估机构内部治理指引》•第八章质量控制•第八十五条评估机构应当建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制度,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风险大小,确定不同的复核方法、程序和内容等。•第八十六条评估机构应当建立并完善业务报告签发制度,严格各类业务报告的签发人和签发程序。建立业务签发台账,规范业务签发流程。•第八十七条评估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业务工作底稿的归档、管理和使用制度。•第八十八条评估机构应当建立业务质量检查评价制度和业务质量责任追究机制。•第八十九条评估机构应当按照《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取职业风险基金或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提高抵御职业责任风险的能力。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9前言•为规范评估机构的业务质量控制,明确评估机构及其人员的质量控制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财政部等部门指导下,制定了《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1月1起正式施行。•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具有证券评估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依据本指南对本机构评估业务质量控制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并试运行。2012年1月1日起,具有证券评估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正式执行。其他评估机构参照执行。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10前言•中国证监会对资本市场评估执业质量非常重视,专门建议制定评估业务质量控制准则,以保证证券评估业务质量,提升评估行业公信力,更好地为资本市场服务。本指南是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监管需要而研究制定的新准则,反映了评估行业对服务资本市场的积极态度、坚定信心和决心。评估机构要以质量控制指南发布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防范执业风险,提高执业质量,为资本市场提供更加优质的专业服务,为保证投资各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11前言•国际、美国、英国的评估准则中都没有关于资产评估业务质量控制的内容,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了许多行业的质量控制标准,但没有专门针对评估行业的质量控制标准,中评协借鉴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相关业务质量控制准则,结合行业发展和机构内部治理实际,制定了《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该准则属创新性的评估准则,填补了国际上该领域的空白,是对国际评估准则建设的重要贡献。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12前言•该准则是在总结我国资产评估行业二十多年来的执业规律基础上制定的,反映了评估机构内部治理和执业流程特点和要求,体现了政府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加强评估质量管理的决心和信心,体现了评估机构自身加强质量控制的内在需求。该指南是规范评估机构的评估业务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和实施的准则。主要特点和创新点是:•1.创新性地建立评估机构的全面质量控制准则。该指南在总结20年来我国评估机构内部质量管理经验基础上,借鉴国际上全面质量控制的思路而制定,突破了原准则体系即业务和职业道德两条主线,扩展到质量控制主线,形成基本准则三个方面,强化管理的元素,丰富和完善了评估准则体系的内容。质量控制准则旨在要求评估机构建立和实施质量控制体系,规范的对象更为广泛,包括评估机构以及评估执业流程上的相关人员;规范的内容更为全面,针对评估机构整体的评估执业质量控制措施,不仅仅针对具体评估项目。通过这些措施,以保证评估机构和执业人员依法执业,依照业务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执业。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13前言•2.建立了评估机构质量控制体系的基本内容。质量控制体系包括评估机构为实现质量控制目标而制定的质量控制政策,以及为政策执行和监控而设计的必要程序。主要包括质量控制责任、职业道德、人力资源、评估业务承接、评估业务计划、评估业务实施和报告出具、监控和改进、文件和记录。•3.明确了不同层级的质量控制责任。要求评估机构合理界定和细分质量控制体系中控制主体承担的质量控制责任,并建立责任落实和追究机制。控制主体通常包括:最高管理层、首席评估师、项目负责人、项目审核人员、项目团队成员、评估机构其他人员。特别是对“首席评估师”、“项目负责人”等的任职基本条件、职责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14前言•4.总结提炼出了评估机构质量控制的关键点和风险点。针对评估业务和评估机构运作特点,总结提炼出了评估机构质量控制的关键点和风险点。如配备评估团队的要求、根据业务风险对评估业务进行分类应当考虑的因素、解决疑难问题或者争议事项的关注要点、质量控制体系的监控措施等。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15前言•《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凸现了评估行业建设高质量现代服务业的专业追求。•质量是评估行业发展的生命线,也是评估行业服务经济社会的基石。加强质量控制不仅是市场对评估行业的期望,也是监管部门对评估行业的要求,更是评估行业自身做优做强做大的内在动力。中评协此次发布《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要求证券评估机构建立和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明确了质量控制责任,必将有效完善评估机构内部治理机制,加强内部质量控制,对评估行业建成高质量的现代服务业具有积极作用。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16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质量控制责任•第三章职业道德•第四章人力资源•第五章评估业务承接•第六章评估业务计划•第七章评估业务实施和报告出具•第八章监控和改进•第九章文件和记录•第十章附则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1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评估机构的业务质量控制,明确评估机构及其人员的质量控制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指南。•第二条评估机构应当结合自身规模、业务特征、业务领域等因素,建立质量控制体系,保证评估业务质量,防范执业风险。•第三条质量控制体系包括评估机构为实现质量控制目标而制定的质量控制政策,以及为政策执行和监控而设计的必要程序。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18第一章总则•第四条评估机构应当针对以下方面制定相应的控制政策和程序:–(一)质量控制责任;–(二)职业道德;–(三)人力资源;–(四)评估业务承接;–(五)评估业务计划;–(六)评估业务实施和报告出具;–(七)监控和改进;–(八)文件和记录。•第五条评估机构制定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应当形成书面文件。评估机构应当记录这些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第六条评估机构对资产评估业务进行质量控制,应当遵守本指南。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19第二章质量控制责任•第七条评估机构应当合理界定和细分质量控制体系中控制主体承担的质量控制责任,并建立责任落实和追究机制。控制主体通常包括:–(一)最高管理层;–(二)首席评估师;–(三)项目负责人;–(四)项目审核人员;–(五)项目团队成员;–(六)评估机构其他人员。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20第二章质量控制责任•第八条最高管理层是指在最高层指挥和控制评估机构的一个人或者一组人。•最高管理层对业务质量控制承担最终责任。•第九条最高管理层应当在股东会(或者合伙人会议)授权的或者章程(或者合伙人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以下职责:–(一)树立质量管理意识,让全体人员充分认识到业务质量控制的重要性,确保全员参与,以达到质量控制目标;–(二)制定评估机构的服务宗旨,确保全体人员理解服务宗旨的内涵,并评审其持续适宜性;–(三)在相关职能部门层次上建立质量目标,质量目标应当具体、可测量和可实现,并与服务宗旨保持一致;–(四)策划组织架构和质量控制体系,并对其进行定期评审,确保其处于适宜、充分和有效的状态;–(五)合理授权分支机构的业务权限,对分支机构的业务开展实施控制。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21第二章质量控制责任•第十条首席评估师是指最高管理层在质量控制体系方面的代表。首席评估师应当为评估机构的股东(或者合伙人),且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经验和能力。首席评估师由最高管理层指定并授予其管理权限,直接对最高管理层负责。•第十一条首席评估师承担以下职责:–(一)确保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实施和保持;–(二)监控质量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向最高管理层报告并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方案;–(三)促进全体人员不断提高业务质量意识。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22第二章质量控制责任•第十二条评估机构应当制定评估业务项目负责人制度。项目负责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二)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执业能力、专业经验;•评估机构应当对每项评估业务委派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业务特征决定是否由股东(或者合伙人)、董事担任项目负责人。•第十三条项目负责人承担以下职责:–(一